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借钱的才是大爷
最近在民四庭实习,接触到很多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有一些感慨。这些民间借贷纠纷大多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本来很好的朋友或是亲戚关系,到头来却是对簿公堂,撕破脸皮地扯上官司,实在不是什么好事情。
或许是由于最近经济不景气,或是房地产热导致的买房危机,反正债权人们已经踏破了立案庭的门槛,在多次索要债务无果的情况下,选择用法律作为最后的武器。
今天下午接触到的案子引起我的兴趣,二审已经审理完毕,进入送达裁判文书阶段。92年的胡某某和72年张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地下恋情已经持续了两三年。在15年至16年期间,胡某某多次借给张某某资金共计83万元,以供张某某炒股所需,两人原本关系很好,却是因为张某某的钱都被套进股市,没有办法偿还胡某某的借款,两人为此事多次吵架,最终陷入僵局以致分手。
胡某某和张某某两人年龄相隔悬殊,张某某由自己的家庭,并育有一女,今年四月底张某某在与胡某某感情僵化后,仍与前期离婚,想借此挽回胡某某的心。胡某某并不想与其复合,只想拿回其亏欠自己的83万块钱。张某某自己和前妻的名下还有一套商品房及一间老屋,市面作价大约五十多万元。胡某某希望张某某把房屋卖掉偿还自己。张某答应卖方,但只愿意偿还一部分借款,称剩下的部分自己要投入股市借此翻身。胡某某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申请对张某某的财产保全。一审判决张某某在限定日期内偿还胡某某的借款,一审一万多的诉讼费由张某某承担。张某某对判决结果不服,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在开庭审理及合议庭讨论之后,一致决定支持原判,驳回张某某的上诉。
无论是在感情还是借款纠纷中,胡某某都处于很弱势的地位。一心一意支持张某某的事业,以至于自己陷入财产危机,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陷入无助处境的时候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如今越来越多地出现借钱的才是大爷的情况,当初碍于情面借了钱,以至于自己继续用钱的时候却索要无果,很多人都陷入过这种尴尬的处境。所以要记住,与人发生财产借贷关系的时候,无论有多碍于情面,还是先打好借条吧,不然以后索要无果又没有证据更尴尬,白白吃了哑巴亏连法院也救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