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豆角的冤魂
看到网上有人臆测东北的油豆角怎么吃,答曰:裹面粉蒸或者切丝炒菜。
简直坐立不安,千万油豆角的冤魂正和排骨土豆一起在炖锅里盯着你,问你问为什么不让他们死得其所。
油豆角(某些地区又叫芸豆)一物,乃是每一个东北人信仰之火,欲念之光,每年夏天的一锅油豆角炖排骨土豆,是比西瓜空调还不能或缺的恩物。
我小时候每次跟大人去别的城市玩耍,如果有那边有同乡熟人的话,大人们总要给TA 带上一兜豆角,还要照顾到花色,绿皮黄皮紫花一样不落。 那时候非常不解,豆角烧排骨是好吃的,可是有必要千里迢迢到处背着当土产送人么?更不解的是收到豆角的人往往喜出望外,泪盈于睫,恨不得马上停止寒暄去厨房把它们掐头去尾抽筋剔骨,然后就地和早就等在冰箱里的土豆排骨一起正法。
作为一个东北小朋友的我相当迷惑。
而且他们还能就豆角话题聊上一个小时,有时掺杂香瓜和姑茑,我就更加迷惑。
后来我欢欢喜喜地离开家乡上了大学,四年中吃食堂并未觉得有什么异样。
直到大学毕业那一年搬出来自己租房子住,炒了两顿青菜之后头脑中叮的一声——出现了属于豆角的magic moment!
翻来覆去想吃豆角想一整夜,看到其他任何食物都毫无胃口,好不容易等到天亮冲到菜市场去买了一捆豆角,炖完简直要哭出来:这水了吧嚓的东西是什么!
每一个离开东北的东北人,注定要在一生中的某个阶段,经历这样一个豆角moment。
只有经历了这个时刻,TA 才会真正变成一个成年人,意识到自己离家乡千里万里,形单影只,甚至卖菜大妈都无法理解什么叫做“水了吧嚓” 。
You are on your own.
那时候物流还不发达,并不能像今天一样每年到了豆角季节指示亲娘发顺丰生鲜给我快递这份精神寄托。 只好像那些熟人一样,没时间回家就慢慢等,等谁从东北来,带一袋豆角。特地依照自己喜好要求得是那种小小的,鼓鼓的黄豆角,然后珍而重之地吃上一个礼拜。
豆角的标配是排骨和土豆。
放在一起,一锅炖,整个屋子里飘着一种肉和豆角混杂在一起的神秘香气,土豆又把油脂吸走,变得软烂而且丰富,汤里化了土豆的淀粉,粘稠的,有一点点不过分的油脂,拌饭吃(须得是东北大米,所幸这个好买),一口浇灭所有的乡愁和空寂,瞬间有动力挣扎起来生活。
好在豆角是个皮实的物种,不像荔枝或者菊花脑一样不好运输。物流发达的今日吃起来就不那么费劲了。说来帝都的菜市场里如今也有了油豆角,可是嘴刁如我热爱的那种小黄豆角却无论如何找不到,只好继续邮寄。
我娘作为一个亲娘,每次我要求要两斤,都会收到十斤。
于是开车满城分赠东北亲友,大家都一解乡愁,也算皆大欢喜。
又及,大连特产豆角馅的包子,也是豆角们死得其所的地方。 切碎的豆角和肉馅放在一起,配上发面包子皮,一种质朴的小麦香气,天哪人间美味。不管怎样,请不要裹面粉上锅蒸啊! 油豆角们会死不瞑目的!
写于满足地吃完今年份小黄豆角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