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婚姻观
基督徒婚姻观
基督徒婚姻观
经文:创世记二章24节
世上有一句俗语:“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话说明婚姻对一个人的一生的影响是很重要的。今天人们对婚姻的态度更是慎之又慎,甚至有很多剩男剩女,年界三四十岁仍然不愿结婚。婚姻的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非常突出的问题,中国人在当今社会思潮的影响下,从祖先传流下来的相敬如宾、从一而终的婚姻美德荡然无存,道德体系已是公然的被嘲讽撇弃。反映在婚姻生活中的状况是离婚率的急剧升高,婚外情的泛滥,每一个家庭的婚姻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冲击和威胁。婚姻如同猛虎,婚姻又如同坟墓。
中国人到底怎么了,中国人的婚姻难道真的走到尽头了吗?让我们回到圣经,在神所启示的圣经真理里面来寻找婚姻的教导和出路。
在圣经里。我们看到神对我们婚姻的观念是:
一:离开的婚姻观 24节上(因此,人要离开父母)
神对婚姻的第一个教导是离开。
1:离开父母
在离开的教导里面,神特意指出离开的对象是父母。所有的关系里面,除了神之外,最亲密的关系就是父母,然而神说你要离开父母。这让我们看到神设立的婚姻关系在人所有关系之上。这里不是说神不要我们去爱父母,神所突出的是婚姻关系的不可替代性。 “离开父母”这句话的意思表示人一旦结婚,优先次序必须改变,以婚姻为主,但绝不是真的丢弃父母。
男女在结婚之前在父母的主权之下生活成长,在结婚的那一天,双方父母各自牵着子女的手,陪伴他们走进婚姻的殿堂,把新郎交给新娘,把新娘交给新郎。这个婚姻的仪式所表明的就是一个主权的出让和交接。一个幸福婚姻的第一步就是离开父母。
离开父母可能是生活在一起却是离开的(入赘或四世同堂),也有一些人虽与父母相隔千里却是没有离开的。离开的内容是离开父母的影响,离开父母的依赖,离开亲情里面对婚姻有可能产生的非正常的干预等。对婚姻有合法主权责任的是丈夫而不是双方的父母或亲属群。丈夫有对新家庭的经营、构建、前景规划的主权责任。若婚姻是一只起航在大海中的小舟,丈夫就是小舟上的舵手。婚姻必须离开一切可能羁绊的纤绳,才能驶向神为婚姻设计的辉煌的彼岸,享受神放在婚姻里面的祝福。
“离开父母”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它并不是全然赞成小家庭制度,也不是说父母与配偶有争执时,就自然而然地站在配偶这一边,其深层的意义似乎在于人要超越父母的影响而在心理上长大成熟。
当一个人不能成熟地割断依赖父母供输生命养分的心理脐带时,在他的生命中通常会出现下列几种现象:
(一) :过去家庭中的问题,会以各种方式出现于现今的家庭生活中。有的人因父母酗酒而深受其害,长大后自己或配偶仍是酗酒;有的人因着父母的缘故厌烦自己的兄弟姊妹,自己结婚后,一个孩子也不要;有的人自小得不到父母之爱,自己当父母后,竭力想与子女建立美好得关系,却不知如何行,也遭到子女的拒绝;也有的人觉得自己的父母太唠叨、管教太苛,结果发现自己也是一样,或者自己与上一代相反,然后培养出来的子女却又与祖父母相同。他们也极可能卷入当前大家庭问题里面去,导致自己的婚姻不断地出现危机。
(二)未能在心理上成熟而离开父母的人,当他们有机会自由择偶时,下意识里他们所寻找或主观觉得“来电”的异性,多与他们的父母之一相似。不管是男女,其基本性格与角色,均像自己的父亲或母亲,而找的对象则扮演另一位的角色,如此来延续以往他们所熟悉的男女、夫妻与亲子关系。
