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末》
崇祯九年,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这是个历史上特殊的年代。因为这一年的4月,清太宗皇太极在盛京(今沈阳)荣登大典,定年号为崇德,建国号为大清,定国都为盛京,拉开了大清与大明争夺天下的序幕。
攘外必先安内。皇太极继承大统之后,整顿吏治,发展军事,大胆提拔汉人,对外进行扩张。使反对他的王室争斗降为次要矛盾,定下了东征朝鲜,北服蒙古,南灭大明朝的大国计划。
同年9月,皇太极派出他骁勇善战的十二弟阿济格,就是后来的英亲王,率十万八旗精锐从喜峰口攻入长城。然后南下,一路势如破竹,攻城掠地,袭扰京畿,连克十几座州城府县。
各地明军连连败北,告急的文书像雪片一样飞进北京城。崇祯帝除了启用太监督师抵抗之外,毫无办法,然而太监不是男人,勾心斗角,残害忠良,的确有一套,领兵打仗的确不在行,面对鞑子咄咄逼人的攻势,太监统兵东躲西藏,推诿扯皮,谎报战功,还有的甚至私下里给崇祯帝建议割地赔款,以求得鞑子退兵,换取一时的安宁。
天子守国门。大明朝近300年的国祚,使得崇祯皇帝顾及祖宗的颜面,不忍订城下之盟,换取一时的苟且偷安。只好命令边军入卫,另一方面调集湖广总督卢象升率天雄军,火速北上勤王。
位于大明京师西北部的三岔口明军卫所,是一个百户所,从平谷溃散的一支边军,奉命进驻三岔口卫所,共同担任防卫任务。
这支边军,共有十八个人,为首的是一名总旗,他们原属于曹文诏的部下,曹文诏战死之后,一名游击将军带着他们来守边,数天之前遭遇了鞑子的铁骑,一场几乎是一边倒的混战,数百明军损失贻尽,这名总旗50名军将,现在连旗长算上只剩下他们18人了。
这18个人,其中还有一名重伤的,名叫林毅,左胸口挨了一箭,认为他就挂了,没想到他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旗长王建只好命人抬着他,来到了这个百户所。
百户长接到命令,提前为他们腾出了两间房子,让这十八个人住下。
因为林毅是伤号,给他单独安排了一间房子,让两名边兵专门负责照顾他。
起初的几天还行,过了几天,这两个边兵不耐烦了。久病床前还无孝子呢!
这两名边兵一个叫高勇,胶泥色大脸,个头不高,一个叫张华,生的小窄脸,水蛇腰。等旗长走了之后,高勇和张华骂骂咧咧的把林业毅扔到草榻之上,捂着鼻子出来了。
也不怪他俩骂娘,大热天儿的,整天跟一个奄奄一息的重病号呆在一起,那味道也的确够难闻的。
“真他妈倒霉,这小子命真大呀,伤得这么重,又受了一路的颠波,竟然没死?”
“谁说不是呢,鞑子的箭那么厉害,被射中胸口不死的全天下恐怕只有他一个吧!”
叫高勇的看一看左右无人,把张华拉到旁边压低了声音,“兄弟,我们哥俩得伺候他到什么时候?”
“什么意思?”水蛇腰的张华不解的问道。
高勇面露凶光,在张华面前比了个杀的手势,“干脆今晚……恩,然后把脑袋剃了,到上头讨点升赏,呆在这里,迟早会被他害死的。”
张华的腰一缩,随即又镇定下来,咬着牙使劲儿地点了点头,“他即便不死,也是个废物,让他为我们哥俩做些贡献也好,不枉我们哥俩伺候他这么长时间。”
这年头,杀良冒功不是什么稀罕事。如果他们俩能提着一颗鞑子的人头,去讨封,至少能讨下来五两银子,或者升他们为军中小旗都有可能。
军中的小旗官不大,能管十个人。五两银子也不算多,但是总比在这里伺候一个病秧子强,而且他们俩知道,鞑子正在这一带肆虐,说不定哪一天回来就把他们这个所的一百多人捎带了。朝廷的援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到,即便是来了又能如何?除了当年袁崇焕的关宁铁骑,谁能打得过这些野猪皮?
到了晚饭的时间,高勇张华把林毅的饭菜领过来,往那一扔,爱吃不吃,他们俩把门一关,端着饭菜到外面吃去了。
“高兄,今天晚上做完了这小子,我们就这么走了?”水蛇腰的张华一边吃,往伙房那边瞄了一眼道。
“不走在这等着挨雷呀?”虽然这粗茶淡饭,高勇吃的津津有味。
“高兄,帮厨做饭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怎么样?”
