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我
多久了……
时间要多久才肯让我想起你时是微笑而不是像现在如鲠在喉,至少,不惹思绪,不乱心智。
初见你我的鼻子也是酸酸痒痒的,有喷嚏憋在鼻尖始终不能给个痛快,我仰起脸微张着嘴,正在做定格耐着性子等待,然后就在鼻子旁边瞥见你,怎么说呢?不知道我的语文老师们能不能忍受三十岁的人用虎头虎脑来形容,就字面来说你圆咕隆咚的脑袋真的挺虎的,只见虎头虎脑的你东张西望,还踮起脚做眺望状,眉头时拧时舒,憨憨的十分好笑,由于我还在憋气又没经住眼前的乐事,结果放松后“阿嚏”进化扭曲成类似“噗嗤”的巨大动静,我捂着嘴抬起头时,你正在看我,当然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大家都在看我。
谁也没想到故事会那样发展下去……嗯,真是个老套的句式。
我的男神是胡歌,所以我一直以为我喜欢的是这种高瘦有气质的美男子,插一句题外话,我还有一个一直以为:胡歌单身至今难道真的不是在等我?
而你颠覆我的审美,其实我真的觉得你长得很帅了,大抵是逃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的_。你眼睛长长的又圆圆的,鼻子肉肉的,最可爱的当然是嘴角的那个酒窝,大概就是那里面刚好装了我爱的酒吧,哈哈,这一句很有60年代的感觉。或者本来我们就是油腻大叔和暴风雨小姐,这样组合还真是让人提不起兴趣呢。
我已经有一点想不起来当时多么喜欢你了,只是喜欢你的感觉一直不曾消褪,日子一久,我便只记得我喜欢你和你所有我喜欢的样子了。可是我怎么把你弄丢了呢?
故事的细枝末节我不愿赘述,以便于日后淡忘。只是于你而言,我是不是像暴风雨一样,几乎没有预兆从天而至,迅速卷走一切,迅速撤离战场。你不知道的是从小到大,我都只会暗恋,一直把他们当作远方的诗,默默追寻却始终未曾靠近,而在你之前,我好久好久好久没有喜欢过一个人了,然后你出现了,我觉得我长大了,我要做自己。可怎样是做自己呢?我不知道。我热情到你都有些退缩了,朋友说我应该保持神秘感,应该矜持,可我偏不,你怎么可以因为我特别喜欢你而不喜欢我呢,可最后,你就是不喜欢我了,可惜你永远不能体会我对别人的冷漠,永远不会。
不知道你还喜不喜欢吃鱼,有没有好好工作,是否遇见那个让你追逐乐此不疲的女生。
无论如何,谢谢你。
我,还是很喜欢和你在一起时候的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