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朝一日,有朝一日
“人们说‘有朝一日’的时候,其实意思就是‘不会再有’。”
第一章
旧上海最多的不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而是一个又一个交错而杂乱的弄堂。在某一个平平无奇的弄堂口,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总是日复一日的坐在那里。榆树的阴影笼罩着她干瘦的身躯,老花镜厚厚的镜片下,藏着她混浊的眼睛。弄堂的孩子们总喜欢缠着老奶奶玩,因为她身上总有孩子们最喜欢的糖,并且好像永远也吃不完似的。
老奶奶在这里很多年了,只要闲下来,她总要到这里坐一坐,一坐,就是一天,就这样持续了数十年。在数十年的光阴里,她见证了上海许许多多的变化,经历了许许多多个秋冬,亘古不变的陪着她的,只有身旁的老榆树。那棵榆树是什么时候栽下的,她不知道,但她永远清晰的记得,遇见他的那年夏天,榆树还如她一般年少,娇俏的开着纯洁的白花。
她与榆树相依为命,相伴而生。
当她还是孩子的时候,她就在这个弄堂里了,听弄堂里的老人们讲,她就出生在这棵榆树下,没有爹,没有妈,从小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她喜欢弄堂里的老人们,她也喜欢后来弄堂里的孩子们。她最喜欢的一个孩子,叫潮生。潮生长得很伶俐,夏天总爱光着脚丫,穿着一件洗的泛白的蓝马甲,坐在她旁边给她摇扇子。
那时候她也没有现在那么老,才是三十多岁的光景,潮生便老是叫她榆妈妈。她问过潮生,为什么叫她妈妈,潮生说,别的孩子都有妈妈,他也想有个妈妈。他喜欢榆钱妈妈,所以便想唤她妈妈。她就给了潮生他最爱吃的花生糖,把他抱在怀里,摇啊摇,摇啊摇。
潮生身上有他的影子,在等不到他的岁月里,她只能看着潮生,在一个孩子的身上,贪婪的汲取着关于他的记忆。
潮生渐渐长大了,她也老了。像秋天的榆树一样,明显的衰败下来。她就更喜欢一个人坐在榆树下,望着远方。
潮生的女朋友很好看,名字也很好听,叫宛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潮生宝贝极了。她也打心眼里替潮生高兴,可也免不了想起自己的曾经。
她想起自己第一次遇见他,他穿着一身灰蓝色的西装,戴着金丝边的眼镜,口袋里总是插着一只钢笔。她就坐在小榆树下,抬头看着他,他问她有没有水喝,她问他为什么要在口袋里插一只钢笔。
他长得很白净,一股文弱书生气,喝水的样子也很好看。他把碗递给她的时候,她注意到了他的手,白净,匀称,一看就是没有做过重活的手。她不由赧赧的把手缩在背后。他见她不接,便笑笑把碗放在一片干净的地上,然后掏出自己口袋里的笔说,这是我的职业。
“职业?写字也是职业吗?”她好奇的问。
他笑笑把笔收进口袋说:“倒也差不多。我是个诗人。”
诗人?好气派的职业。她说:“那你都会写什么诗呢?‘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样的你会写吗?”
他站起来,大手一挥:“我写小人悲戚戚,丈夫心四海;写天地苍茫,宇宙浩瀚;写江河绵延,壮美河山;写民生疾苦,灯火人间。我能写世间一切的不好,也能写世间所有的美好。”
她被他的气势震住了,她恍惚觉得,这就是她听老人们说过的大文豪,心怀天下,正气凛然。
她拍掌而起:“好!那大诗人,你能把世间的不美好写成美好吗?”
他问:“哪种不美好?”
她答:“我。”
他盯着她眉眼,仿佛要看到她灵魂里去。她想,诗人的眼睛都这么黑亮吗?她简直想溺进去。
而后听见他说:“你不用写,你是这世间的最最美好。”
最最美好。
寥寥数语,她觉得自己醉了,醉倒在他的温柔与豪迈里,醉倒在她的少女情怀里。
年少的女子,总是容易做梦,陷进织锦罗缎似的美梦里,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