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生活的目的
在精神范畴之内,我们首先可以发现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些活动其实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一个目标。所以,我们不要将一个人的精神世界想象成一块静止的区域。相反,我们应该将它想象成一个随时处于运动状态的物体。可是,这些活动的原动力都来自于一些具有特殊性的元素,为了达到某一个明确的目标而进行努力。这样的目标,及为了达成目标而进行的努力,都是可以归于“适应”这个词语中的。我们可以想象出有一种精神生活是为了达到某一目标,而所有在精神领域所进行的活动都是为了这个目标服务的。
一个个体的精神生活会受到其个人目标的影响。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可以将这些活动串联起来,使它们进行正常的延续、发展、变化和指引的话,人类就不会拥有思考能力,也不会拥有感受、理想或憧憬。出现这样的结果也是正常的,因为具有生命的个体需要不断适应周围的环境,并且对环境做出应激性反应。如果一个个体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那么,我们就无法想象他的精神是如何进行发展演进的。而在看待这个目标的时候,我们可以从主观出发来判断它到底是静止的还是不停运动的。
精神领域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被看作是对未来环境的提前筹备。心灵作为人类最重要的精神器官,除了能够感知作为我们源动力的目标的强烈驱动力,它是无法发现除此以外的任何东西的,因此,个体心理学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一个人精神领域的所有外在表现都是为同一个目标而服务的。
在我们掌握了一个人的努力方向,并且对外界也有了充分的了解之后,我们还应该去研究个体的生命活动中蕴含着怎样的意义,并且对它们为目标的实现所采取的方法是否具有实际价值做出判定。也就是说我们要了解一个个体为了达成目标所付出的努力是什么,就好比我们将一块石子扔出去,可以预料到它将沿着怎样的路线进行运动。当然,精神的存在始终都是按照目标的改变而变化的,所以它必定是不遵循自然法则的。然而,如果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中始终存在一个既定的目标,那么,他所有的行为都会不由自主地以这一目标为核心,强迫自己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就像在他的精神世界中存在着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则一样。
当然,在自然界中必然存在一种人们必须遵守的准则,然而,这样的准则却是人造的。如果说有一个人能够找到充足的理由去证明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法则,那么,他一定是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了,因为在他试图说服自己去相信自然环境是稳固不变的及自然对人类存在决定性控制力的时候,已经融入了他的个人观点。
人类精神层面的活动与自然界中的活动并不是毫无区别的。这是我们看待问题所应坚持的原则。现代社会中有一个普遍的观念,那就是人的意志并不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来转变。的确,一旦有一个目标将个体所有的意志都束缚起来,这个个体就不再是自由的了。
而且,这个目标经常会受到人与自然、动物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影响。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精神生活会被一些看似无法更改的原则所控制了。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总是试图摆脱他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或不想遵循现实生活中的规则,那么,他将会把一切的守则都抛到脑后,并且树立一个新的目标来代替这些规则。同样地,当一个人对生活感到茫然,并试图与同伴保持一定距离的时候,社会中的准则对他而言就不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一点:只有我们确定了适合自己的目标以后,精神生活中的各种活动才会相应发生。
站在另一个角度,我们绝对可以从某个个体外在的种种活动推测出其树立了怎样的目标。这是件重要的事情,因为大多数人都不能明确地了解另外一个人的目标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想要了解某个人,就一定要经历这样的一个过程。然而,这些活动中包含很多意义,所以,想做好这件事没有那么容易。不过,我们可以将个体的活动汇总在一起,再比较集中地做出相应的图表。我们可以将能够体现出精神和生活态度的不同点连在一起,于是,我们可以从得到的曲线中了解到时间方面的不同之处,以此来达到了解对方的目的。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可以了解一个个体对生活的一般性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