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案发现场

2020-12-23  本文已影响0人  荏苒3999

      北方冬天,冷。

      案发现场,冷。

      三天前,首长问:“案发现场你去过没有?”“没有”。被狠狠地训了一通。我联系了办案民警,去了案发现场。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案发现场。被害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带着我们不知道的种种伤痛。

      走在他们走过的路上,摸着他们坐过的地方,脑子里尽是每个人当时的位置,当时的行为,还有他们的表情……

      亲历,真的重要。

      循着案发时间、地点变化、行为演变,摸着生硬、冰冷的地面,怎么也想不通施暴者的心态,他们的内心深处,到底有什么?

      这些年办案数量不少,案子中的被告人也罢被害人也罢,都是“别人的人生”。感慨会有,警示也会有,但是触动内心的,不多。

      阅卷后,我被伤害了。

      现场走一圈后,再次被伤害到了。

      想起一位教育工作者说过的一句话,问题学生背后必然有一个问题家庭。

      一个严重的危害结果发生了。

      当事双方都在责怪,甚至责骂。

      其中任何一方,有没有认真想过,自己在教育或者生活中,缺失了什么?

      走在凛冽寒冬,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客观公正地依法办案,然后再普法,希望人与人之间,少一些冰冷,多一些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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