观后感《我不是药神》
上周末去蹭了一波热度,看了目前最火的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在极度虐心的场景和台词前,毫不夸张的说,没人能忍住眼泪。在观影前,我其实是了解过故事背景的,也了解2015年的“陆勇”案,正因为了解,因此一开始我就是抱着批判的心态去观影的,没想到这种心态却更令我在观影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虽未嚎头大哭,但也已泣不成声。
本片讲述了一位卖印度神油的市井“烂人”老板程勇(徐峥饰),因为无钱给老父做手术,不得不做起代购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生意。因为国内正版抗癌药和印度仿制药之间的巨大差价,使得代购生意即使在微利下也大赚了一笔,当然这其中离不开其他四位团队成员(慢粒白血病患者)的帮助。在影片中,这四位团队成员各司其职,有负责联络患者买药的,有干“苦力”的,有负责跟印度药厂沟通的,尽管分工不同,背后的动力却是一致的,那就是——活下来。谁料到好日子没过多久,一群败类奸商也打起了仿制药的主意,他们不卖仿制药,而是卖假药。与此同时,正版格列宁的药厂代表也向警方报了案,要求抓捕市场上所有卖假药的和仿制药的,在他们眼里,只有他们家的药才能卖给病人,其他人卖药都该被抓。在警方的追捕以及卖假药败类故意刁难下,程勇担心自己因为卖药而坐牢,因为他上有老,下有小,一旦坐牢谁来照顾他们呢?于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跟四位慢粒白血病患者吃了一顿散伙饭。至今我还记得程勇在散伙饭上大发雷霆的一幕,他深知自己是个普通人,但也深知药就是他们这群朋友的命,不卖药等于要了他们的命,他恨自己的懦弱,但却不得不为自己着想,他还没到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地步,他就在这种自我矛盾中结束了自己的生意...... 后面的我就不剧透了,建议每个人都去看看,真的是中国电影良心之作,毫不夸张。
国内的高价药从来不缺乏话题,但以电影的手法表现出来却是第一次,类似的关于反应民生问题的题材在以前也有过,比如《我不是潘金莲》,但那个太肤浅,骨子里就是个商业片儿。而《我不是药神》却不同,它是个商业片,但却像面镜子,把这个社会的现实面也照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屡屡这些现实中的悲哀。
悲哀一:吃不起药
其实高价进口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实际上,研究一款新药,尤其是像格列卫这种对控制白血病有显著作用的药,通常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和巨额的资金。一款好药的诞生,更像是“十年磨一剑”的过程。药企投入巨额经费,研究者夜以继日地工作,如此往复,人类才战胜了一个个疑难杂症,越来越多的绝症才有了“救命药”。以格列卫为例,从发现靶点到获批上市,这款药耗费了约50年,制药企业诺华投资超过50亿美元,成就了数位美国科学院院士,还催生了不少医学上的重大发现。因此高价药有“高”的价值,如果价格不高,或者很快被仿制出来并大范围推广,那谁还有动力去研制新药呢?如果没人愿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研发新药,其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因此我并不认为药厂出售高价药是不合理的,但是,但是...... 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同一款药,在中国卖得比其他发达国家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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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格列卫的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 中国内地 2.3万元-2.58万元/盒
● 中国香港1.7万元-1.9万元/盒
● 美国1.36万元/盒
● 澳大利亚的售价每盒约合人民币10616元,而对当地医保居民的价格仅为188.5元。
● 日本1.6万元/盒,在加入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每盒售价为6240元。
● 韩国0.97万元/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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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比美国人,日本人,韩国人更有钱吗?显然不是。
是药厂的出厂价格比其他国家高吗?显然也不是。
我总结了三点:
其一,在中国大陆,针对进口药征收3%~6%不等的关税,以及17%的增值税。此外,还有15%的医院加价,以及20%的流转费用。这样,一盒普通的药,从出厂到患者手中至少会增加40%以上的价格,这不是放高利贷是什么?而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药品的增值税为0。
在今年的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为减轻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这似乎是个好消息,但我想说的是,我们是缺那3%~6%关税钱的人吗?中国的高价药明显就是各级经销商、代理商在药品流通环节层层加价导致的,降关税有个毛用啊!
其二,为了降药价,政府不只一次调整药品价格,开展新的药品招标采购,调整医保目录,请问有用吗?在中国的药品市场,公立医疗机构掌握着75%以上的药品零售,不管对患者还是药企,都牢牢地占据垄断地位,有垄断地位就有垄断定价权,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随意加价的权力,尽管这种权力会受到政府管制,但权力寻租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各种药品(耗材)的回扣和各种隐形返利孕育而生。你不是控制价格吗,好啊,那就不采购或者少采购你的降价药品呗,把我的药品目录改了,用高价药替换降价药,你能把我咋滴?!
