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空着我的手(第一章)
第一章
现在,我在这个小村庄里回忆往事,那些回忆就格外清晰。那些回忆起来的,一幅幅画面就像是昨日刚刚发生的一样,每个人,每件事,都感动着我的心。还有一些我想要记起,但它们却已经消失在时间里。我的大脑是一个沙漏,回忆不停地注进去,回忆不停地漏出来。我的笔是一枝拙笨的笔,但我希望用我笨拙的笔为我虚无的记忆留下一个实体的引子,哪怕有一天这些乱七八糟的字已经泛黄了,我的眼睛花了,在一个天气晴好的日子,一页一页,再慢慢翻出来,那些往事就能够一下子像点唱机,一下子浮现出来,还是当初活灵活现的样子。
整理回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零零碎碎的事情,一下子涌上来像大海一样,像一大块肉,有一种很想吃的欲望,却总找不到下嘴的地方。
我出生在中部平原的一个偏远的农村。在那个平原上,每个村子的轮廓几乎一模一样,在一片庄稼中间,不近也不会太远。但是在这里,你一般绝不会迷失道路,这里的路都是横平竖直的,极重方向感。从我记事起,家乡给我最深的印象一直就是贫穷和温暖。但是有些东西是可以被改变的,比如贫穷,而温暖是一种感觉,这种虚无的东西留在心底,随着时间的累积,恒久弥坚,让人在在疲弱的时候,更心向往之。
我小的时候,我总觉得是幸福的。也许不止是我,每个人,都会觉得,自从上学以前的时光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候。人长大的过程就是一个学习承受整个世界的过程,一个接受世界是险恶的,人心叵测,并慢慢习惯的过程。
在我的印象中,我从来不知道我的父母是什么时候起来的。总是在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我的母亲用扫帚“刷刷”扫院子的声音,她总是起得很早的。起来后先把院子里里里外外收拾干净,打水,洗衣做饭,水井是北方农村以前常见的一种轧井,一轧就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在朦朦胧胧的早晨,静谧规律。
那时候我有几个很好的玩伴。我们几乎天天腻在一起。那个时候的我们做的游戏很简单,但是足够让我们沉迷。有一次,我们中一个小伙伴无意说他总是被一个大孩子欺负,说起来大家都很生气,可是又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在经过一番商量之后,我们决定“精神上”枪毙他。于是,我们就用树枝弄成各自想象中厉害的枪的形状,蹲在墙角,等他走过的时候,等他走过很远,赶紧转到墙那边,朝他举起“枪”,一边开枪一边用嘴巴配音。直到他人不见了,一个个像兴奋得像做了贼。觉得大出了一口气,从此以后都可以吐气扬眉,从前的不快也都一扫而光。
我在五岁的时候离开家去上学,去我爷爷那里读书。我爷爷是乡里中学的退休人员,退休后就住在那里。我在那里读一所私人小学。我不是一个有恒心的人,坚持不下来的时候我就会给自己找借口,去猛想坚持的意义。所以没有几件事我能真正善始善终。读书也是高开低走。开始的时候感到新奇就猛用了一阵子力,新鲜感过后又没有养成兴趣,学习就成了一种痛苦的煎熬。我小的时候经常生病,一生病我爷爷就骑着他那个二八大杠自行车,带着我去找医生。那根杠坐久了,一下地腿就会又软又麻,要好久才能缓过来。我现在还记得扎针的时候我爷爷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忍一忍,忍一下就过去了。
现在我还常对自己说:忍一下,很快就过去了。
