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活得像条狗,偏还不肯啃骨头
文/车厘子
电影《爷们些》海报You're gonna put yourself out there. Take chances. Get stronger
thighs. Be more deviant. Learn French. Cook more. Understand the
Israeli-Palestinian conflict better. Engage with life.
你得豁出去,抓住机遇,站稳脚跟,再离经叛道一点,学法语,多下厨,深入了解巴以和平进程。投入生活。
——《爷们些》(Man Up),2015
1
我曾度过一段极落魄的日子。一个孤身女子在一个陌生的都市寻找谋生之路。没有一个可以联系得上的同学和旧友,所有资产是一张存款不足3000的银行卡,和一个装有随身所需品的双肩包。包里一条换洗内裤,一本记录着我过去工作经历得失的档案夹,一套面试用的正装。以及兜里揣着几块坐公交的零钱。
我自恃才华横溢,能力出众,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并不会太难。但是要在这个不是任何人故乡的都市找到一个体面而又负担得起的住处,着实难倒了我。万般无奈之下,我厚着脸皮投奔了善良的孙姑娘。因为我知道一个善良的人,无论如何,不会拒绝一个落魄的人。
孙姑娘住在一个全是租户的私房里。那是传说中恶臭连续传了好几天才发现屋里死了人的那种地方。像我这样花季正盛的孤身女子,是唯恐避之不及的。孙姑娘不怕,因为孙姑娘有男友。在外谋生,要想住得既省钱又有安全感,与男友同居是再好不过的理由了。
孙姑娘告诉我,她并不爱他,她身边的所有朋友和同事都觉得男友配不上她。可他爱她。在经历了前男友的背弃后,他无时无刻不在她身边陪伴她,安慰她。最让孙姑娘感动的是,当她跟他摊牌,说出自己输卵管堵塞,很有可能不孕不育的时候,他表示只要跟她在一起,没有孩子也没关系。于是,他们到了一起。
孙姑娘说,与前男友分手后,她带着几件换洗衣物,净身出户,极迫切地需要一个住处。她请了假在各个私租房之间辗转,打爆了电话都没找到一处安身之所。那时,她感觉自己就像条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狗,连一片遮风挡雨的瓦都没有。她好希望有人能够认领她,给她端来一碗热汤,她一定会死心塌地跟着他。
在她精疲力竭,坐在快餐店里不知该往何处去时,还没成为男友的他找到了她。因为她没去上班,他一整天都在打听她的消息。然后她就跟着他进了他的房子,他给她煮了碗方便面。然后她就跟了他。
孙姑娘的前男友我打过交道,那是一个意气风发的人中龙凤,自带羞涩的笑容完全掩盖不了他优秀的光芒,反而更接几分地气;而现男友,除了对她唠唠叨叨的细心周到,真说不上任何一点好。
孙姑娘说,她曾对爱情深信不疑,当自己沦落成一条狗的时候才发现,爱情不如一碗狗粮可靠,更何况还是狗粮中的上品——一根骨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自己也只是一条睡在她家客厅地板上的一条狗而已,我不仅渴望骨头,我还渴望狗窝。
我应该是羡慕她的。可听了她的故事,一点也羡慕不起来。
在一段奋斗的青春里,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在一个无处安放的故事里,爱情就像神一般的存在,永远不如一个温暖的窝和一顿能饱肚的狗粮来得实在。
2
新工作落实后,正逢老板要出租旧房,价格环境都满意,于是搬了进去。初来乍到,房东又是老板,床上没有床垫我都没敢提,当晚在硬邦邦、刺拉拉的床板架上躺了一夜,第二天浑身淤青。
事实证明,工作和生活扯上关系果然不会有好事。秃头老板常会不打招呼,不分时段,打着各种借口进房来。在进行了一次你知我知的博弈之后,我提出了要搬。
在这个城市,一个孤身女子找房子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单身公寓住不起,跟人合租摸不到底,找私房一不小心就进了“二奶村”。因为各种原因,我在短短一个月里,搬了三次家。这个城市出租的房子,真的只是一间光秃秃的房子,床架、床垫、凳子、桌子,一应都得自己一件一件地添进去。而我很不幸地常遇到看人下菜的搬家大叔大伯,坐地起价之事时有发生。所以每次搬家不得不大动干戈,每次找到新房子又不敢任性添置新物品。
每到这种时候,我总在想:要是能像孙姑娘一样有个男友依靠,那该多好啊!
直至后来,我指着自己的脑瓜说:下次搬家时,若有一个男人,带着一个房子来向你求婚,不管是租来的买来的,你都得答应!
有些话,只适合烂在肚子里,说出来会遭雷劈的。
我的话刚说完,一位追随了我很多年的老同学就奇迹般地重现在我的面前。他是我初中同学。排座位时不是坐在我身后,就是在我前排。初中三年,我一直在他眼睛可视范围之内。据说,他悄悄研究了我很久。直到大学,他才向我吐露了真实心意。
他是位谦谦君子,每天笑容可掬。我不在他视线范围之内的那些年月,他总能发现或长相如我、或气质似我的女子;有段时间,我迷上Kiroro的歌,他就千里迢迢给我邮来《生命之树》;我说我每年暑假都会把《红楼梦》看一遍,他就开始研究起了红学,得出的见解令我耳目一新。他是我可以畅聊文学梦的第一个倾诉对象。但也仅此而已。
他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提出了一个很诱人的建议——跟我合租。在那个陌生的城市,有伴可以合租意味着你可以找到更大的房子,更便利的地段,更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更安全的环境,以及随时随地的依靠。
这在当时当地的我,简直是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我跟他约法三章,第一条就是保持君子之交,不可有任何妄想。
有人合租的好处立竿见影。几乎是在瞬间,我就在一个如意地段找到了一间如意得一塌糊涂的两居室。
两人就这么搬了进去。看着他满头大汗为我调整床位,我都有点自责自己为什么就不能爱上他。
那一夜是三个月以来,我睡得最踏实的一夜。后来才知道,睡在隔壁房间的他度过的却是此生最难熬的一夜。
第二天,他摊牌了,不想遵守三章约法了。我说,那我搬吧。
他问:反正你也是单着,我又有什么不好?一个机会都不肯给我。
我说:你什么都好,我只是不想跟你好。即使给你机会,最终还是会辜负你,那又何必。
我这一生执着于爱情,就像执着于电影一样。只要还有一部电影在歌颂爱情,我就绝不会放弃。
我是活得不如一条狗,我也好想啃骨头,可不是我的骨头我不啃。我不知道我的骨头在哪里,这个世界有70亿人,总有一个人会像我期待着他一样期待着我。他不该是我尝过世间各种味道骨头之后的最终选择,而是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一闻就知道那是我钟爱的味道,然后屁颠屁颠地奔过去,把狗一样的日子抛到脑后。
电影里怎么说的?“去他妈的过去!”
毕竟,狗一样的日子总会过去,它不该成为了向骨头低头的借口。六七十亿人中,两人能够找到彼此,就该奔着未来去。过去,能算得上什么?
F**king the past.
这世上有60亿人,总有一个人与你心心相印。跟我等价交换,怎么样?去他妈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