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議中庸》----作者:李宗奇 辛丑年 九月廿九 ←于自家作
中庸=(←“=”既:等于)不害怕。----李宗奇
“容”(←出自于《老子》),怎麼就“容”不了呢?
“知常容”(←出自于《老子》),“常”就是:“庸”。
知道“庸”了,←→才能“容”(←“容”←出自《老子》),←→這就叫:“中庸”。
一個“美女”,和你握手,←→你可能觉得,←没什麼。
但是,一個“乞丐老太太”欲和你握手,←→你可能會看見那“黑漆漆”、“皱巴巴”的手,望而却步。
↑這就是:不容。←↑這不叫:“容”(←“容”←出自《老子》)。
↑這説明,↑→你還“不知常”(←“不知常”,←→出自于《老子》)。
“不知常,妄作凶”(←出自《老子》)。
↑道理是這樣的。
我們儒家的‘修養’啊,到头儿了,就是:↑“乞丐老太太欲和你握手,我也大方的伸出手,和人家握手,←→且握手之後,←→如果暂没有現成的清洗、清洁條件的話,←→我也不冲手、不洗手,←→并且該摸哪兒摸哪兒,←→忘記,←→以至于‘知行合一’的,←→继续干自己該干的事兒,←→继续前进......”。
↑儒家‘修養’到头儿了,就是↑這樣。
假如一個,衣着笔挺、干净的人,头发,還有面部,都非常的干净、整洁,←→而且,你看着他,刚用酒精等消毒液清洗過手,清洗過好几遍......
這時,↑這個人和你握手以後,你是否會很快忘記,↑因為安心,←→所以,你能“容”↑他。
↑因為,↑後者,↑他能令你感覺到:“没問題”。
“没問題”,←→所以,好像更能容。
↑實際上,↑這不是“容”。
“乞丐老太太”和你握完手之後......←→這件事兒,已經是发生過了,←你也前进了,“乞丐老太太”也目送你离开了......
↑但,你离开之後,握手的那只手,依然直直愣愣,←→不敢摸手機、不敢摸水杯......←→因為你想:“我得赶紧洗手,然後在摸這兒、摸那兒”。
↑結果,你的手,雖然早就离开了“乞丐老太太”的手,←→但直到好长時間之後,你還在惦記着:哪有洗手間、哪兒能譲你清洗双手。
↑結果,雖然你早就、早就“离开”了“乞丐老太太”握你的那只手;←→但實際上,你一直握着他(←既:握着“乞丐老太太”的那只握你的手)。
↑道理是一樣的。↑什麼時候,你們俩松开(←既:松开握着的两只手)呢?
我猜,←↑→你看我猜的對不對。
當你找到能譲你洗手的地方以後,←→并且“清洁”、“消毒”過你的手以後,←→這時,←→你才松开了人家老太太的手。
↑你説,你“握”了人(←既:握了“乞丐老太太”)多長時間?
↑這,也叫:不容。
↑和“干净”(←既:所谓“干净”)的人握手,转瞬即忘,←→叫:不容。
↑和看起來不太“干净”(←既:所谓“干净”)的人握手以後,←→念念不忘,←→也叫:不容。
↑前者,叫:执“常”。
↑后者,叫:执“無常”。
↑都不叫:“常”(←“常”,←→出自《老子》)。
不害怕,←→就是:常。不害怕,←→就是:中。
----作者:李宗奇 辛丑年 九月廿九 于自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