公立医疗机构没有采购便宜药的动力,这是大家吃不起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其三,中国药企没能力生产药效一致的仿制药。因为公立医疗机构占据市场垄断地位,除了第二点中提到的“潜规则外”,公立医疗机构从药企薅羊毛的手法多了去了,比如拖欠药企药款,各种药品回扣漫天要价,这些只要看看上市药企的财务报表就能略知一二,药企的毛利率是高,但管理、销售费用也高,这些管理费、销售费花在哪儿了?当然是医疗机构。一款新药要上市,医学研究报告得专家出吧,病人使用新药后得花钱找专家写病理分析报告吧,拓展市场你医药代表需要给医生足够多的回扣吧,有的医药代表一个月工资才几千,光是请医生、专家、各级领导吃饭一个月就花去十几万,但是你别担心,一旦这个药进了医院进了医保目录,还愁拿不回来吗?对,医药行业就是这么乱。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医学研讨会得药企组织开吧,对,你没听错,药企组织开,因为要借各种医学会向各类专家、公立医院等有权利采购药品的人推广新药。当然,在中国大陆所谓的开会,你懂的。所以中国药企研制不出来什么好的仿制药的,即便有也是凤毛麟角,也不怪他们,是这个市场孕育不出好的药企。
悲哀二:什么是正义?谁为我们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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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中政府的暴力机关在对医院里所有的病人进行强行搜查时,一位老奶奶出来对负责人说:“我求求你别在追查印度药了行吗?我病了三年,四万块钱的一瓶药,我吃了三年后。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药。你们非说它是假药。那药假不假我们能不知道吗?那药才500块钱一瓶药贩子根本不挣钱。谁家能不遇上个病人,你就能保证你这一辈子不生病吗?你把他抓走了,我们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行吗?”
这句话道出了每个患者的心声,听得我欲哭无泪。一个巨大的问号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的政府到底代表了谁的利益?作为拥有权威鉴定机构的政府,药假不假难道你不知道吗?政府可能比谁都清楚,但为什么还要抓卖仿制药的呢?因为我们有“法”嘛,我们可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需要用“法”来维护少数人的利益,因为他们交的税够多嘛。那谁来维护病患者的利益呢?谁又来为这群人代言呢?现实生活中,陆勇可能会为这群人代言,但这样的人太少了,即使有,可能也已经被迫于法律而自身难保。即便是现在好多抗癌药已经纳入医保,依然有大量的病患者因为吃不起药而处于等死状态,谁知道现在除了格列宁还有多少高价药咱们吃不起呢,那这些药谁来管呢?很难想象如果集体失声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事实上,中国已经进入集体失声状态,有多少人知道“陆勇案”,有多少人知道“709事件”,有多少人的帖子、微博、微信文章被删?有多少人在烈日的曝晒下艰辛的走着自己的维权路?又有多少人因为维权而被抓或者下落不明?如果不是这部片子放出来,如果不是中兴事件,不知有多少人还做着自己的中国梦,称赞着“厉害了,我的国”!我们需要反思,是谁麻痹着我们,让我们一叶障目。百年前,我们闭关锁国不思进取,最后外国人让我们真正了解了世界;百年后,尽管看上去我们国门打开,但事实上我们的思想依然被禁锢着,我们依然无法看到一个真实的世界。
我们曾嘲笑同样是人口超级大国的邻居——印度。笑他们穷,笑他们社会乱成一团,女人上街都有生命危险,笑他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军事实力皆落后于我们,我们看不起他们,总觉得他们低人一等。现在,我知道我们都错了,外表贫穷骨子里却是高贵的,他们至少敢于向世界发声,你们的药,我这里都有,而且药效和你们的一样;他们让世界上所有在他们国家做生意的商人,都放下了高贵的姿态,都屈于本国人民的脚下;他们虽乱,却敢让本国人民上互联网,他们更不会时时刻刻监视你们的帖子、文章是否满足“格式要求”......
好吧,不能再黑我的祖国了,再黑下去这篇文章又要被河蟹了。我想说我黑我的祖国,是因为我生在这片土地上。
影片中,程勇最后因为出售假药还是被判了5年,现实中的“陆勇案”因为检察官的不起诉使得陆勇好人有好报,免于牢狱之灾,这让我感到一丝安慰,说明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那么些个明明白白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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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引用鲁迅的一段话来结束本篇文章吧:
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引自鲁迅《可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