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经历11-购房风险提示
4月初,我们在南沙一楼盘看好房子,在开发商的指引下交了团购费与预约金。一个星期后,本打算去交定金与签订购房协议,却不想与开发商在购房协议上的条款上起了争执,最后决定不在该楼盘购买。
得知我们不愿购买的消息,开发商当场不同意退我们预约金,但我们指出我们交预约金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以及没有与我们签订任何合同,只是给我们出具了收据,他们收钱、以及扣留我们的钱都是不符规定的。
一番争吵后,开发商最终同意给我们退钱,但是公司要走流程,一个月才可能将钱退还给我们。考虑到开发商已经“答应”将钱退给我们,我们也就同意了。
而后在开发商让我们按照他们的“流程”,在几张退款的说明下签下的名字。
一段时间后,我再次询问开发商具体什么时间能退款下来,开发商却说,走流程要1个月,退款到账3个月。
退款到账要3个月,之前现场说的可是1个月,谁知道3个月会不会给我们退!
想想当时也是太不冷静了。我们在现场既没有做好相关的证据存留,也没有让开发商签订一个月退款的说明,最后我们还在根本不符合我们退款原因的退款协议上把字签了,其中开发商写的退款理由是新政原因“银行拒贷”,真的是法律意识烂透了。
后悔也没用,既然开发商既然不按答应的来,我们也只有求助相关部门了。于是我们拨打了当地的12345电话反馈该问题,对方表示20个工作日内会办结。
昨天,收到当地政务短信,短信显示由于我们交的是定金,并与开发商签订相关合同、认购协议,因此属于民事合同纠纷,需自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看到这条短信,我的愤怒指数瞬间飙升好几个点。等了20个工作日就这结果?都不用群众自己点反馈就自己办理完结?
我马上联系到12345,说他们情况完全搞错了:1,交的不是定金;2,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说完顺带吐槽他们办事太不靠谱。然后又拨打了当地住建电话反馈,其中住建专门负责纠纷这一块的电话则一直打不通。
下午,手机突然提示卡里收到一笔款项,是开发商退来的预约金,但还有一笔团购费没有收到。
心想预约金都退了,团购费不可能不退的,如果周一如果团购费还没收到,再拨打12345反映。
晚上,南沙住建发布《购房风险提示》,其主要针对无预售证售楼、伪造购房资格等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同时指出,如遇以下其情况,可及时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投诉。
想起下午打住建电话的时候,工作人员听了我反馈的情况,我问是不是XX楼盘,我说不是,是与XX楼盘同地段的YY楼盘。
之前买的时候,也听销售说过,虽然规定是要预售证出之后才能销售,但大部分开发商为了提前回款,都是在预售证前就已经开卖了,ZZ楼盘就是预售证没出,房子都已经卖光了。
肯定会有人考虑到实际情况突然不想再买了,进而要求开发商退款,而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不愿退款,尤其是最近广州新政一出,不少购房人都失去了购房资格,交了钱肯定会涉及到要求开发商退款等等,由此产生的购房纠纷必定陡然上升。政府在这个时候下出台《购房风险提示》,确实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