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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心者

2017-12-20  本文已影响163人  13cher

1.

第一次见到方倩时,我就断定她是一只说谎的小妖精。

某个周三午后,一周里最难捱的时刻,和顶头上司当众争吵的第二日,失业的我独自一人坐在人民公园的长椅上,一手捧着一袋炒板栗,另一只手不停地剥板栗壳,我霹雳啪啦的把它们捏碎,好让自己看起来并非无所事事的样子。

那日春风沉醉,阳光洒脱,温柔的金色包裹着众人,普渡一般,大家看上去比平时都要高兴,方倩就在这时选择走近我面前,对我说:“你可以可以帮我?”

她刚在远处用半袋面包屑喂鸽子,其实,我一直有注意这个小姑娘,蹦蹦跳跳的,喜悦又胆怯,浓密的卷发垂落在胸口前一抖一抖,像只柔软的小兔。

此时,这只小兔子距离我却不足40cm,这显然逾越了我与陌生人间习惯保持的安全距离,于是我不自觉的将身体向旁边挪了挪,她似乎察觉到了异样,便也向后挪了一小步,又对我说:“我想给你讲个故事。”方倩低头伸出七根手指,说:“七年,那是七年前……”

2.

七年前,我在温热潮湿的南方读大学,家乡就在那座城市的边缘,所以有生之年我没见过雪,于是,大一那年冬天,我和几个同学登上北上的列车,去漠河跨年,顺便看雪。

“年轻人嘛,总是渴望不一样的世界。”方倩笑笑,“那一次大家玩疯了,白天穿梭在茫茫雪海,不知疲倦的坐马拉爬犁,冻坏了手脚,天黑下来,回到青旅,旅社老板会搬出整箱的伏特加,南来北往的人聚在篝火前干杯,狂欢,等待极光,然后半梦半醉沉沉睡去。

那里的夜朗阔而安静,车辆很少,偶尔有汽车路过,车灯橘色的光反射在雪地里老远就看得见,我们会冲出屋去使尽全身气力向司机招手,欢呼,打赌车辆驶向何方,待它走近,才能看清挂在车头的指示牌……”

“我猜,旅途中你一定结识了某位异性。”我忍不住打断方倩,狡黠的笑笑,我并不期待眼前这位巧笑倩兮的姑娘能给我讲一个天寒地冻解救雪域神兽,神兽又赐给她三个愿望的神话传说。

“嗯”方倩点点头:“跨年那夜,大家照例喝酒,为新年干杯,为白桦林干杯,为乌苏里江干杯,为俄罗斯大白腿干杯,为世界和平干杯……”

还未到午夜,高挑的哈尔滨姑娘和俄罗斯男孩,还有那个会吹竖笛的文艺女青年和坐在角落里的腌臜大叔便已经脱离了大家视线,我和另一个来自海拉尔的女生打赌下一辆经过的车要开往乌苏里前滩还是九曲十八弯,荧惑就在这时出现了,仿佛若有光。

“那时,我也喝多了”方倩不好意思的笑笑,“只记得他来时颀长挺拔,戴一副圆框的金丝眼镜,目光炯炯,像窗外的星星在水里神秘地闪光,也像《中国近代诗歌史》里面的徐志摩。”

 

  我想携着他的手

往月明多处走

  徐志摩,我知道,我知道。

 

  荧惑温热的鼻息像一条蛇一样缠绕在我耳鬓气吐如兰,我以为他也会带我离开。

  “把你的心借给我,好不好?”

  我当它是一句情话,在酒精的作用下,不由自主唇齿轻启,意乱情迷,但荧惑却侧耳在我的胸口停留了0.01秒后,紧紧搂住我,焦急的、恳切的、像失了氧气的鱼,继续追问我:“你的心跳正好和我匹配,请把它借给我。”

3.

荧惑说,他真实的身份是一个失心者。失心者,顾名思义就是失去心脏的人。

他的胸腔早已不再血脉汹涌,空剩一孔孤绝的洞,我问荧惑:“你为什么不去问那个哈尔滨姑娘借心脏?”

“她的心跳太快了。”

“俄罗斯小伙呢?”

  “语言不通。”

  “那个大叔看起来脾气很好呀。”

  “他的心脏包裹着一层滑腻的脂肪。”

  “吹竖笛的文艺女青年呢?”