(三)这一类人比较容易得到因压力而导致的生理疾病。当父母不睦而以某一个孩子为拉拢的对象时,这个孩子可能藉着生病来表达他所承受不了的心理负荷。他也可能藉着疾病作为一种力量来制衡父母的关系。若是后者,孩子的病症一有起色,父母的婚姻很容易就再出现危机。
(四)这类不能在心理上离开父母的人,通常是因父母为满足自己某些心理的需要,不要他们离开,不要他们长大成熟并为自己生活负责任。当然这类的儿女在年纪大了以后,纵使结了婚,仍难扮演好成人的角色。
所以不论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结构如何,“离开父母”仍是一个应被普遍接受的原则。当子女逐渐成年的时候,父母应引导他们自己面对和解决困难,不把自己未实现的梦想和需要强加在子女身上。同时也为了后代子孙的缘故,避免让自己成为子女婚姻生活中争执的焦点。看重子女作丈夫/妻子的角色,过于儿子/女婿、女儿/媳妇的角色。而子女本身,也当以成人的立场,从客观的角度来全面地认识自己地父母;他们的时代背景、生活经历与长短之处,然后在主里完全地接纳、饶恕、肯定、关爱自己的父母。如此,子女才能很自由地取父母之长,补父母之短,不让旧戏任意重演于自己的家庭重。进而真正接纳自己的配偶,不会在下意识里对他有太强烈、不合理的要求。无疑的,对于那些来自父母关系不和谐、破碎家庭背景的人,“离开父母”乃是他们建立幸福婚姻与家庭生活的必要条件。
上帝告诉我们,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在成长的过程当中,父母对我们的影响是必要的,我们总要尊重和孝敬他们。但是,我们自己的能力也必须成长,学会自己来做决定。
老爷爷可能需要一根粗壮结实的拐杖才能行走,因为如果拐杖太细了,万一断了的话,老爷爷就会摔倒。因此,不论是为他们的缘故还是为我们的缘故,我们都必须帮助我们的孩子在他们的婚姻中长大成熟。因为如果他们的婚姻破裂了,受伤的将是很多的人。
2:离开婚外情
两个人走到一起,两情相悦,产生激情的碰撞。两人之间的最爱必须是各自的配偶,夫妻之爱乃婚姻里面独有且自私的感情,只能独享不能分享(换妻聚众淫乱的教授)。这份感情是照着神的形象和样式创造的,十诫里面第一条就说明:“你不可……因为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神要求我们除了他以外,不可拜一切的偶像,这份爱是他创造人的时候放在人里面特殊的感情。这份爱只能用在神人之间和人的婚姻之中,在任何领域应用都是错误的。
当谈到婚外情的时候,可能很多人都会说这不是我的问题,但我很不幸的告诉所有的婚姻中的男女,你们都有婚外情的问题。
婚外情不仅仅指婚姻中出现的第三者,它指的是所有转移了以自己的配偶为你的最爱的任何的感情。这包括你的兴趣、事业、对父母的爱、对子女的爱等等。举例来说,你是一个对家庭很负责任的丈夫,但你有一种兴趣,可能还是健康的兴趣,比如热爱读书,或者是喜爱足球体育节目等。试想一下,你正沉醉在足球赛的兴奋之中,这时你的妻子下班了,带着一天工作的劳累,拖着疲乏的双腿走进了家门,他是多么渴望你作为他的爱侣,迎上前来,一个深情的拥抱,并对她说:“辛苦吗,亲爱的!”或者是她看到的是一个根本没有看见她且对着电视大喊大叫的男人。想想吧,若你是那位劳累的妻子,你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或者是你非常爱读书,当夜深人寂你正在书海畅游,你可曾感受到卧室的伴侣那份深深的哀怨;也许你是事业心很强的的男人,为了事业,你经常把大量的时间投入在工作当中,你虽然对妻子很好,很负责任,你也给她提供了富裕的物质环境,但常此以往,试问,有几个女人愿意无止休的过这样的生活!
