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注释
这几天俗务缠身,没时间静下心来思考,主动停止了日更之后愈发惫懒起来。又兼诗歌类作品,除非伯乐推荐,在简书是禁止上榜的内容,上个月任掌门又一次重申了这个江湖规则,作为合伙人自然要全力支持。要么在分享自己的诗歌习作的时候恳请大家轻点儿点赞,要么就是让诗歌作为文章的点缀出现,而不是主角。
现如今,写作可以说是最没有门槛的自我表达的工具。但凡公开发布的写作,都是对阅读的期待。没有阅读期待的,大可以留在日记里,没必要在公共空间里倾诉。可是,写作虽然没有门槛,文化却还是有的。文化的门槛决定了一个人的写作风格和阅读体验。
她(衣莎贝)说:“文坛才子是要讲些条件的,像读过万卷书,行走万里路,懂得生活情趣,擅琴棋书画,走出来风度翩翩,具涵养气质。”衣莎贝说她“最爱看学识渊博、知识丰富的写作人撰稿”。这样的势利偏见,她承认是“肤浅的愚见”,却还是忍不住说:“你不是真相信闭门造车吧。”
——董桥《肤浅的文字优越感》
我恐怕也有一些这样“肤浅的愚见”。衣莎贝说的“闭门造车”指的是一个人的学识不可能从天而降,“文坛才子”的气质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读书是门槛,一个人的家境和家教也是门槛,书香门第不是说说而已。人是不是读过书,读过多少书,读过什么书,拥有什么样的生活情趣和文化品味,在他的文章里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文章的品味得自于文化的熏陶,没有受过类似文化熏陶的人领略不到,只有读过更多书的、拥有相似品味的人才能一眼看穿,“花开花落都见玄机”。
然而,这大概都已成了过去式。追求纯粹的艺术享受不单单是一个曲高和寡的问题,而是经常被当做是脱离大众,不接地气的小资情调。把审美与脱离大众划等号真真是冤枉了审美。审美的高低与艺术的雅俗也不是绝对的对应关系。通俗易懂的作品不见得都是在取悦大众;晦涩难懂的东西也不见得都是在故弄玄虚。关键还是要看作品里的文化含量和审美趣味。举重若轻,举轻若重,都是需要研习的技能。
我曾一度打算把简书当做诗词练习簿,这个初衷恐怕要变一变,因为单纯写诗,我是不想加800字的注释的。换言之,费尽心思酿了酒,酿好之后要兑水才能出售,这又何苦呢。
诗的魅力之一在于隽永的表达,能够营造出一个介于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审美空间,有足够的留白让读者根据自己的人生体验进行再创作。文章不能写得云里雾里模棱两可,所以要掌握分寸,尽量写得敦厚而明晰;而诗因为其修辞特性,需要尽可能真实地捕捉和放大瞬间的情感,可以夸张狂放,可以直抒胸臆,可以在语言上撒野,也可以写得含蓄婉约,介于懂与不懂之间。诗的艺术表达反而可以更自由。
诗是浓缩的艺术。一首七律不过56个字,91个字以上的词已经算是长调了,足已写出一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如果把这样的诗扩展开来,或是加上800字的注释肯定轻而易举,但是却破坏了表达的意义。作者自己把留白都填满了,还要读者怎么参与呢?更何况,如果诗没有注释就不能被读懂,这样过于晦涩的诗也算不上是好诗。要留白,要让诗介于懂与不懂之间,加太多的注释就成了画蛇添足。
所以,未来的诗歌习作,恐怕还是需要大家轻轻点赞。小赞怡情,大赞惊心,超赞就只好隐身。
文/貅貅
图/Devian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