  “她的心和我倒是匹配,可是……她没你漂亮。”

  余下的日子,荧惑领着我在不大的镇子上东游西走,消解时光,我们神色暧昧,享受如梦初醒前错配的欢愉,看起来和普通情侣别无二致,他教我如何辨别失心者,这多是依靠一种直觉,但还是有些诀窍的。

  其实,世界上有很多失心者,失心者彼此之间是心照不宣的,他们善于隐藏自己失心者的身份。

“毕竟,没有人想承认自己是残缺的。”荧惑坦然。

我居然天赋异禀,很快,不仅能轻而易举地在人群中辨别出谁是失心者,我还会和荧惑你一言我一语地感应失心者们是如何失去了他们的心脏。

荧惑指着酒馆里一个不修边幅就着鸡头嘬伏特加的大叔说,他三十年前变成了失心者,可是他不肯承认这个身份,只有喝醉的时候,他才能回忆起心跳的节奏。

“只是酒精刺激神经系统导致的错觉罢了。”荧惑有些不屑:“如果能早些借到合适的心脏就好了,如今他已然病入膏肓,而且酒徒没有来生。”

“那个卖格瓦斯的老奶奶居然也是失心者。”我吃惊道,她将失心者的身份隐藏的绝妙,我艰难感应,继续向真相深处撩拨:“五十年前,她的未婚夫远去他乡,许诺她挣足凤冠霞帔,八抬大轿,于是一个五年过去了,又一个五年过去了,未婚夫始终杳无音讯,她任凭自己衰老,却再也嫁不出去,后来,惦念没有了,怨恨也没有了,时逢岁月艰难,操持营生,她总以为不适感的如影随形是身体带来的煎熬,这样的人生,丢了心怕也是无知无觉。”

  想到这里我有些难过。

  荧惑心细如尘,随即指着不远处一所中学熙熙攘攘归家的学生,故作轻松的说:“你看,那也藏着很多失心者,不过他们是很容易再借到心脏的,毕竟年轻人嘛,莽莽撞撞,手脚麻利,很多时候不知道怎么把心脏弄丢了,又不知道怎么撞大运捡了回来。”

 

4.

  好奇害死猫,我禁不住再一次打断方倩的讲述:“怎样辨别失心者呢?”

  方倩莞尔一笑,毫不遮掩:“我告诉你哦,刀斩肉身,心斩灵魂,灵魂凌驾于物质之上,而心则是物质和精神结合的产物,没有心的人,他的灵魂也会变得虚弱,投射在物质世界里的表现,失心者的灵魂会比普通人的模糊哦。”

  我低头看看散落在斑驳罅隙间方倩的影子,再看看自己的,方倩的倒影似乎是比我的模糊几分。

  “那……”我还想继续追问些什么,方倩却在此刻同我礼貌道别:“对不起,天要黑了,我得回家了。”

  意兴阑珊,我和方倩相约第二天在理工大学的A座图书馆再见一面。

第二次与方倩相见我迟到了整整两个小时。

熟悉理工大学的人,理所应当的会把“A座图书馆”理解为学校对面那间有些年头的酒吧,毕竟,时至今日,只有奇葩才选择在图书馆履行一场约会。

那一天我的状态着实不好,仿佛脱了水的水母,精神萎缩,皮肤干涩,我的口腔里燎起一串串火泡,一个小时之后,我的头皮开始发痒,我忍不住抓乱了精心用发胶打理的发型,方倩却姗姗来迟,我不知道任何有关方倩的联系方式,漫长的等待后,只好孤注一掷的我奔向理工大学A座图书馆。

  万幸,我在图书馆公共阅览室的长桌前找到方倩,她还是昨天的打扮,在落地窗前低着头写些什么,似乎并不介意或者说并没意识到我的迟到。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 遇见你”

徐志摩,我知道,我知道。

方倩抬起头来璀然一笑,失而复得的喜悦让我的身体感舒展很多。

她故事的后半段是这样的:

女人的第六感总会打败自欺欺人,我感到荧惑将要毫无预兆却又理所应当的和我分别,就像他出现时那样,所有的记忆因为时间久远开始变得不真切,他牵着我的手,游移在心口,我依稀感觉到他的手掌冰冷,像窖在井里的冻梨。

