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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一些思考

2019-10-12  本文已影响0人  乐善宝宝

早上打开网易新闻,有个标题马上吸引住了我的眼球-《北京:文明行为记录拟与积分落户挂钩》,迫不及待的点开内容,发现这几年来一直被人诟病的公交霸坐、遛狗不牵绳、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都被列入了要治理的名单里,同时也出列出了具体的惩罚措施。因为行为不文明不是“违法犯罪’,所以很多人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他人造成的困扰和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如今这一法规草案的提出,相信能为不文明行为人敲响警钟。

不文明行为这几年来通过互联网的传播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尤其是上一年的高铁霸坐事件使得此一类问题被广泛报道出来,霸坐当事人都是同一个态度,我想坐哪里就坐哪里,你奈何不了我。就算事后在互联网上被报道出来,很多人丝毫也没有做错事的羞耻感。我也曾经看到过不少报道,说的是有人遛狗的时候没有牵绳,导致路人被狗咬,事后遛狗者反而把所有过错都指向路人,以至于现在我每次带小孩出门,只要看到没牵绳的狗,我都要抱起孩子绕道走。我本身其实是很爱狗的,但是我不敢让孩子冒这个风险。

有很多不文明行为对某些老一辈的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情,比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比如在公众场合大声说话、把水从高空泼下。他们认为那是他们从小做到大的事,他们的父辈母辈们也是这样的。那是因为贫困的年代人们根本无心去考虑什么是文明,那个年代的人们只关心明天是否还能有顿饱饭吃。但是,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人们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生活物质上的追求,而是开始追求精神文明上的东西。诚如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当人已满足了生理和安全需求后,他们更多需要的是爱,归属感和尊重;而需要满足这些的前提是我们需要一个讲文明讲友爱的社会。只有一个人讲文明,他才能去爱和尊重别人;只有一个社会是文明的,人们才会有归属感。

我们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不文明的行为,也是因为民众更多的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公共意识。在公共场合,大家仍旧如在家里一样“为所欲为”,完全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对他人造成困扰。针对不文明行为制定专门的法规来治理是一件好事,但同时我们也忍不住要思考,这样的举动是否真的能起到治本的作用?

首先,惩治的方式是否够“硬”;不文明行为记录与积分落户挂钩或者罚款的,对很多人来说是否只是不痛不痒的敲击?只要不触碰到人们的利益底线,很多事情人们都不愿意去改变。众所周知,新加坡是有名的花园城市,文明国家,而新加坡另一个同样有名的是它的“鞭刑”,到现在为止很多人都认为在新加坡随地扔垃圾都要被鞭打,因此去到新加坡行为习惯上都会有所收敛,不敢轻易触碰其法律法规。李光耀先生认为人民是需要严厉管制的,也因为新加坡惩治违法行为的力度够“硬”,使得市民们法律法规意识根植脑中,长久下来,很多行为对他们来说已不是“因为怕违反法规所以我不敢做”,而是“因为这样做才是正确的,所以我这么做”。

其次,我们如何能更好的培养大众的公共意识?如果说法律法规是一种外部约束,那意识形态就是内部约束,而内部约束的力量往往要大于外部。我觉得一个真正文明社会的人民是自主的去让社会变得更好的,在公共场合,大家能守法知礼,互利互助,而不是因为担心触犯法律而“心不甘情不愿”的做事。中国历来都标榜自己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我们很多历史书籍里也记载了老祖宗们讲文明讲礼仪的事迹,我相信文明的基因是存在与我们的基因里的,只是需要我们去激发。

个人与社会是互相关联的,因而个人的行为也会深深的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假如每个人都能知礼守法,谦虚礼让,那我们的社会环境就会更安全更有爱,会有更多的善良,更少的怒气与责骂,我们的下一代也可以在一个更好的环境里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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