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这件儿,你可能明白了职业操守的意义
明明看似你愿打我愿挨的一个行业,为啥国家要规定明确的职业操守呢?清风君的原先的理解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这个理解算是正确,但不深刻。看了下面这件事儿,可能就会对你目前的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职业道到有入木三分的认识了。
说是有一个来自贵州姓杨的农民工,我们姑且就称之为老杨吧。老杨在广州一工地干活。有一天出事故了,导致老杨从高处摔下,当时浑身就不能动了。
经医院断定,老杨是颈椎骨折,脊髓损伤并伴随浑身瘫痪。
这个情况就太严重了。这就意味着老杨永远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生活也不能自理了。
现在每天住院还要花费高额的医疗费用,家里人已经急得不得了了。这时候雇主公司想赔偿一笔钱就此了事,但考虑到以后的生活和已经花出去的生活费,老杨一家不能接受。
于是想到了打官司解决,这时候有律师上门了。
律师看了材料说,如果赔钱在80-90万之间,按5%提成,如果赔偿在95万以内,给四万五作为律师费;如果赔偿额在90万以上,剩下来的钱都归律师所有。
老杨一家人对法律根本就一无所知,他们只知道律师帮忙打官司给钱是应该的,于是就签下了合同。
结果官司打下来了,法院判陪180万,按照合同,律师拿走了90万。感情老杨瘫了,你们律师赚得却和老杨后半辈子的生活费一样多。老杨一家坐不住了,把这个事儿公开了出去。
这下引起了巨大的争论,有的说老杨不讲契约精神,说好的90万就得给!有的说律师获得了高额收益,以后才有动力去打这样的官司。
清风君想说,先停!停一下!
律师赚的这90万,是凭本事不假。按照他的经验,事先是不是已经预估了这个案件的赔偿不止90万呢?
如果没有这么大利益的驱使,他为啥这么乐于接这个案子呢?
这就是清风君想说的,利用职业信息优势侵害当事人利益。这在许多职业上是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
当事人在我们从事的职业面前,往往不具备与我们水平相当的知识量,在我们面前就是弱者。
比如医生明知道这个人救不了,还给病人上各种设备,做各种检查,用各种最贵的药。
比如教师知道这个学生不适合上这类的课程,还是让这个学生不停地上,上到吐都不行,还要接着上,买各种资料。
比如银行知道这个产品风险很高,还是向不能接受这种风险的客户推荐这个产品,客户已经损失了50%还让客户继续坚守,而不建议客户斩仓逃生。
还有好多行业吧,结合上面律师拿走90万的例子。很多行业都要求衣冠楚楚,一但要是没了职业道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