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9

2023-04-28  本文已影响0人  双髻山府正堂

A项,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毁坏交通设施本身(物理性毁损),或使其丧失应有功能(功能性破坏),以此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这里的“破坏”应当作扩大解释,不限于物理性毁损。例如,在铁轨上放置路障或涂抹机油,在公路上设置路障、陷阱,例如撒铁钉,如此会使公路丧失应有的通行功能。这种破坏行为虽不是物理性毁损,但属于功能性破坏。基于此,甲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A项说法正确。

        B项,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毁坏交通工具的整体或重要零部件,或使其丧失应有功能,以此危害公共安全。本题中,甲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作用于汽车,但这种行为必然导致车辆压到铁钉上,损毁轮胎,甚至发生爆胎等危险,由此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这表明,不要求犯罪行为直接作用于犯罪对象,也可以是间接作用关系。B项说法正确。

        C项,甲的行为本身虽然对交通设施(道路路面)没有造成毁坏,但是对汽车造成毁坏,因此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甲的一个行为同时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有的同学可能认为,想象竞合犯只能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这种认识有误。想象竞合犯可以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

        D项,甲在路上撒铁钉,不属于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不仅仅是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而且要求使对方陷入处分财物的认识错误。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某种“欺骗行为”,但其内容不是使对方作出财产处分行为,便不属于诈骗罪的欺骗行为。即使是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的行为,但如果不是使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实施处分财物行为,就不能说该行为是诈骗罪的欺骗行为。例如,甲欺骗乙转移注意力,趁机拿走乙的财物。虽然甲有“欺骗行为”,乙也有认识错误,但乙的认识错误的内容不包括处分财物,因此,甲的“欺骗行为”不是诈骗罪的欺骗行为。甲拿走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本题中,甲在路上撒铁钉,貌似是个欺骗行为,导致司机陷入认识错误,但是撒铁钉的行为不会导致司机要处分财物(向甲支付修车费),因此不是诈骗罪的欺骗行为。

        但是,当有司机来到甲的修理店补胎时,甲有义务告知真相,也即轮胎是我撒的铁钉扎的,由此应免费给补胎。甲隐瞒真相,使司机支付了修车费,甲构成不作为的诈骗罪。D项说法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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