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青春【 单 】|一首歌,一次逝去,一款情愫

工作后,我为自己买的第一件奢侈品是iPod classic。

长13.4cm,宽7.8cm,高4.6cm,重约322克,容量160G……冷漠的产品“三维”,在撕开包装、触碰产品的一刻起,变得如此真实可人。拇指的每一次按压转动,都化为电流,从指尖出发,经过亿计神经的传导直抵大脑,在夜色如墨、浪涛如怒的无边脑海上空绽出一朵朵绚烂多姿的烟花。
如同白昼。
买iPod classic的理由有二。一是它是我学生时代的执念之一。那年头,Apple专卖店还没有遍地开花,我们这些生活在五六线城市的穷屌丝,垂涎Apple的唯一途径只有数码杂志。艳羡设计、渴望拥有的心情可想而知。如今拔草,算是圆我一个未完待续的梦。其次,在我看来,一些特定歌曲是唤醒沉睡记忆的钥匙,因此音乐播放器不仅是存储音乐的容器,也是保存生命记忆的“魂器”。
传说人死后,身体突然减轻的21克是灵魂的重量,那么我灵魂的重量或许只有20克了,其中1克已注入iPod classic中,它将成为我灵魂的一部分延续我的生命,保管着开启我过往记忆的钥匙。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但这一次,还是让我戴上耳机,细细聆听两段美妙的旋律,引我回到那段痛并快乐的学生时代。

中二年纪时,一部漫改电视剧《流星花园》火遍大江南北,不仅让我记住了大S、F4,也记住了《情非得已》这首歌。活泼轻快的曲调暗合脆弱而敏感的心,勇敢的歌词道出羞涩男孩心中的独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心想迟早一天要用这歌向心仪女生表白。
“谢二妞,我喜欢你……”晚上八点半,四号食堂的麻辣摊,一对男女生围坐餐桌,你一言我一语闲聊,餐桌上刚出炉的麻辣串肆意冒了热气,身后的酸辣粉条在汤锅中咕嘟咕嘟地翻腾。憋了许久的男生终于鼓起勇气说出这句话,他顿时觉得四周空无一物,自己就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双膝下跪、双手合十,等待着上帝悠远的天启。
谢二妞莞尔一笑,轻启双唇,说了句“谢谢”。本将天崩地裂、海水倒流、日月倒行的世界,瞬间复原归位,秒针继续滴答前行。哎,真应了那句话,“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忘了说,那男生是大三的我。
虽然同班三年,但我一直没有注意过谢二妞。某天的蜜汁微笑让我留意到她。圆圆的脸庞,齐肩的头发,不错的身材,引起了我的兴趣。是的,爱就是这么简单。日常积累的友谊,随着情愫萌生出莫名微妙的变化,直到我单独约饭后的表白,出现了质变。
记得一期《奇葩说》,蔡康永说日本人对于对方提出的请求,即不说Yes也不说No,总之不会让你直接看透他的真实想法。你说这“谢谢”,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在外交辞令中,顶多算个“尊重你的立场”吧。但那时年轻的我已然丧失基本判断,沉浸于自我良好,天真地认为爱情的种子已经种下,过几天便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双宿双栖共赴美好人生。
麻辣烫事件后,我又鼓捣起另一件事——二妞生日当晚,我躲在无人的学生会办公室拨通电话,为她唱了这首《情非得已》。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我右手打着响指,左手拿着手抄歌词,手机被夹在头和肩膀之间。一曲之后,我对电话那头说生日快乐,她呵呵笑着,说“谢谢”。嗯,又是谢谢。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问题“男生最容易被什么感动?”其中一个高票答案是“他自己”。估计当时我也是被自己营造的浪漫所催眠而不能自已。
大三奔大四的节骨眼上,我和二妞都选择了考研。我时常憧憬能和她考到同一所大学,次一点也是同一座城市,开始两人新的校园生活。可现实却令人措手不及,她获得了魔都名校的保研名额,提前上岸了。
虽然是班上成绩最好的男生,但我的排名却从跻身前十。在考研苦海挣扎的我,距离二妞的背影越来越远,我的心在烧,心在痛。回想考研复习阶段,曾邀她去书店找资料,被她以各种理由拒绝。当时的我沉浸在自恋自爱中,没有觉察到她的托词,真心认为是所谓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经历过考研洗礼的人,想必都体会过寒彻骨血的孤寂。那阶段,我把对二妞的感情埋在心底,化为学习动力,每天早出晚归,孤独地守着一间四壁皆空的自习室,图破壁。
无人护我后背,唯有一往直前。
支撑我的,除了对二妞的爱,还有手嶌葵、苏打绿的专辑。那年,我听到了《夏·狂热》这张专辑。

平凡或特别 笨拙或聪明相同
他从不担心自己被世界折磨
甜蜜的负荷是他最大依托
——《他夏了夏天》
正是这些激励人心的歌词鼓舞我在泥泞的道路上坚定目标,誓死爬行至终点。上天无负,我考取了一所与魔都名校不相上下的学校。
优秀毕业生交流会那晚,我们前排就坐,轮流上台给在场学弟学妹传授考研经验。犹记最后,自己当着现场观众,也包括二妞,讲出了这句话:“人啊,还是要努力一把,不然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
本科毕业后,我与二妞再无联系。我知道,心高气傲、待价而沽的她看不上芸芸众生般的我,那句“谢谢”便是我的好人卡。回望过去,她的音容笑貌早随风逝去,我甚至不能理解当初为什么喜欢上她。
她是幸运的,她听过一个男生局促害羞的“我喜欢你”,听过稚嫩深情的“情非得已”,听过傻帽希翼的“一起去吧”。我知道,自己终将爱上一个姑娘,对她说“我喜欢你”,对她唱“情非得已”,邀她“一起去吧”……可,那已不是第一次了。
戴上耳塞,按下播放键,歌曲的洪流将我领回那个时代,试着去触碰那些逝去且珍贵的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