“你想打她主意,他可是百户长的女儿,小心你的脑袋。”
水蛇腰的小窄脸张华吓得一缩脖子,“高兄,我也只是说说……说说而已……”
两个人把饭吃完了,收了碗筷。推门到了屋里,打算把病榻边的碗菜倒掉,但是两个人一看傻眼了。饭碗菜碗都是空的,筷子在碗上放的规规矩矩,地上也是干干净净的。屋里除了一个半死不活的病号林毅之外,再没有别人了,这些饭菜哪去了?
高勇和张华面面相觑时,病榻上的林毅竟然奇迹般的坐了起来,惨淡如纸的脸冲着他们俩感激的一笑,“这些天有劳二位了,林毅感激不尽。”说着冲他们俩还抱拳拱了拱手。
其实林毅就醒了,不过此林毅已经非彼林毅了。
这个林毅是21世纪华国的海军陆战队队员,在奉命执行一次特殊的任务中,与敌搏命,同沉海底。醒来以后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穿越到了明末乱世一名同名同姓者身上。这个林毅也比较英勇,只是技不如人,与鞑子搏斗的时候,挨了一箭,毙命之后,就被林毅魂魄占据了躯体,这才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几天是两个身体和思想融合的过程,现在已全部融合完毕,林毅的伤当然好的很快,感到很饿时,就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个精光,门外面的这两个边兵哪里知晓?
高勇和张华更加惊愕了,显然,今天林毅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平时要想让他吃饭,得他们俩齐动手,一个扶着,一个喂着,需折腾半天,今天他自己就能完成这些高难度的动作了?
林毅康复如此之快,高勇和张华一点高兴不起来,惊愕之余,赶紧赔上笑脸。
其实仔细一看,这两个边兵笑脸非常的牵强和僵硬。
“哈哈好说好说,小兄弟,今天气色不错……好好休息。”
两个人唯唯诺诺,让林毅重新躺好,把碗筷收走。把门关上,两个人到了外面,嘀咕道:“高兄,今天晚上咱们还干吗?”
“你怕了,怎么不干?”
“不是我……”张华一咧嘴,想起刚才林毅那面黄肌瘦的表情,心里有些发憷。
高勇黑脸蛋子往下一虎,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睛透着凶光,“我什么我?三更天下手,免得夜长梦多。完事之后,我们俩就远走高飞。”
“好吧。”张华的小窄脸再次咬了咬牙,最后下了决心。
到了三更天。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不时能够听到远处山上传来几声饿狼凄厉的嚎叫。
早就做好准备的两个人一翻身就起来了,看看床上的林毅脸朝里一动不动,应该早就睡死了。两个人又到门口假装上厕所转了一圈儿见没有人,两个人从墙上就把刀取下来了。
“我在门口放风,下手一定要利索。”高勇把声音压得极低,说着提着钢刀,机警的守在了门口。
张华提着刀,稳稳心神,然后蹑手蹑脚往林毅的床前走来,微弱的月光射进来,映在刀上,闪着清辉。
两个躯体经过融合之后,林毅的伤势恢复得很快,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往往都凸现出勃勃的生机。
林毅身上有伤,需要大量的营养。尽管这些边兵伙食质量不高,都是一些粗茶淡饭,仅仅能够糊口而已,但是对于生存适应能力很强的林毅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加上这几天,他躺在床上,脑子可没闲着,思考了不少问题,这也都需要能量。
他现在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明末是个什么样的时代?崇祯是个什么样的皇帝,面临的是怎样一个烂摊子,最后结局如何,这些生前在学校,后来通过影视小说他有清楚的了解。
他知道皇太极野心勃勃,还有那个传奇人物多尔衮,都已经登上历史舞台啦。鞑子们已经开始入关肆虐中原了,而大明内部如一盘散沙,到处上演着各种形式的官场斗。各地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
现在是公元1636年,也就是说再过八年,崇祯帝就要到煤山那棵歪脖子树上上吊了,大明朝也就该改朝换代了。
叱诧风云的李自成,与之齐名的张献忠,都算不上英雄,那些拖着大辫子的鞑子们要来这片土地上耀武扬威了,这简直是汉人的耻辱!
