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必读之书—《道德经》之第33章:自胜者强
一部《道德经》读到现在,也算研读了三分之一了。就如一枚橄榄果,越嚼越有味道,以致于现在天天早晨起床把它当作诵读的经文了。
到北京雍和宫烧过香的人,都看到过那些和尚们集体读经的场面,端的很是壮观和震撼人心。他们在晨钟暮鼓中沐浴着佛家文化的光辉而元气满满。
我清晨的读经却是伴和着自己的心跳,高一声低一声,浅吟深思,感悟这部伟大著作的精妙奥义,受用无穷。
我现在才深深懂得,读书是一种修身养性,而精读细读,无异于一场探幽寻微,绝对不能浅尝辄止。
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说:“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
《道德经》里面的包罗万象,就是一种“险以远”,更有无穷的“瑰怪、奇伟、非常之观”。细细凝视,慢慢诵读,就会心情缓释,眉宇舒展,返回到平静状态,与二千多年前的老子跨越时空进行对话,从而构成一种心灵上的默契。
本章,老子用近乎白话的语言,揭示了一个永恒的、颠扑不破的大道理:自胜者强。
原文:
1.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2.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直译:
1.能够了解认识别人的是智慧的,能够了解认识自己的才是高明的。能够战胜别人的人是有力的,能够克服自身弱点的人才是刚强的。知道满足的人是富有的。努力不懈的人是有志气的。
2.不迷失自己前进方向的人能够长久。肉体死了,但精神永存的人才是长寿的。
我解我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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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诵读本章原文,我们就可以发现,老子用的几乎就是白描的手法,将上一章的核心“知止不殆”,阐述得淋漓尽致。上一章还有些虚幻,这一章却更加具体化,平易化,贴切化。
其中“自胜者强”居于核心地位,起承上启下的作用。
“知人”、”胜人“,是对外的征服,”自胜“却是对内的征服。前一个层次固然重要,但后一个”自胜“却是最高境界。”自胜“了之后,便会”知足“、”有志“,最终不忘初心,不失根本,从而”死而不亡“。
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境界。古今中外,无论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富商豪贾,不都是孜孜以求这种无尚荣光的境界么?
其实,纵观人的一生,无不是在对外对内的征服中,演绎着焦虑、苦闷、欢喜、快乐、激动、豪爽的一系列故事。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内圣外王“之真谛。
它表明,了解别人,战胜别人固然重要,也可以向世人宣告你是一个有力量的人,你是一个强者,但是,战胜自己才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强者。
”自胜“的本质在于”自知“,它会让人根据自身的条件,确定性地为自己清晰一个界限,达到”知足“或者”知止“的结果,从而为自己留下了足够的腾挪空间。
这实际上是为自己开辟了更加宽阔的人生大道。因而才是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
对外征服,貌似强大,实质上是一种逞强,是一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外部世界的行为,一旦时过境迁,很快就会灰飞烟灭。
秦始皇当年”振长策而御宇内,履至尊而制六合“,并”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可是,死去仅仅一年之后,庞大的秦帝国便土崩瓦解,”身死族灭,为天下笑”,就是一个最为经典的历史教训。
而“自胜”,却是货真价实的“强者”。当年孔子周游列国,四处碰壁,身处陈国,差点让人围困饿死,但不改其志,孜孜著述,成就一部《春秋》以及《论语》,至今仍闪烁夺目的光辉,可谓是“死而不亡者”的典范。
正所谓:至强者滥用其强,也会转为至弱;弱者勤自锻炼,久之也会变而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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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逞强与强者,无非是对于外部世界相对而言的一种状态。
逞强往往忽略了外部世界的反作用力,而强者却善于借助这种反作用力为我所用,坚决剔除掉自己那些与外部世界格格不入的缺点和毛病。用句时兴话来说,培养核心社会价值观。
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都会有与之相适应的为人们所普遍认可的“三观”。有些不仅是当时的“三观”,而且也是人类社会永恒遵守的价值观。
比如读书学习,这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最根本的价值观。
宋真宗一生求道问仙,妄想长生不老,在皇帝这个岗位上干得一塌糊涂,可是,却语出惊人,讲出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金句,激励一代代读书人头悬梁,锥刺股,发奋苦读。
可是,既使到现代,那种”读书无用论“反社会的论调,还在某些人头脑中阴魂不散,在某些时候还有卷土重来之势。
这就与历史的进步背道而驰,抱此论调的,不论是个人抑或是民族、国家,无不付出惨重的代价。
所以,强者在”自胜"时,务要与社会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方向相吻合,否则,这就不是一种“自胜”,而是一种更大的“自败”。近日在热搜榜上臭名昭著的李某迪事件,给老子这一章作了很好的注释。
李某迪号称为“钢琴王子”,多年来一直笼罩在万人喝采,亿人崇拜的光圈里,想来肯定是顺风顺水,是人生的大赢家的。
我想,这哥们在勤学苦练钢琴技艺时,一定战胜过自己的许多懒惰,懈怠才取得今天这样的辉煌。
从技艺上来说,是自胜者强的楷模。可是,长期被巨大的荣光所环绕,迷失了自己,心中的邪恶却战胜了美好,以致于将“钢琴王子”与“嫖娼取乐”等同起来,逾规矩,越雷池,视道德如儿戏,将法律踩脚下,这就是最大的“自败”。他的下半生只能在无边无际的自悔中度过了。
其实,一个时期以来,某些明星大腕频频挑战社会良知、道义乃至法律的尊严,这些被捧上天的人生活在自我良好的虚幻之中,不求自己的洁身自好,自我修为,却让膨胀的欲望屡屡胀破自己,飘飘然,昏昏然,自己将自己踩在脚下,自己把自己糟践成鬼,实在让人目瞪口呆,痛心不已。
那些赵某薇、黄某波、吴某波、周某波乃至于今天的李某迪,都以其身败名裂的“光辉事迹”警示世人: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凡是有违这一大道的,无不变成一堆又一堆垃圾,被清扫进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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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社会发展和历史方向的“自胜者”之所以强大,还在于他们都拥有坚强的意志和强大的自控力,懂得适可而止,深谙“存天理,灭人欲”的道理,使自己的欲望降到社会的允许范围之内。小富即安,小乐即快,小获则喜。
换句话说,所获取的成功与自己的德行是相匹配的。古人云:德不配位,必有灾祸。诚者斯言。
是成为彪炳千秋的楷模还是成为街谈巷议的笑柄,全在于一念的生死。此时,战胜自己,就成了决定胜负的“三八线”,千万不可大意。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应当时时处处“每日三省乎己”。
我最合适做什么?容易上当的弯路总是出现在何处?最能诱惑我的陷阱大致是什么样子?具备什么样的契机我才能发挥最大的魅力?在何种气氛下,我的身心和灵魂才能全方位地安顿?····
时时在风夕雨夜里点起一盏灯,拿来照一照,检一检,查一查,看看是否“失其所者”,忘了初心和根本;看看是否达到“死而不亡者”之境界,我想,倘能如此,方能无悔人生。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我们,究竟应该成为哪一种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