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 主义概念摘抄

2018-04-01  本文已影响16人  伐洛

人即是个人的主观意识,但这不是感性、思维的意识,而是非理性的意识,是个人的心理体验。当个人处于心理体验这种意识中时,最直接、最生动、最深切体验到的是痛苦、热情、需要、情欲、模棱两可、暖昧不清、荒谬、动摇等的存在,它是纯主观性的、最基本的存在。

作为“存在”的人,面对的是“虚无”,孤独无依,永远陷于烦恼痛苦之中。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人同他的自下而上条件相脱节,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理解的世界,即是一个荒诞的世界,人永远只能忧虑和恐惧。正是忧虑和恐惧,才揭示人的真实存在。人有自我选择和自我控制的自由,忧虑、恐惧使人通向存在,只有存在,才谈得上自我选择的自由,它与光明和快乐相联系。

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在这个“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丑恶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谬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穷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其三是“自由选择”。这是存在主义的精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如果存在确实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萨特指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个人意志作出“自由选择”,这种人就等于丢掉了个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不仅是存在主义文学的思想核心,而且成为后现代主义文学各个流派的思想基础。

如果人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最初他什么也不是,只是到后来他才是某种样子的人,而且是他本人把自己造成了他所要造成的那样的人……人不仅是他想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而且也是当他冲入存在以后,决心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人,除了他把自己所造成的那个样子以外,什么也不是。”可见,人的本质是人自己通过自己的选择而创造的,不是给定的。萨特的这一段话也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存在主义之“存在”的涵义。 关于存在主义的基本概念:

1.‘存在’的认知观理解是:从发觉、识别、属性、了解、功能;到作用、利弊、用途、效果、控制等系统化的归纳。

2. 是指人的存在,不是指某种‘物’的存在。‘物’只能处于‘在’的状态下,等待人来发现它的‘存在’。

3. 是指人的存在有别于其它‘动物’的存在。动物的感觉不具备到达人对‘存在’的理解定位。

4. 是指人类‘感知到’事物的存在。因永远有事物处于一种‘在’的状态下,使人类无法觉察到它——在。

5. 指某些人感知到的‘事物’而某些人还没感知到‘此事物’的一种现象,而这种现象必定会在此世间——此在。

6. 人对‘自身认识’的存在。有理性的认识与非理性的认识,在此认识的过程中,体会着感性‘此起彼落’的存在效果。

7. 个体发出的一种“存在”信息,将他“感知到”的“某一事物”向大众发布,由信息反馈而获得共鸣,相互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此信息可能是隐秘的,由“接收者”感知这种隐秘的‘存在’。

人的自由是绝对的,因为人生活在一个孤立无援的世界上,人是被“抛”到世界上来的,上帝、科学、理性、道德等对人都不相干,也就是说,它们都不能告诉我们生活的真理、生活的方式,同时,它们对人也没有任何的控制和约束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人有绝对的自由。

存在主义认识到,人的自由表现在选择和行动两个方面。只有通过自己所选择的行动,人才能认识到自由,因为人的本质是由自己所选择的行动来决定的。

个人的自由首先表现在他认识到由于受传统文化和习俗的束缚而缺乏自由,因此对于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认识选择的重要性,并按照自己的选择去行动和承担生活的责任。

我可以理解他人,他人也可以理解我,分歧在于:我将他人或他人将我当作物还是当作有主观性的人。

布贝尔指出:人与外部世界有两种性质不同的关系。一种是客观的关系,其特征是“我与它”。另一类看待他人的“我与你”的关系。如果将人与人之间的“我与你”的关系当作人与物之间的“我与它”的关系来对待,那么人性就将毁灭。

在“我与它”的关系中,个人以纯粹客观的方式看待外部的东西,把它看作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加以利用和操纵的物。

在“我与你”关系中,每一个人都具有他自己的内在的意义世界,“我与你”关系的特点是发自两个人内心的友谊。我和你两个人都是主体,我们互相同情、互相信任、互相理解。

塞尔指出:人不仅可以和自己交流,而且可以和他人交流,而使自己和他人联系起来的是同情和爱。人与人的交流是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只有与他人交流时,他才会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孤独的,从而看到希望。

所谓偶然是指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没有理由的,也不是根据某种绝对的观念、思想或精神演绎出来预先具有一定意义的。

既然所有的存在都不是决定的,而是偶然的,故存在是不确定的。由此可以推知,从根本上讲,存在是荒诞的。

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事先决定事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同样,我们也没有理由事先决定人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关于荒诞这个问题的解决,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提出的途径是宗教信仰;而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者则认为应该行动起来为自己争得生命的意义,创造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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