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一篇旧文)
旧文发布时间 : (2006-12-06 13:30:12)
有一个人,在你心里的份量,超过了婚姻和爱情的高度。让你对他充满了感激敬畏。
女友说,可以考虑一下他。他对你这么好。
是的,他的确是好。一直。
嫁他也不是解决的办法,那会亵渎彼此从小到大的纯洁情谊。
爱他更不行,那将会困缚住双方,甚至可能产生巨大的伤害和悲剧。因为他们用起情来太相似。
而且又互相太了解,仿佛一面镜子,照透了对方的一些前尘旧事。
他平时在你的生活之外,但会在你生日这天不忘你。
在你最需要帮助和安慰的时候倾力而为,但又真的一无所需。
经过多年的打拼,他铸就了自己的强大和富足,内心和物质都不缺乏,雕琢成一颗年轻闪亮、品质精纯的完美钻石。
但是,除了感动、永记和努力活得更好。 你就什么也不能做了。
黄色玫瑰娇艳欲滴,蛋糕的奶油嫩滑而甜美。十簇小火苗和笑魇代表十全十美的愿望。
四年前你说,愿天使轻悄悄地飞到我的窗前,送来柔软得像棉花一样的温暖。还有那些夜晚的星星,你说它们是载送思念的小船,在夜空中闪动,就像在海洋中航行。
不管,别人说你多么卑劣败坏。
我却从未从你这里,受到一丝伤。
感受到的,只有天真童心、柔和关爱、保护安全。
在霓虹闪烁的夜色里,他开着车,将这个城市一圈一圈环绕,手机电话不断。
他是真的想送件衣服,在这个特别的夜晚。问她喜欢哪个牌子。
她说她什么都不想要,只要听他说一说话。就可以了。
其实她是真的什么都不想要。
只想这一刻静静地坐在车里,听他生龙活虎的声音,看他健康舒展的样子,知道他活得有声有色,就足够了。
在北京的易初莲花,她看到柏仙多格。慌乱闪躲,避之不及。并且开始非常讨厌这个牌子,虽然它也纯棉。
以我永远不变的天真单纯,应对一切变幻。 “以纯”。这才是她最喜欢的牌子。
她喜欢的是它的名字。但在心里坚持,要穿自己买的。那样才不拖不欠。心安理得。
在起风的冬夜,纯棉的质感,丝丝入扣。纯棉的清香,丝丝暖怀。—— rasa 写于2006年10月15日(农历)后
易初莲花&卜蜂莲花后记:写完这篇文章之后的那个冬天,我为自己买了两件长风衣。记得那晚他说:你个子高,穿风衣肯定好看。其中一件黑色的,一直留着,不曾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