那时候,看到大人们玩扑克,觉得很有趣,于是就非常希望能拥有一副。没有钱,只好一张两张零零散散地攒,又不熟悉玩法,只是想到大约应该是这个样子,但是我们依旧玩的不亦乐乎。后来大了一些,我却离开家去了城里读书,只有礼拜天放假时可以聚在一起玩一下,还有繁重的课业。再等两年,有小伙伴开始先后陆续辍学出去打工,等到暑假放假回家的时候,剩下的几个天天围在一起打扑克。这时候我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崭新扑克,少了出去打工的那两个小伙伴,剩下的正好够一圈。我发现我们好像除了打扑克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我到城里读中学,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独自在外。学校是一所全封闭的寄宿式学校,平常不能出入。这个时候我除了语文是母语,其他的都已经听不懂。我就用这最后的一门课,维系着我的骄傲。我背《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四书五经》诸子百家,我让自己觉得自己依然是优秀的。对于我们那个语文老师,我一向都是不服气的。他曾经在课堂上为我们讲《逍遥游》,后来给我们点评《红楼梦》,每一个课时都会讲几个礼拜。其实我很怀疑,他压根就没有完整的读过红楼梦,也没有那个领悟力阐释《逍遥游》,他的讲解不过就是将古文言翻译成白话。他在课堂上讲的那些不过就是将教案上的读出来,毫无营养。所以他的课,为表示不屑,我要么睡觉,要么逃课去打球,极少会去认真听。后来整个学业也是一塌糊涂。我那个时候喜欢一个女孩子,她是我们那里长得最好的女孩子。她总是在一些时候穿过校园,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大家都很喜欢她,我也很喜欢她。有时候想起她我会想起秦淮河畔的苏小小,再往前若耶溪浣纱的西子,轻轻缓缓,想她现在是什么样子?时间有没有对她很残忍?我希望她一直都是美好的,轻轻浅浅穿过校园,虽然我现在已经记不清她的模样。我上课时睡够了,午饭后就趴在教学楼栏杆上,俯视来来往往的人,想象着千军万马从空无一物的拐角楼梯像潮水一样败退,将军浴血奋战,大臣低着头站在空荡荡的大殿,钟声缓缓响起。那个女孩子就在这时候从校园里穿过,就像诗里说的“像梦中一样飘过”,步履总是很匆匆。
我那个时候喜欢的是古典文学,钦佩于诸子百家的智慧和李白苏轼的才华。直到我读到叶芝的《当你老了》,让我印象深刻。开始有意识的往现代文学上靠拢。并尝试简单的仿写。我发现现代诗真是个好东西,简单,很容易地表达你想要表达的东西,而不用受格式的限制。但是,这有让我产生一个迷惑,这算不算一首诗呢?旧体诗有格律框住,可以很容易看到符合不符合,是不是。但是新诗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诗才算是一首诗?那时候的网络并不像现在这么发达,网络意识也没有那么强。我也从头到尾都没想过去问我们的那个语文老师,我觉得公开去问一个人如何写诗,有点炫耀,沽名钓誉的意思,并且我觉得他并不会比我强。我更愿意一个人想,想不明白就先压下去。
在我读书的最后一年,网络上流行一种传奇游戏,很多学生沉迷其中,经常整夜整夜的逃课出去。这个时候“新概念”被一种奇怪的感伤风气包围,看起来文笔很优美,其实笔下空洞无物。我喜欢顾城,这么多年,我对顾城的爱有增无减。我认为文章就应该写的朴实一些,原始一些。写文章的目的是为了表达一种情感,文字是情感的表达工具,过分追求文字的华丽,就会影响文字对感情的表达,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当然不是说文字要故意写得粗糙,而是要让你要表达的情感和情感要面对的对象之间的距离能够更短,更直接。在一篇文章的情感表达过程中,减少作者的存在感,如果能让读者感觉亲临其境,而感觉不到这是由第三者转达而来的,那毫无疑问,这就是一篇成功的文章。但是我的语文老师对我的作文却很瞧不上,他总是觉得我很愚蠢,每次六十分的作文别人只要字数足够就可以及格,而我却总是只有二十来分。最后我只好妥协,按照范文格式去写,但分数依然不高。这件事让我到现在依然耿耿于怀,我总想有一天回去,问问他为什么,总希望能有个机会跟他面对面,要么他证明我是错的,要么让我告诉他他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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