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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稿/监察既出,腐败尽诛

2024-02-10  本文已影响0人  大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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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前不久的两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经过提请审议。这部草案共分为9章69条,从7个方面对监察机关职责权限以及如何接受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时间收到大众的热议。国家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说明我国监察体制的改革在不断深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

《监察法》的问世,是我国当前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实施国家监察的重要一环。它能有效的将反腐的经验以法律的形式镌刻,在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基础上,实现党内监督的一体化。

监察法顺应时代潮流,是指挥全面从严治党和进行反腐败斗争的“兵法谋略”。 《监察法》的出现将所有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暴露在国家监察的范围之内,让权力在法律的范围内走动,由此实现了权力监督范围的全覆盖。真正的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将监察法置于宪法之内,让监察法的实施得到了坚实的保障,这样更有助于建立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通过一系列的发展创新,进行反腐败资源力量的多方整合,有效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为可期。

监察法符合民众所向,是更好的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钢铁纪律”。在宪法中加入监察委员会机构,对其性质定位和明确职责要求,是加强党对实现反腐败工作的的国家根本法治保障,这项重大的新举措势必会使党内的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的成效,从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增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根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系的开山之作,它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出发点,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通过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实践检验证明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法理理论基础以及实践依据。从而更加确立了检察体系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家监察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也是适应了新时代发展的需求。国家权力与法律体系需要变革,而监察体制的改革,正是我党从上而下,由内而外进行的一次自我解剖、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过程。是全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的有力举措。

随着监察体制的逐步改革稳定和监察法的进一步推进,我国我党的反腐败斗争一定会夺取压倒性胜利,监察体制的创新举措和检察法的深入实施必将腐败融化于无形,最终赢得我国海晏河清、乾坤朗朗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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