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這件小事
在佛教中,愛和恨都是苦的根源。遠離貪愛和嗔恨的人離佛教中所說的脫苦得樂就已經不遠了。所以世人想要從世間得到解脫,就必須斷愛。而凡夫俗子如我們,愛在這世間是唯一能慰藉我們脆弱而又敏感的靈魂,哪怕短暫。我們也會因為一時的歡愉而對愛貪求不已,甚至會忘記'失去'的本身,也是愛的一部分。如同死是生命的一部分一般。
而愛是什麼?為什麼愛這件事情會引發人世間的痛苦?
首先,愛是自私的。當我們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們所愛上的,是這個人給予我們的愉悅感。我們貪求更多的愉悅感,所以我們堅信,如果對方回應我們以愛,我們會得到幸福。甚至會因此而立下誓言,許下承諾:生死相依,除卻巫山不是雲,非對方不娶不嫁。這個時候,愛這件事情已經悄然轉變爲桎梏。我們都還未知未覺。一旦離別,失去,被背叛,被丟棄,最初所有的愉悅感全部轉變成折磨,痛苦和傷害。那個桎梏發生了作用。它開始變成我們的枷鎖,變成我們獲取別的愉悅和幸福的阻礙。但是我們甘心自困其中,並以其痛苦的深度來宣洩不滿,昭告於天下當時的投入和付出多麼地不值,自罰自己當初多麼衝動盲目地偏聽偏信了自己遲鈍的內心對愛帶來的愉悅的上癮。
我們坦然接受了愛的升起所帶來的歡愉,卻無法同樣坦然接受愛的滅去所遺留的種種疼痛和焦灼。我們一輩子寧願沉溺於表象的愉悅,卻無法忍受半點實相裡的殘忍和真實的不堪。
當我們說'我愛妳'的時候,其意思是:我希望你能以我所希望的方式來愛我。
當我們說'我愛你'的時候,都沒做好準備去承受隨時都會消失殆盡的歡愉所帶來的無盡痛苦。
誠然,俗人如我們,成不了佛,無法從萬丈紅塵中看破和自我解脫。貪戀愛給我們帶來的一時的快樂和滿足的我們是無法放棄愛這件事情的。畢竟,這還是大多數人生而為人的目標:找一個可以相愛一輩子的愛人,然後一同老去;恨不得一夜白頭,不需要面對愛別離所帶來的痛楚。
所以,當我們已經有足夠的理由和原因去發起一份愛的時候,希望我們也能早就備好了十足的勇氣和堅強無比的內心去承受隨即而來的,因愛而至的各種衍生的痛苦。
如果已經覺悟到這個份上,那麼我們值得去擁有一份坦誠的愛。不管它會待在我們身邊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