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故事(卷十一·三十三·鬼隶)

2024-09-02  本文已影响0人  国伷

明朝末年,济南历城县有两个捕快:一个叫张三,一个叫李四。

这年除夕,二人奉命去临县办差,返程时已是黄昏;半路遇到两个同行。张三见对方面生,开口问道:“济南的捕快,十有八九我都认识,不知二位混哪个衙门。”对方应道:“实言相告:我俩是城隍鬼隶,要去泰山投递公文。”李四问:“上面写的啥?”答云:“济南将有劫难,公文里是遇难名单。”二人求问人数。鬼隶答道:“具体数字不清楚,估计百万左右。”再问劫难日期;答曰“正月初一”。

张三、李四私下琢磨:今天就是除夕,明天赶回县里正好遇难;可要是不回去,县令怪罪下来,咱俩肯定挨收拾。鬼隶看出二人顾虑,轻声劝道:“工作是领导的,命是自己的。孰轻孰重,好自为之。”二人深以为然,转而去外地避难。

次日,清兵来袭。城破,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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