荧惑销声匿迹的清晨,我便知道,不可能再找他到了,可是我仍抱有一丝希望向青旅里的每一位住客打听他的下落。

他身量颀长挺拔,戴着一副圆框的金丝眼镜,目光炯炯,像窗外的星星在水里神秘地闪光。可惜,每一位住客都矢口否认见过这样一个人,旅店老板也信誓旦旦保证从未有一个叫荧惑的客人到访。

直至我踏上归途,荧惑的出现依然是个迷,我随南下的列车摇晃,列车穿越林海,信号时断时续,没有信号时,我想他,信号恢复时,我把“荧惑”的名字输入搜索栏,期待着能探寻些许蛛丝马迹。

后来发现,“荧惑”在古代汉语里译指:“荧荧似火,琢磨不定。”也许,荧惑注定是一颗流星,一场躁动不安的祸患,算好时日,浮光掠影般划过我生命里。

5.

  “感谢你听完我的故事,”方倩又回到初见时谨慎又羞涩模样,一字一顿:“现在,你愿意,你把你的心借给我吗?”

第一次见到方倩时,我断定她是一只说谎的小妖精,可是,我需要知道,如何判断另一颗心是否依然和自己心意相通的方法,是的,迫在眉睫。

  中国现代诗歌史的书架在中国文学史馆的东北角,即使在十年前,我在理工大学当学生时,此地就无人问津,我和方倩的手指划过每一本浮在诗集上的灰尘,相遇,试探,交缠在一起。方倩再也无法掩饰她的贪馋,探索的吻,深情的吻,炙热的吻,无数个吻,多的要将我淹没……

  她不计较我在亲吻之外的冷漠与无以为报。

毕竟,我从未想过将心脏这般珍贵的东西借予他人!

 

6.

  夜深,我告别方倩匆匆赶往另一去处,乔娜离开我之前,这里曾是唯一能让我安睡的家,乔娜的失踪与荧惑如出一辙,我不得不开始怀疑乔娜也是荧惑的同类,我不在乎,我只迫切需要感应到乔娜的心跳。

  房间的一切维持着乔娜离开时的模样,我连乔娜发脾气时摔碎的半只玻璃杯都不忍心清理,任凭它凄惶躺在地板上。

  方倩说,首先你要待在一个只有你独自所能触及的地方,还要记得那颗心主人的模样,用自私与欲念,信仰与责任,骨气与血脉,爱和恨先拼凑他的骨血再拼凑他的皮囊,最后就能感知她的心跳了,这是最好的结果,但要看运气。

  我丢了工作,虚耗大把时光,不知日月,躲在城市一隅尝试了无数次,终究无法成功,直到有一天,我的心脏在肋骨后面疯狂跳动,我开始哭泣,因为——我竟然再也想不起乔娜的模样。

  我躲在单薄的被窝里瑟瑟发抖,乔娜出走时是初秋,床单是如她身体滑软的丝绸,被子上绣一朵她喜爱的小花。

  我无法抑制的暴怒,心里口里迸发着恶毒的诅咒:“骗子,方倩,你这个活骗子!”咒骂是空洞的,只让我感受到面红耳赤却再无血脉喷张的心跳,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奋力扯下沉重的窗帘,大喇喇的天光如有神谕,仿佛能侵灭一切不怀好意的魔鬼,我挣扎着,分辨投射在灰白墙面上的倒影,它气若游丝,竟是如此模糊。

  我的心真的被方倩借走了。

  不,是偷!

 

7.

  我彻头彻尾变成了一位失心者。

一无所有的失心者。

我开始艰难的适应生活,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的双手因为感受不到血脉循环开始变的冰冷,皮肤也再没办法在夏天里感受蚊虫的起落,我开始不合时宜的振奋或哭泣,有人开始恐惧同我交流,起初,我很难受,后来,我又见过许多失心者,有时候我们单独聚会,在黑夜里狂欢或者相互慰藉。

直到有一天,我路过人民公园,那日春风沉醉,阳光洒脱,温柔的金色包裹着众人,普渡一般,大家看上去比平时都要高兴,我听到了一阵熟悉的心跳,天真活泼,掷地有力,我循声望去,是个小姑娘,蹦蹦跳跳的,喜悦又胆怯,浓密的卷发垂落在胸口前一抖一抖,像只柔软的小兔,她碎碎念些什么,我侧耳倾听: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

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

那正是徐志摩的诗,我知道,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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