了解了这些国情和自己的处境之后,他一点也没有气馁,更没有骂娘,怨天尤人有什么用?既来之,则安之。
自己前世是特种兵,已经为国捐躯。现在重生了一回,成为明末的边兵,既然还是兵,就还得进兵职,保家卫国。
其他的他管不了,也没能力去管,为国为民,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时代在变迁,不变的是兵心,这才无愧于军人的称号。
只是自己这副躯体太羸弱了,年纪倒是不大,也是20多岁,想有一番作为,只身体方面要走的路就很长。
想尽快恢复伤势,让自己变得强大,当然得需要能量。
这不,晚饭吃了个精光,刚到三更天,又把他饿醒了。
刚想叫这两个伺候他的边兵兄弟想办法为他弄点吃的,一点寒光闪进了他的双眸之中。
“有刺客?”职业的惯性令他他一下子就警觉起来,但是他躺在那里仍然纹丝未动,用眼睛的余光打量着向他逼近的危险。
他的视力太好了,进他这个部队,视力不能低于1.5。因此,尽管是晚上,借着窗户透过来的微弱的月光,他看得清清楚楚,两个目标:
一个执刀守门,正是高勇。另一个已经蹑手蹑脚的拿着钢刀向他来了,却是张华。月光下,张华的钢刀闪着清辉的光芒。正是这点央射的清辉,才引起了他刚睁开眼的警觉。
“妈的这俩家伙竟然要杀老子?”林逸的脑子瞬间闪过这样的念头,他极力搜索这幅躯体的记忆,老子没得罪他们呀。
我们是战友,战友不应该是最亲密的人吗?并肩作战,共同对敌,出生入死,荣辱与共。可是他们俩怎么把刀相向,有何动机?
林毅的三观差点被颠覆,但是残酷的现实容不得他多想。张华的钢刀对着他的脑袋已经剁下来了,刀带风声。
出于自卫的本能,特种兵的身手就展现出来了,林毅出手如电。钢刀还没剁下来之前,林毅的手就抓住了张华拿刀的手腕,用力一带。
张华也是没防备大惊时,身不由己,身子就跟着过去,倒在床上。林毅的另一只手早已卡住了他的脖子。
“因何要加害于我?”
竞命锁喉指下,张华哪说得出话来?两只眼睛直往上翻,手中刀早掉床上了。
门口的高勇一看,愕然,暗骂张华饭桶,怎么失手了,还竟然被一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制造住了。
可是这个林毅这小子病成这样,还如此警觉?怎么有如此身手?别说重伤在身,就是他受伤之前,论单挑他也不是张华的对手。可是……
来不及多想的高勇,此时只有杀人灭口了。并不多说的他像饿狼一般,蹿过来抡刀就劈。
跟鞑子混战能留下来的都是精英,他们十八个,个个手底下都有两下子。
林毅现在身子不能动,但是两只手好使唤,可惜的是,他身上现在没有任何外挂。后世的那些特种兵的高精尖装备一概都是奢望,甚至连一把锋利的军刺都没有。
情急之下,他抓住床上的刀就掷出去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古装武器,用大刀做武器,他只有在影视镜头上看过,今天派上用场了,完全是饥不择食的那种,而且还是飞刀,不是暗器,胜似暗器,飞大刀!
这一下也挺准。也是黑天,光线不好高勇来不及防备,正中面部。
林毅有伤在身,身子骨羸弱,这一刀掷的力度不大,但足以让高勇的面部破相。
“啊!”高勇惨叫一声,满脸都是温热的液体淌下。
顾不得许多的他,抹头就跑,然后破窗而出,再然后逃之夭夭。
有伤在身,身不离床,便能对付两个精壮边兵,按说这身手也算可以了。
然而,林毅对自己的表现并不满意,本来也累得大口喘气,暗骂自己无用,这副小身板,体格太弱了,真是有愧于自己特种兵的称号。
这才想起手里还掐着人家的脖子呢。此时的张华身子几乎已经软了。
林毅赶紧松手,让他喘得上气,好半天,张华魂魄入窍,气血流通才又睁开了眼睛。
林毅只是象征性的插着他的脖子逼供。
张华昏昏悠悠,忽忽摇摇,觉得自己像做大梦一般到阎王爷那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此时的他想不明白,怎么会被林毅给制住?林毅那两下子在他心里装着呢,比他小两岁,今年才20刚出头,两年前是被抓丁拉夫硬抓到战场上来的,个头没他高,力量也没他大,拉弓射箭,骑马拼刀,都不如自己。何况他有那么重的伤?可是怎么就被这么个起死回生的病秧子发现后制住了?
