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不应当立法禁止百度推广等竞价排名模式 国际关系学院-香港中

2017-04-30  本文已影响1678人  刘小博

比赛时间201704301400

记录时间201704301518

赛场记录

正方主要论点:

搜索引擎是主要信息来源,干预来源产生隐患

利用地位为了利益改变结果的排序

提供者无权更改,要保证公平共享平等

搜索引擎被金钱绑架,产生了信息占用

广告竞价不等于竞价广告排名

主张广告和搜索服务完全且分开

正方的立论也不是传统的立论方法,采取了比较特殊的论述方法与切入角度,主要将重点集中在信息上,在论述的过程中指出目前搜索引擎的做法是绑架用户,性质恶劣,恶意诱导欺骗群众,并指出不愿意主动改变故意使广告与信息混淆在一起,提出信息时代的信息正确的重要性,打了一个很特殊的点,却也抓住了这个点论述明白了信息的公正公开很重要不能被搜索引擎恶意操控,当然除了立意在辩论技巧上也是十分娴熟,场面十分流畅。

反方主要论点:

指出用户的主观能动性可以主动筛选广告

指出竞价排名广告的精准性便利性

指出现状可以较好的管理这一行业,并且拥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强于禁止

广告本来性质就是竞争竞价,虚假的广告本来就是违法

只要标出醒目的广告标识即可,保留关闭广告的权利,真实有效的广告反而可以提供更好的选择

公司需要盈利百度在广告方面如果做的不好用户会自行更换搜索引擎,市场可以良性循环调节广告质量

对广告会影响信息质量的说法予以否认

与正方就“电视广告”这一例子进行攻防对抗

正反双方的对抗十分激烈也十分精彩,例如有关于谣言以及电视广告的相关讨论,对己方论点的申论对他方论述的归谬都十分恰当,并且重要的是内容都扣住了自己的一辩稿与辩题的联系,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思考与能力,勇于去接下一些对方的攻击并且坚定地维护自己的价值观,也是非常值得学习的比赛场次,这些比赛尤其是正方的破题角度更是值得深思,在信息发展的当今我们思考问题还可以从哪些默默无闻其貌不扬的角度去切入,这些角度的论述往往能够有意想不到的制胜之道,评委的评判似乎也预示着在观感的大致势均力敌的场面下倾向于更深度的思考而不是一味地寻求中规中矩不犯错。

另:第二轮的这几场比赛其中辩手之间流畅的发挥与团队配合可以作为我等辩论小虾米的标杆,共勉之。

长风破浪会有时。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