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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辱母杀人案”,写点我想写的

2017-03-28  本文已影响56人  憨勺

  随着一审判决的公布和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辱母杀人案”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大讨论。如同几年前的药家鑫案,李启铭案一样,个案在媒体的披露和网络大环境的发酵下,变成了一场全社会的法制辩论。

    我们欣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从把注意力从明星的八卦绯闻转移到了社会法制的建设上来。人们各抒己见,坚持二审从轻判罚也好,主张无罪释放也罢,大家都能够说出自己的道理。这种全社会范围的大讨论在当今中国是需要且必要的,更多的人通过这件事了解到正当防卫的符合条件,了解到故意伤害至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也了解到高利贷所可能带来的巨大危害性,这是很多普法宣传活动都无法达到的。

   但我们同样应该看到,每逢有这种事情,网上总不乏哗众取宠者,有的没的一派胡说八道。以抨击判罚和司法机关来标榜自己的特立独行,用夸大扭曲事实来取悦读者,更有甚者搬出完全找不到出处的马雅可夫斯基的一句话,摆出了要和整个法治社会宣战的架势。从众心理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引导了这个时代的舆论走向,这是我们不得不去反思的地方。

    对于一个故意伤害罪的案件,无论是无期徒刑还是十年有期徒刑,这都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在“终身责任制”利剑高悬的大背景下,不确定的侮辱情节和众说纷纭的受害人被刺后的行为,都不应成为我们质疑司法公正的理由。

    对于一个涉黑讨债案件,两位警务人员不正确的处置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案件的转变,但从而感觉对整个公权力丧失信心也未免太过夸张。

  案件进行到这一步,一切都还没有盖棺定论,一审只能算是个开始,最高检的介入也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会有更多的实质性证据得以展现,案件也一定会在客观公正的审理中变得清晰起来。虽然法律不应被社会舆论所绑架,但我们需要这样的争辩,社会正义需要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但我们更需要媒体毫无保留又毫不夸张的引导,和每个人做出的正确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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