张华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但此时他哪还有心想这些问题,保命要紧。
因此林毅问什么,他说什么,不敢有丝毫的隐瞒,最后一副装孙子的模样,哀求道:“兄弟,都是我一时糊涂,听了高勇那小子的鬼话,鬼迷心窍才做出如此不义之事,我不是人,我该死,求兄弟看在我上有老下有小的份,高抬贵手,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说着啪啪的,还扯了自己两个响亮的耳光。
“狗东西真是该死!”
林毅听完之后,竟然是这么个荒唐的理由,明末军中杀良冒功之事穿越之前,他在影视小说里听说过,那都是一些兵匪杀一些手无缚鸡的老百姓,提着他们的脑袋去冒领军功,换钱粮,换进阶,不想今天轮到他的头上了,这两个狗东西竟然要杀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把自己的脑袋弄成鞑子的脑袋冒领军功?
乱,太乱了。
这是怎样的一个恐怖世界啊,说老百姓易子而食,以前他认为那只不过是个故事传说,根本不信,现在他信了。连亲如兄弟的战友都这样,这真是个吃人的世界。
瞬间他似乎明白了,大明的军队为什么干不过鞑子,不只是战斗力的问题。难怪崇祯皇帝会被迫上吊,难怪延续了近三百年大明国祚在短短的几年,十几年之内会土崩瓦解。
“可恶!”
他刚想用力把这个狗东西的脖子拧断,但是有理智战胜了冲动,这不是个案,杀他一个出出气也没多大作用。
而且剩下来的事还会很麻烦,初来乍到这个乱世,举目无亲,低头无故,高勇那狗娘养的已经跑了,身边就剩下这个熟悉的人了,既然他已经认怂了,暂且饶他一条狗命又能如何?
林毅饶了张华,并且答应他今日之事丝毫不外泄。张华千恩万谢,要知道林毅就算是不杀他,若把这件事捅上去,张华就得掉脑袋。这样算来就是两次救命之恩,张华识好歹。
至于高勇逃跑之事林毅和张华商议好了,以逃兵对待。本来高勇就是逃兵,随便编个理由。这年头,逃兵太多了,也没人去管。
因此张华随便扯了个谎,报了他们总旗,总旗又报了百户长,将高勇除了名,这件事就算了了。
因林毅的伤势,奇迹般的好转,也没有再给他派人,让张华一个人负责,接下来张华对林毅像伺候老太爷一样恭恭敬敬地伺候着林毅,洗衣,打饭,换药洗脚,简言之,林毅一整天的吃喝拉撒睡都有张华一个人负责。
但是林毅对张华的警惕丝毫没有放松,这是乱世,笑里藏刀的人太多了。谁知道张华究竟是个什么变的,知人知面不知心,而且人都是会变的。
要不是那一天,该着自己不死,脑袋掉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因此林毅每天对张华保持着警惕。
十多天后,林毅已经能够下床活动了,这几天张华对他始终是恭敬有加,伺候得无可挑剔。
林毅对他警惕的这根弦也渐渐放松了。林毅的身子快速的恢复着,身体本能的警惕性也与日俱增,不需要怎么刻意留神,对这个张华林毅有把握随时都能将他制服。
领来了两个人的饭菜,林毅和张华津津有味的吃着。
“兄弟,你见过小颖吗?就是伙房里帮厨的,张百户的女儿。”张华一边吃着,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林毅摇摇头,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尽管他是个很正常的男人,那方面的需求很是强烈,但是他早已经习惯了军人的生活,尤其是来到了乱世,又有伤在身,能先顾着命就不错了。
“今年才十四岁,长辫子大眼睛,身材高挑,生的太水灵了,细皮嫩肉的能掐出一股水来……”
张华说着咽了一口吐沫,不由自主地把手中的窝头狠狠咬了一口。
林毅看他那下作像只是笑了笑,仍旧吃自己的饭。心里话,什么样的美女老子没见过?不过到现在为止,还真没见过这个小颖的真面目。
“听说他娘没了,她随军是代她娘尽孝,她爹也就是我们的张百户,经常不在军中……”
“张兄,你给我说这些干什么。”
“哈,没事儿没事儿。”张华看林毅始终没有什么兴趣,觉得他不是个男人似的,他觉得他像是在对牛弹琴。
低头又吃了几口,张华不知又想起什么,那小窄脸表情又丰富了起来,禁不住又道:“离我们这十多里地有个村子,那里面有个女娘们儿……”张华用两个手夸张地比划了一下,“兄弟想要不,只要一个这就行了。”
张华说着,把手中的窝头转了转,眼睛笑得的眯成了一条缝。
林毅只是瞄了他一眼,笑了笑,仍然吃自己的饭菜。
张华泄气了,不再说了。二人饭菜吃完张华把两个人的碗筷收走刷干净了,送到了伙房。