婚外情也许是你对子女的偏爱,这是家庭里面很自然却是最容易产生婚外情的一种因素。前面我们谈过,神是把婚姻关系确立在所有关系之上,包括爱子女(在子女身上萌动的感情多于对配偶的感情)、父母(双方在婚姻中的处理处处参照父母的意见)都不能高过爱你的配偶,否则所产生的感情就是婚外情。
请注意一点,上帝对亚当和夏娃颁布婚姻的命令之时,他们并没有孩子。这里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幸福婚姻的内容是在于一男一女之中,只在于他们彼此之间,即使没有孩子,婚姻在神面前依然是完全的。
一个幸福的婚姻必须是以你的配偶为你的最爱为基点所产生出来的,这就要求婚姻男女离开所有影响这种感情的一切外在力量,把目光、心智、情感倾注在对方身上,从这里开始,才能品尝到婚姻的契合所产生出来的那种无法言传的美好与幸福。
测一下你在婚姻中是否学好离开的功课:
a :你们的父母可能在你们结婚后,仍不断要求你们首先满足他们的需要,希望你们像小 孩子一样听从他们的安排,听从他们的意见,对这些问题,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b:有的新婚夫妇希望跟父母住的近一点,希望父母仍把他们当作小孩子看待,希望从父 母得着经济上的帮助支持,希望父母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希望讨父母的欢心而不是配偶的欢 心。你们有其中的情形吗?
基督徒婚姻观二:与(你的)妻子
丈夫与夫妻是不同的,存在着很多的差异。这是上帝的设计创造。我们学习一下夫妻之间的差异以及神如此创造的目的。
1:夫妻之间的差异表现在:
创造次序的不同 神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提前2:13),女人是从男人而出,男人不是从女人而出。所以女人要顺服男人,男人要爱自己的妻子。
材质的不同 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男人,用男人的肋骨造女人。
生理构造的不同 男人比女人强壮,女人比男人软弱。男人对生理强烈的需求是性,女人对生理强烈的需求是被抚摸。
心里需求的不同 男人在视觉上关注,女人在感觉上关注;男人需要的是被尊重,女人需要的是被爱。
2:神创造丈夫与妻子不同的目的是为了塑造人的属灵品格。
我们发现,上帝造人的时候,这些差异已经存在,这是上帝特意放在人里面的。当上帝把人造好后上帝说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我们发现上帝创造的人其实在没有犯罪以前已经是不完全了。因为亚当的职责是看守这个园子,然而我们发现撒旦溜了进来;上帝要二人成为一体,夏娃却独自在一处;女人要顺服丈夫,夏娃却自作主张,没有把吃禁果这么大的事先征求丈夫的意见。
那么,既然人有这么多的不完全,上帝又为什么说甚好呢?难道圣经有误吗?
当然不是。上帝所造的这些不完全也是甚好的。可能你会感到意外,但却是真实的。(上帝看所造的一切甚好,只是……)。
基督徒婚姻观
二:连合的婚姻观 (与妻子连合)
连合在希腊原文中是攀附、黏住、紧紧缠住、紧紧依附在一起、聚合、黏附的意思。英译本(cleave to 、hold fast to)所用的这个词在希腊文原意是水泥粘结凝固、胶水黏合,或如铁焊接在一起,使两个不能够再分开,否则两败俱伤;连合的意思就是“像两张纸粘在一起”,中间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除非把纸撕烂,不然两张纸再怎么样也无法分开。
丈夫和妻子必须连合,不让任何东西——父母、孩子、另一个男人或女人、工作、事奉、怒气、嫉妒等等,都不能夹在中间。丈夫和妻子如果没有遭遇重创(淫乱和死亡),就不能撕毁婚姻。耶稣说,丈夫和妻子在婚姻中连合在一起时,任何人都不能将他们分开(太19:6)。
