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句号是你暗恋的那个人结婚了
文/关木光
图源网络你是否也曾因为一个回眸而爱上一个人?
我记得那时候高二,周五下午,阳光明媚,你粉红色的书包在人群中若隐若现,我在距离你好几十米的地方远远地就看到了。那一刻仿佛全世界只剩黑白两色了,来衬托你那粉红色的书包。
我抱着一颗激动的心朝你跑去,在伸手就能触碰到你的距离时我停下了,我心跳的频率达到了有生以来的最高值。
我在短短的数秒钟里,想着怎么跟你打招呼。我想叫你的名字,但我只知道你的姓氏,我听他们都叫你小汤,我想那就叫你小汤吧,可是我又叫不出口,毕竟我们也不是很熟悉,只是那次社团联谊上碰到过一次。我又想,要不然拍一下的你书包吧,可是我又怕吓到你。
时间已经不容我再犹豫了,我怕下一个转角你将离我而去,于是我鼓起毕生的勇气,伸手轻轻拍了一下你的书包上那只粉红色的兔子挂件。伴随着张开的嘴巴,用很小很小,小到我觉得自己都听不到的鼻音发出一个字“嘿!”
然后,那个我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回眸就这样出现了。
你转过头,睁大眼睛看着我,随后很快的那双漂亮的眼睛就眯起来了,你笑了,是那种可以融化世间一切事物的笑。你双手搭在书包的肩带上,眯着眼睛说了一声“嗨!”
一切都刚刚好,阳光刚刚好打在你那几根自然垂落的刘海上,金灿灿的发丝在空气中轻轻飘浮着。你微张的小嘴只闪过一秒,我便看到了那排洁白的牙齿。你眯着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把你的眼珠子遮住了,眼角那一条细细的纹也呈现着微笑的弧度。
那一刻空气是静止的,阳光是静止的,人群是静止的,只有我的心在动,一下两下无数下,太快了,我数不清。
其实这一些细节都是后来回忆里一遍遍重现的,那时的心里只有四个字“真好看啊!”
那是我第二次见你了,也是我第一次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你。
我心里难以平息的激动,化作行动却是极其淡定的。我淡定地回以微笑,以一种同学间的礼貌走在你的身旁,但我的呼吸是絮乱的,空气都知道。
“你家也住这边?”你先开口了。
“嗯!”我依旧伪装得很淡定。
“哈哈,真巧噢!原来你也是峡县的,我们学校可没几个峡县的哟!”
“是啊,我认识的同学里也没有峡县的,刚才看到你我都有点不敢相信哈哈……”
你也笑笑,话题就这么戛然而止了。气氛陷入了尴尬,我的脑子拼命转啊转,想转出一个解救这尴尬局面的话题来。
这种时候的每一秒都是极其宝贵了,终于我想到了!就从社团入手!
“你很……”“你……”
我们几乎同时开口!我听到你的声音马上就停住了,你也停住了。我转头看向你,你也看着我,我的耳根子很不争气得在这个时候红了,火热火热的。
但是,你笑了,笑得那么自然而纯真。很多年以后我才发现,这样的笑容在成长的路上很难再遇见了。
“你先说吧!”你低头看着地面,继续往前走。
“行,”我也赶紧别过头,看向前方,“那个……我是想问你很喜欢写作吧?他们都说你们文学社里就数你最会写了哈哈……”我总是习惯在说完一句话后加上一个笑来缓解尴尬。
“哈哈哈……也没有,他们都是说笑的,都比我优秀呢……我只是比较爱看书,看多了就总觉得有些话要忍不住表达出来,找不到人说,就只能写一些碎碎念了。”
我眼睛一直看着前方,眼角的余光却一直在你身上,我好像瞄到了你微微红起的脸庞。
“哈哈哈……看来你们文学社的人个个都很谦虚呀!”我觉得笑在很多时候真的是一剂良药,它能表示友好还能缓解尴尬,屡试不爽。
“到你了,你刚想说啥来着?”
“你认识高忆凡吗?”
“高亦凡?”
“就是那个高高瘦瘦,留着刘海,有时候会戴一顶白色帽子的高忆凡。”
“噢~你说的是高学长啊,他可是我们的部长,大我们一届呢。”
“是啊,我就是听说他也是你们广播部的,上次联谊他怎么没来呢?”
“哦上次他去参加数学竞赛了,刚好时间凑到一起了。”
“哦~这样啊……”
“怎么,你找他有事啊?”
“没,我就是奇怪,所以问问哈哈……”你有一次眯着眼睛对我笑,虽然是一种假笑,可为什么那种笑可以在我的记忆里待很久很久。久到我忘记回家的路是有限的……
“我要走这边啦,我家快到了哩。”你忽然停住脚步,转身正对着我,指着分叉口上的另一条小路说。
“噢——噢——好”我还傻傻地看着你,沉浸在你的笑容里无法自拔。一字一句跟不上我心跳的频率。
“拜拜……”你朝着我挥手,为什么连再见都能说得那么可爱呢。
我站在分叉路口,朝着你远去的方向,学着你的手势跟你说再见。
那个回眸随着时间越走越远,我伸直的手指在半空中慢慢弯曲,跟着我的心情一点一点垂落。
我独自踏着脚步继续往前走,脑子里全是刚刚过去的那几分钟,第一次觉得回家的路太短太短,短到我都还没来得及问你的名字,你就要到家了。
图源网络那个回眸随后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我去联谊的大群里找到你qq,我想加你,却没有勇气。翻腾了好多个失眠的夜,才鼓起勇气发出了申请。但是我们的故事并没有因为这个勇气而延续下去。
我开始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从你的言语中了解到了你。
你叫汤梓桐,你从小就喜欢泡在零尘书店里;
你喜欢的作家是张爱玲;
你想写小说却无奈只会写随笔;
你总说你的随笔是无病呻吟,可我总觉得那是最美的诗句;
你说你最喜欢的歌手是陈奕迅,他是你伤心时的肩膀,快乐时的伙伴;
你说你喜欢在夜里写作,因为那是一天里最安静的时光;
你还说,你喜欢高忆凡,所以我帮你在广播站为他送去的那一句生日祝福,成了你们永远的难忘。
时间来到2019,时光深处的那个回眸已经远去,只是记忆犹新,仿佛在昨天,我们还肩并肩走过那条人潮拥挤的街道。
那段路上其实人很多,但是这么多年我却只记得你一个。
那天你说你要结婚了,很高兴你们的请帖里有我的名字。
你的那篇随笔里说,“青春的句号是你暗恋的那个人结婚了。”
我想,我的青春也该画上句号了。
所以,你的婚礼,我还是来了。
那天的你,一袭白裙站在他的身旁,眼睛里溢出来的是幸福,笑容一如那天下午,阳光打在你脸上,你转过头眯缝着双眼,微笑着跟我说声“嗨”,连眼角都是幸福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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