正好碰到小颖,他盯着小颖两眼直勾勾的看,那双小眼睛简直是入木三分,先是脸,后胸脯,直到把小颖看得俏脸红到脖子根处,活都没法干了。
这一幕恰好被总旗王建看到了,骂了一通,张华才狼狈而逃。
这一天晚饭过后,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张华送碗筷去了,他知道,这家伙一去,回便没有时候。除非他提前叫他,给他安排事做。
夕阳映红了西边的天空,整个山林像披了一道彩虹。远山近水,绿树花草仿佛也都有了金色。
林毅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然后开始活动筋骨。这一活动身上骨关节咔吧咔吧直响,他觉得要再不活动一下身子,就像要锈住了一样。
拉臂,弯腰,压腿,然后踢腿打拳。由快到慢,直到浑身冒汗,气喘吁吁,林毅才停了下来。
感觉身子还是很虚,而且胸口的伤隐隐有些疼,他不敢再活动了。这时苍穹像一口大锅扣了下来。
林中的鸟儿叽叽喳喳开始飞回到树上的安乐窝中。
山下面一条玉带般的小河引起了林毅的兴趣,刚出了一身的臭汗,好多天没有洗澡了,想想这些身上越发的不舒服。
林毅便顺着山坡下来了,几十米远的样子就来到了河边。
林毅迫不及待就开始脱衣服,他刚把上衣脱了,光着个膀子,这时水面上哗啦响了一声,钻出一颗脑袋,长发飘逸,银晶四溅。
这动静惊动了林毅,瞬间瞪大了眼睛。
离他数丈远的水面上,一个少女立在水中,光着上半身面对着他,正在用小手抹脸上和长发的水。
如玉的肌肤,青春的起伏,一览无余。
林毅是第一次真实的看女孩子的身子,他有些眼晕。
这时天还没完全黑了下来,这女孩把脸上的水抹去,清澈的双眸,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林毅。
“啊——”女孩子尖叫了一声,双手抱胸,双眼用力地挤着,仿佛她把眼睛闭实,林毅都看不到了一样。
林毅这才如梦方醒,转过身狼狈而逃。一口气跑到卫所附近,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膀子呢。有心想回去拿衣服,又怕碰见那少女。
幸好此时天已经黑了,所里的兵将是不少,但是也没有人站岗。他转到了旁边,翻墙而入。
回到了自己的屋里,张华那家伙还没回来,他没亮灯躺回到自己的床上,心里腾腾直跳,好半天气才喘匀。
这个女孩子是谁呢,怎么这般时候一个人在那里洗澡?今天自己是不是闯祸了?管他呢,反正自己是无意的,再说看看又不会看少什么,又不会看坏什么。
林毅对女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后世开放的和平年代。
这样想着,也是他的确累了,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饥肠辘辘的声音又把他叫醒,晚饭本来吃的就不多,又加上晚上他活动了一下,晚饭吃的那点东西早没了。
妈的,什么都能受着,忍饥挨饿的滋味太难捱了,林毅腹诽着,翻了个身。
这才发现,张华这货的床铺还是空荡荡的。
“妈的,这个色鬼死哪去了。”
林毅刚骂了一声,外面牛角号声响起,紧接着又有人大喊:“百户大人有令,全体集合啦!林毅,总旗也让你去——”
要是听不到这些,林毅仿佛忘了这是军所,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了,所里这么多人,林毅就没见到几个人。一百多号的编制,一不练兵,二不修边,不知道这些军将老爷们整日里都在干什么。
有些时候林毅仿佛忘记了,这是军营,然而他只管养他的伤,别的他不管,也管不了,毕竟他才是一个乱世的小边兵。
就像一片落叶,落到了水里,现在他只能随波逐流。
深更半夜的,突然全体集合了,而且指名点姓,让他这样的伤号也参加集合。
林毅认为有了紧急军情,后世练就的快速反应能力爆发出来,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了,穿衣拿刀出动可以按秒计算。
然而衣服在哪儿呢?划了几下,没有划着,这才想起昨天晚上洗澡的事。情急之下,他抓了一件张华换下来的脏衣服穿上了,一股汗臭味扑鼻而来,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提着腰刀就往外跑。
前面的院子里点了十几只火把,然而人影摇摇,显的很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