在连合的理念里面,所给我们看到的是婚姻中的那份不可分割的独特性。婚姻必须要求是一生一世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配偶双方有义务共同尽心尽意尽力为对方营造一份爱的链锁,这份爱不因容貌、钱财、疾病或健康而改变,正如《雅歌》中所说,爱情如死之坚强……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歌8:6-7节)。
连合是一种特别的爱,它比夫妻的感觉更加强大,他是建立在要彼此忠诚的决定和要把最好的给予对方的承诺上。婚姻的承诺就是建立连合之爱的基础上谱写出来的:
上帝赋予婚姻以盟约的意义。在圣经当中有两处经文提到婚姻是盟约的教导:
箴2:17 她离弃幼年的配偶,忘了神的盟约。
玛2:14 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 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
连合的本质意义是盟约。盟约,也称死约、血约、永约。盟约的基础是在于上帝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之时,他们在死畜中间走过,所表明的是盟约的特性:除非死亡能终止这种关系。因神是自有永有的,盟约只能是永恒性的。(参创15章)。
上帝是爱,所以上帝不能不爱。上帝的爱不是以感觉为出发点,而是一种意志性的爱。当上帝主动的与人订立盟约的时候,盟约就被赋予了永恒的意义。在上帝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之中,我们清楚的看到这一点。神与以色列百姓的关系,在旧约里被比喻成立约的夫妻关系(参《何西阿书》)。以色列对神的爱不但多次受到严重的考验,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罪失败。在这种的关系里,有两方面值得我们注意。一方面,因为以色列故意地犯罪、离弃神,它必须承担各种自然的灾害、战争的祸患,甚至亡国之痛等犯罪的后果。另一方面,神的爱是永远不止息、充满盼望的爱。当以色列尝到了苦头,回心转意时,神总是接纳。甚至在以色列属灵的光景最败坏、最暗淡的景况下,我们仍然读到神那满了爱的应许(参何十四章)。
上帝称婚姻为在他面前的盟约。充分显明了婚姻的永恒性和神圣性。上帝是婚姻的设立者,他对婚姻里面爱的要求是从他而来的爱,要求配偶双方用意志性的爱来爱对方,这种爱不因任何的因素而改变,也不以自我的感觉为转移。
耶稣说:“人若休妻,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做淫妇了”(太5:32节)。表面看来好像是耶稣许可在配偶一方出现淫乱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利休妻离婚。然而,神对以色列的爱里面使我们看到,以色列正是极其淫乱的妻子,上帝借何西阿向我们述说他的爱:纵然以色列如此的淫乱污秽对待她的丈夫,然而她的丈夫上帝仍然用行动接纳买赎她,使她仍归自己,并洗去她的污秽,一如既往的爱她。我们可以看出,耶稣所说的淫乱可以休妻,只是说受伤害的一方可以有这样的权利,并不是说神就赞同这样做。他是说摩西是因为你们的心硬才许你们。
今天有许多的在婚姻中不忠于配偶的行为,他们离婚了,理由是:因为神许可他们。朋友们,神不是这样做,他乃是放下他的权利,当他与人订立盟约的时候,他就选择了不用他的权利,他既爱世间属他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我们面对不忠的配偶,我们有权利选择休妻离婚,但要知道,这是神许可的旨意,不是神喜悦的旨意。
当你决定进入婚姻的时候,一定请你慎重的考虑婚姻是与另一个不同与你的异性的连合,当你们一旦步入婚姻的殿堂之时,就是你与他\她连合之时,从此你们也进入与神的盟约关系之中,一生一世相爱到底,永不分开,用神那样的爱来爱你的配偶。
你考虑好了么?
