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叨叨叨
2017-11-09 本文已影响16人
橙柿
这个杯子是大一的时候用的,后来买了玻璃杯就把它放在了柜子紧里面,嫌弃了。
深夜叨叨叨今早上玻璃杯被我弄碎了。
我大早上起来没戴眼镜没开灯迷迷糊糊地用书包刮倒了,它先是倒在了桌子上咣当一声,我盯着那个位置看,可恨啊!啥也看不清。最后应该是眼睁着听着它碎的。
晚上口渴,想喝杯水,才恍然玻璃杯碎掉了,想撞墙。几秒钟后想起来了,我还有它,于是翻出来,倒上开水,越看越喜欢,橘红色在灯光下越发让人想亲一口。
心满意足地喝完水之后我不禁自问:我是那种喜新厌旧,过河拆桥,上屋抽梯(请忽略用词)的,人吗?!我不禁又自答:不是的啊喂!
可是我怎么觉我就是这么做了呢…
也许,是因为,我们天生对新鲜的,美的,即使是表面美的事物,有新鲜感,有好奇感。只有在你过尽千帆,洗尽铅华(同样忽略用词)之后,你才会觉得橘红色的杯子挺好的。
不过道理是这个道理啊,可是我不想平凡呢,我想过千帆呢,我想洗铅华诶,我想经历一切新鲜事物,我想探索,我想发现,我想体验啊喂。
是不是?!对不对?!
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因为,我们风华绝代。噢!不。风华正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