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龙救人反思:超出能力的事不做?
看到一救人的义举视频,5月3日中午在博山区的一处农家乐附近,游客王龙在河边游玩时遇到一对母子不慎落水,危急时刻王龙挺身而出,英勇救人。在成功救起落水两人后他却因体力不支而溺水身亡。事发后,淄博市、博山区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追授王龙市级“见义勇为模范”、区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亲属慰问金共计30万元。后又经宁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追授王龙“新时代宁阳楷模”荣誉称号,向王龙亲属发放慰问金100万元,县委、县政府安排将王龙孩子抚养到18周岁,并对王龙父母进行妥当照顾。
有人说,我崇拜尊重英雄,但是我不做英雄,不逞英雄。不让我的家人做英雄,我们只需要保护好自己,不给社会添乱,就是好样的!
有人说,超出能力范围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事不会做,我上有父母下有妻儿。我对自己孩子的教育是要当个善良的人不要做热心肠的人,不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做任何事首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过于追求钱和名平安平淡的过完一生,是我对他最大的奢求。再多的钱财也换不来这位母亲的孩子的爱,如果可以我相信她愿以命换命。
有人说,我不够大度,我不会教育孩子遇到事情先救人,我自私,必须保证自己安全在救人,我是个平常人,他们平安健康就好,不需要做英雄。
有人说,没有绝对把握还是建议别轻易救人,因为挽救了别人的家庭却让自己的家庭破碎毫无意义,有没有想过自己的父母余生怎么度过?
有人说,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别人的生命?值得深思?人的生命非常宝贵,人生就一次,应该更加珍惜生命!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还是首先保证安全前题下再救人。否则就会失去生命!
有人说,泼个冷水,如果我老公不会水,还跳水救人,我会有一天告诉他,如果你这么做,不考虑我和孩子,请你现在和我离婚,因为我不想把悲伤留在未来,短痛就在当下!
有人说,这种救援的意义在哪里?成就自己的大业?牺牲自己小家的小义?那你的孩子,老婆 还有父母怎么办?都不会水,救人的前提得保证自己的安全。这种救人不提倡。
有人说,太可惜了才36岁!救人的同时一定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希望以后再有见义勇为的人一定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和安全,这样让家里面很难过,也很遗憾,父母生养了你,你就这样离去了一路都好!
有人说,对于家人来说,钱弥补不了失去亲人的伤痛。就算一座金山也换不回来他们一辈子的心痛。县政府做的很到位,全国人民为你们点赞。
有人说,县政府对英雄一家安抚照顾挺好,让英雄做为时代楷模,宣传正能量,社会多出英雄,社会更正气。为英雄点赞,为政府为英雄的家庭做的照顾点赞。
有人说,不能让英雄的家人流血又流泪,当地政府让平民看到英雄落暮后,他亲人得到赡养,他孩子得到抚育,因而会倍出英雄!
有人说,他为了救人却把生命永远定格在36岁。他用生命的代价书写勇于助人再也不是曾经的传说,只是代价过于沉重,愿好人走的平和安祥,愿其家属得到优待、抚恤!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