基督徒婚姻观三:一体的婚姻观
创2:24—25节:“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林前7:4节“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基本上,当神设立婚姻时所宣告的第三个原则——“成为一体”,乃是指 着夫妻之间的性爱而言(参林前六16)。在传统的社会里,“性”与“生育”二者一向密不可分,且常被认为是污秽而不能启齿之事。
一般人不明辩圣经有关婚姻的性爱观,总以为它不免是保守封建、落伍 过时的思想。以下的一些相关经文及其诠释,应可帮助我们看见,神的话语诚然 “放之四海而皆准”,且“历万古而常新”:
(一)性在婚姻中是纯洁的,自从亚当与夏娃仍在伊甸园当中,未曾犯罪 之前,神就定规夫妻在婚姻当中有性爱的关系而成为一体,显然它是神创造中“甚 好”一部分。
(二)婚姻中的性是排他的,而且有严重的后果:“人人都应该尊重婚姻, 婚床也不要玷污,因为神一定审判淫乱的和奸淫的人。”(参来十三4,《新译本》)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三)婚前的性行为不合神心意:在旧约的《雅歌》中,先后三次当王与书拉密女有极强烈的吸引与激情时,书拉密女不是没有欲望,不是没有挣扎,却 藉着告知耶路撒冷众女子来提醒自己,不要在时机未成熟的时候就激动爱情(参歌二7,三5,八4)。在新婚之夜,王以“我妹子,我新妇乃是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歌四12)来夸奖书拉密女婚前的贞洁。及至末了,我们发现书拉密女如此的美德有其家庭渊源。当她还小时,兄长即已决定,如果妹妹未成年前如“墙”一般阻止外来的引诱,他们就愿使其更加美丽。反之,若妹妹如“门”一般任人随意进出,他们就要加以保护。而在“门”与“墙”之间,书拉密女选择了“墙”(参歌八8-10)。不但如此,从整本《雅歌》的上下文看来,我们也看到王扮演如牧者般的保护角色,没有乘虚而入,反而在时机不对时装聋作哑,帮助书拉密女持守婚前的贞洁。也许有人不同意圣经对婚外和婚前性行为的价值观,但他们决不能说圣经在这些事上的立场不清楚。
(四)性爱在婚姻当中有其非常积极而美好的一面:《雅歌》第四章一节到 五章一节所述,乃王与书拉密女在新婚之夜的对话。在五章一节的前半段,王描写新婚夫妻间的鱼水之欢如同进入流奶与蜜的应许之地一般——“我妹子,我新妇,我进了我的园中,采了我的没药和香料,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五章一节下半,则代表圣经对婚姻中性爱的肯定:“请吃……请喝!且多多地喝!”(《新译本》译为:要开怀吃喝……要不醉而归。)《箴言》第十五章十五节至十九节对此亦有极直接而生动的描述。
(五)在婚姻当中,夫妻双方对性爱皆具主动性与创意性;在《雅歌》的第四章和第七章前半段,是丈夫采取主动。到了第七章后半段,妻子深知被爱、深具自信,遂能主动向丈夫发出邀请:“我的良人哪!来吧!让我们往田间去;让我们在凤仙花丛中过夜吧我们早晨起来往葡萄园去,去看葡萄树发芽没有,花朵开放没有;也看看石榴开花没有。我在那里要把我的爱给你。风茄正在散发香气;在我们的门旁有各样佳美的果子,新的旧的都有。我的良人哪,这些都是我为你保存的。”(歌七10-13,《《新译本》》)
(六)婚姻中的性爱是不自私、不自我中心的:“丈夫对妻子应该尽他的本分,妻子对丈夫也应当这样。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权在丈夫;照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双方才可以同意暂时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诱惑你们。”(林前七3-5,《新译本》)保罗在两千年前蒙圣灵启示,既能道出如此的原则,实在令我们对设立婚姻、创造性爱的主产生敬畏!
基督徒婚姻观四、 情感上的亲密
夫妻之间因着身心灵合一所带来的亲密感,大概没有其他的人际关系可以超过。这里的“赤身露体”表面的意思是说亚当与夏娃是赤裸的。但这字还可以有更深的意义:表示“透明、无所隐藏”的意思。《希伯来书》第四章十三节:“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hidden from his sight,也就是“隐藏起来”的意思),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与赤身露体naked同字)”。夫妻之间的关系需要敞开、透明、诚实。
基督徒婚姻观
结语
《创世纪》第二章十八至二十五节带领我们重返伊甸园,帮助我们看到神创造的女人是与男人同等的配偶,要成为男人极大的帮助,并要免除男人独居的寂寞,反之亦然。而神设立婚姻制度的时候,他也立下了美好婚姻关系的四大要素;理性上的优先、意志上的委身、身体上的合一、以及情感上的亲密。婚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为了真爱我们的孩子,让我们先好好地预备自己,爱我们现今或未来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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