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了、一起买房,分手了、也分个清楚!

2019-11-11  本文已影响0人  3ca36d514992

恋爱了、一起买房,分手了、也分个清楚!

‌‌今天‌‌在一个律师大群里,一位年轻的律师‌‌在问‌‌一个专业的问题: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没有结婚、生了孩子,‌‌多年前已经分手了。现在女人病重,想要‌‌卖房子,‌‌而且女人也带着孩子。但是‌‌这套房子‌‌写着两个人的名字,‌‌如果要出售,需要经过男方的签字。

‌‌卖得的房款‌‌怎么样处理?‌‌

男方想要分一半。

而实际的情况是当时双方在同居时,‌‌购房款全部是由女人‌‌一人支付,‌‌而现在女人病重,‌‌又在独自抚养孩子,‌‌内心的真实的意愿是不想分‌‌卖房款给男方。

但是如果‌‌不分‌‌卖房款给男方,男方是不愿意配合签署‌‌转让合同的。

男方不配合,怎么办?

男方要分卖房款,合不合理?


关于这个案件,是做确权纠纷、还是同居财产析产纠纷?‌‌


前不久一个已生效的判例:

男方女方同居,男方出钱‌‌买房,‌‌房子写在男方和女方俩人名下。分手几年之后,‌‌男方希望通过确权的方式,‌‌将房产‌‌确认为自己一人所有,‌‌在跟女方交涉补偿款的时候,双方的分歧很大,‌‌于是男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权——房产归自己一人所有。

最终经过一审、二审,‌‌男方的请求没有得到支持——败诉了。

恋爱了、一起买房,分手了、也分个清楚!

最近,‌‌我接待了一个客户,‌‌他是比较幸运的。

在去年跟女朋友分手之后,他抑郁了很久,‌‌恢复之后,有一天找到了我,‌‌想咨询‌‌房子的事情怎么样处理。

当年他们也是奔着结婚去的,都已经照了婚纱照了,‌‌而女孩执意要回老家发展,‌‌而男孩却想留在深圳,毕竟深圳给予年轻人的机会和挑战会更多。‌‌

男孩本来只是想问一问我,‌‌在我的强烈建议下,‌‌帮他出具了一份协议,‌‌约定:房产虽然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但是双方对于房产权益的归属和后续过户的办理、‌‌以及费用,‌‌都约定得非常的清楚。

并且‌‌提醒他,‌‌在双方关系还比较和睦,‌‌女方还没有想起要分得跟房子相关的权益的时候,‌‌好好的跟对方协商,‌‌通过跟对方签署‌‌协议的方式,‌‌对他是最有力的保障。

最后,他跟女孩顺利的签署了这份协议,之后终于放心了。

见过太多这样的故事,甚至有的更极端的是,‌‌双方在分手的时候,‌‌没有谈好‌‌房产的分割以及补偿款,‌‌直到女方结婚生子、孩子上小学了,‌‌要使用这个房子的学位,‌‌才迫不得已的再次去跟男方协商房产的处理。

经过这么多年的时间,‌‌房价已经涨了很多,‌‌对房子的折价款已经不再是当时的数额。这也让双方都很尴尬,‌‌也让‌双方现任‌‌的配偶非常尴尬。‌‌

‌‌做每一件事情,‌‌都有一个正确的路径和合适的时机。


话说: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20年前,‌‌其次是现在。

‌‌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有它的时机性,时机对了,就好处理。‌‌通常是越早处理越好,‌‌越早处理变数越少;越早处理,‌‌越好商量!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方在变,我们自己也在变,各人的想法都在变。

‌‌既然已经分手,‌‌就把财产‌‌的关系也理清楚,‌‌不要考验他人,也不要为难自己!

恋爱了、一起买房,分手了、也分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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