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凝聚力建设行动两项工作中获佳绩
2018-05-05 本文已影响0人
酒的余温
日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豫高发﹝2017﹞157号),我校被授予“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的决定》(豫高发﹝2017﹞160号),校九三学社基层委员会主委吴大付、无党派人士李国厚、校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理事葛亚明和统战干部宋荷英4人荣获全省教育系统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在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我校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凝聚力建设行动两项工作中狠抓落实,积极行动,创新形式,取得进展。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各族师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充分发挥我校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等优势,支持和鼓励各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及党外知识分子投身凝聚力建设行动,在扶贫支教、创新驱动、科技帮扶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
(党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