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经济学第28周
第109讲 签约前是否应该让对方知情
前面两个礼拜我们讲了在信息不对称这个约束下面,人们通过哪些办法来增进信任。
今天开始,通过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英美习惯法里面关于合同的一些原则,看看它们是怎么和经济规律相符的。
合同与承诺也是一种经济资源
产权保护的办法有财产原则,也有责任原则:
- 财产原则——你不能侵害别人的权利,除非人家自愿出让他们的权利;
- 责任原则——如果一项财产已经被侵害了,那么就需要第三方对侵害造成的损失做出一个评估,让侵害者根据这个第三方定出来的标准,而不是原来物主定出来的标准进行赔偿。
而事实上,经济学就是以同样的视角,来理解合同法当中的规定的。在法律经济学者看来,一项合同就是一个承诺,一个承诺就好像一个产权一样是一份资源,而违约就是对这项资源的侵害。
也就是说,在经济学家眼里或者在法律经济学家眼里,一项承诺、一个合同就跟一块地是一样的。这块地既可以通过财产原则来进行保护,也可以通过责任原则进行保护。那么一个合同、一个承诺,也同样可以通过财产原则或者责任原则进行保护。
所谓财产原则的保护就是说,你答应人家做什么你就不能违约,你答应了什么就得做什么,这是一种对合约的保护方式。
另外一种方式,是你已经违约了,但是你答应的事情是不可能再实施了,这种情况下你要做出适当的赔偿,赔偿的金额由第三方确定。这是责任原则的思路。
经济分析的光芒也就照射到了传统的合同法里面去了。
合同法的功能和目标
合同法的功能和目标就是促进人们之间的合作,让合作变得更稳定、更可预期,同时尽量减少各种意外和浪费。
- 阻止机会主义行为
- 给不完备合同填补默认条款
- 减少可以避免的意外
- 合理分摊责任
- 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课后思考
如果你是法官,你认为这八幅油画和雕塑,应该归年轻人所有还是归银行所有?为什么?
应该归年轻人所有。参照合同法的“给不完备合同填补默认条款”的作用,他们之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默认,所有在打扫中发现的杂物和其它物品都归年轻人所有,包括这八幅油画和雕塑。
第110讲 馈赠有没有约束力
合同的合法性应以签约双方的原意为基础
在昨天的“八幅油画和一尊雕像”的案子中,
今天讲的是怎么样才能减少违约的风险和违约带来的损失。
如果你遇到了馈赠的承诺,你就应该把这种馈赠的承诺变成法律的文书,这样它才更可靠; 如果你跟别人签订合约,当中的风险是巨大的话,那么你自己就要做出更多的防范。 因为对方如果违约的话,他们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
法官判决最基本的依据就是“ 意会 ”,那就是双方在签订合约的时候,大家心目中所认为的标的物是什么。
很显然,银行是为了省事,不愿意去打扫,所以把这房子留下来的杂物留给年轻人。在银行心目中,这些杂物的价格也就跟打扫卫生的费用不相上下。而年轻人他接受了这个方案,自己打扫,他心目中想要得到的东西,大概也就是跟打扫卫生的费用差不多的经济价值。
法官还援引了1887年的那个卖牛案。同样,在那个案子里,法官也设立了一个后人都反复遵循的原则,那就是那一头能够生育的牛,不是双方意会的内容,所以那头可以生育的牛归原来的主人所有,而不归新的买家。
这样的判决,其实也是非常符合经济效率原则的。因为在任何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人们都会遇到各种意外,要完全避免这些意外,人们就得付出非常高的成本。
双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压根没想过,他们交易的标的物会是价格这么高的艺术品。 或者说,这种纯属意外的标的物,完全不在交易双方的预期之中,不是意会的内容。所以法官判这八幅油画和雕像应该归还给银行。
合同必须要有约因或对价
另外一个重要的概念,在英美的合同法当中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准则,那就是所有的合同必须要有约因或者对价。约因就是契约的原因,对价就是对等的出价,英文叫consideration。
所谓的约因或者对价,它指的是在任何一个合同关系当中,做出承诺的一方必须有所得;接受承诺的一方必须有所施,他必须付出一点什么,这样的话这合同才算有效。
从修道院的判例中我们看到,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轻巧的承诺很常见,如果把它们都当做违约的话,那么法律诉讼的成本就会大增。
合理分摊违约责任:违约者不一定承担百分百责任。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并不一定百分百由违约者承担,合约的双方都得共同担负责任。原则是谁更知道损失有多大,谁就负相应的责任。
课后思考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会经常遇到不靠谱的人、不靠谱的事情,每当遇到对你来说非常重大的事件的时候,你是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来尽量减少这种违约、不靠谱的事情发生的?
没有什么好办法,如果主动权在对方手上,只能傻等。如果主动权在自己手上,就比较好办,设法尽快把事情办完,以期尽快得到结果。
第111讲 违约与赔偿
经济学把一份合约、一个承诺看作是一项资产,把违约看作是对资产的侵害。既然对资产有侵害,就有不同的解决方式。
一种解决办法叫“财产原则”,就是你得付够了物主所愿意接受的钱,你才能伤害这个资源;另外一种办法叫“责任原则”,那就是如果你伤害了资产又没办法挽回的话,那么赔偿金由第三方而不是物主做出决定。
今天讲了违约的处理办法,以及有效违约的几个案例,违约有时候反而是有效的,值得鼓励的。
课后思考
在中国绝大部分的商店买东西,买来的商品都是不能退货的,但是如果你真的买了一件你不需要的商品,留着也是浪费,那你用什么办法来处理呢?
最好的办法是,和店家商量好,请他们以合适的价格把这件商品买回去。
他们能够有效地处理这件商品,这样,对店家、对我自己、对将来使用这件商品的人,都是最好的选择。
第112讲 婚姻经济学
今天讨论了怎么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男女关系和婚姻,解释了婚姻为什么有它理性的一面、商业合同的一面;也解释了男女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变化的过程;解释了女人为什么通常会嫁给年纪比较大一点的男人;也分析了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这些婚姻制度的实际后果。
课后思考
今天留给你一个开放的问题,为什么在现代社会、今天这个社会,剩男、剩女越来越多了?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结婚了?我们能不能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这个现象?
我想到以下几个原因:
- 社会保障体系越来越健全,人们不像以前那样担心老了以后生病得不到照顾。
- 生活成本越来越低,不需要两个人组成家庭来聚集资源,一个人也可以很好地生活。
- 成本是放弃了的最大代价,选择婚姻的成本就是不结婚的各种可能性。
- 结婚后更有可能面对养育孩子的问题,而养育孩子的成本是巨大的。
周五辩论
在婚姻当中,彩礼的观念是不是应该淡化?
正方 的观点认为彩礼的观念应该淡化,今天时代已经不同了,男女已经平等了,他们在婚姻家庭关系当中,享受的权利、承担的义务都是对等的,巨额的彩礼不仅没有意义,而且会对家庭造成财务的负担。
反方 认为彩礼的观念不应该淡化,彩礼是男方对女方尊重的体现,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哪怕增加一点财务负担,准备一份丰厚的彩礼还是应该的,毕竟婚姻是人生的大事。
正反都不选。
如果把缔结婚约看做签订合同,彩礼就是使用沉没成本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手段。
婚姻也是商品,遵从经济学规律,不必从文化和道德上过度诠释,更不必无端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