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8
《呐喊》前面有篇自序,是说当初鲁迅开始写小说的缘由,“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还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这来由就是父亲的病、藤野先生和《新生》杂志的事。
鲁迅的父亲伯宜公是清光绪丙申年间去世的。生病期间所请郎中,都是江湖派,每开药方,必用新奇药引:“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是容易办到的东西,” 忙上大半天,结果仍无效用。鲁迅在序文中说:“渐渐的悟得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
这大概就像薛宝钗的冷香丸:将白牡丹花、白荷花、白芙蓉花、白梅花花蕊各十二两研末,并用同年雨水节令的雨、白露节令的露、霜降节令的霜、小雪节令的雪各十二两加蜂蜜、白糖等调和制作成龙眼大丸药,放入器皿中埋于花树根下。发病时,用黄柏十二两煎汤送服一丸即可。
这,可是吃烟火人想得出者?我觉得以上所述都不能算中医类。
果戈理有短篇小说《狂人日记》,想必鲁迅非常喜欢,受其影响便选了同一题,作为《新青年》上所放第一炮。果戈理自己犯过精神病,有点经验,那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发花呆”的,原是一个替科长修鹅毛管笔尖的小书记,单相思的爱上了上司的小姐,写得很有意思。
鲁迅当初大概也有意要学它,如说贵翁家的狗看了他两眼,这与果戈理小说里所说小姐的巴儿狗有点相似,后来又拉出古久先生来凑热闹,可是往下写时,要点集中于礼教,写得也就愈发单纯起来。当然,鲁迅还是亲自见过“迫害狂”的表兄弟,到北京躲债,其表现出来的种种充满怪异,无不显示出狂人特色。
《一件小事》整篇不过千余字,大概是鲁迅给《晨报副刊》所写,周作人称,当初《呐喊》是第一册出版的书,收在里面一并称为小说,若在后头也就收入杂文集子里算了。这事的确是小。“我”坐洋车进城途中,遇见老太碰倒在地,车夫放弃拉车而搀扶老太去巡警分驻所。今日读,觉着它“老浮在我眼前”。
“我走着,一面想,几乎怕敢想到我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尽管读者不把小说当作事实,但时时忆起,“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此乃“小事”本质所在。
在现代青年人看来,头发不是问题,可是在清末民初却很成过问题,这从鲁迅小说《风波》和《头发的故事》里可以看出。“顽民杀尽了,遗老都寿终了,辫子早留定了,洪杨又闹起来了。那时做百姓才难哩,全留着头发的被官兵杀,还是辫子的便被长毛杀!”那时中国人的反抗,何尝因为亡国,只是因为拖辫子。
鲁迅往日本留学,是江南的官费生。最初没有剪发的自由,大家只好在顶上留一小块,头发解散挽作扁髻,再戴上帽子,可以混得过去。有些舍不得剪去一部分的学生,整个盘在头顶,冒顶特别突出,样子很难看,被加上轻蔑的诨名曰“富士山”。自爱的学生受不住这种刺激,便发愤剪发,剃成光头,鲁迅就在其中。
鲁迅从日本回家,那时在上海买了一条假辫。乡里人看不惯没有辫子的人,但似乎更不喜欢装假辫的,因为光头只是“假洋鬼”罢了,光了头而又去装上假的辫子,显得别有居心,所以就更厌恶了。戴的人如不注意,歪了很容易看出破绽,而一圈小辫子扎紧在头顶,好像孙行者的紧箍一样,不美观,更也不舒服了。
周作人称,鲁迅在乡下只戴了两回假发,等到出发回学校去,一过了钱塘江,便又光头戴草帽了。在小说《风波》里有这样的场景:七斤嫂一转眼瞥见七斤的光头,便忍不住动怒,怪他恨他怨他;忽然又绝望起来,装好一碗饭,搡在七斤的面前道,“还是赶快吃你的饭罢!哭丧着脸,就会长出辫子来么?”
乡里人怕剪辫子是出于惧怕,但也有一种是出于留恋之情的。头上剃成半边和尚,又长上一根茨菇芽似的东西,对于它觉着留恋,似乎是离奇的事情,但确是事实。况且,乡里人的理由很充分,是说“孝道”有缺,家中若有父母之丧,儿子要结麻丝七天,若剪了辫子,便是无处可结了。
《阿Q正传》是鲁迅为星期特刊而写的,为了与《新青年》的小说作者区别,其署名改用巴人。整篇小说共分九节,篇幅长且内容复杂,但笔调轻松,也特别深刻。第一节《序》是冲着当时整理国故的空气,对那些有“历史癖与考据癖”的先生们开玩笑的。首先是“正传”名称的考究,像煞有介事加以穿凿。
(1)从“列传”说起,觉着很多名称都不合适。“列传”是史书的体裁,“自传”不能由别人代写,“家传”是要家属代求,“小传”则阿Q又更无别的“大传”。“别传”呢,拉出迭更司来说,“虽然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我辈却不可的。”
(2)林琴南译有哈葛得的一部《迦茵小传》,以前有人译过下半部,为的保存女主人公道德,把她私通怀孕部分略去,说上卷缺失,林氏将全部重译出来,鲁迅对此颇有好感,可能这“小传”名字可以衍用的了。但他又觉不够奇特,结果从“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句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
鲁迅常传述夏穗卿的话:中国在唐以前女人是奴隶,唐以后则男子全是奴隶,女人乃是物品了。这话在历史上未必全正确,但譬喻却是很好,奴隶究竟还算是人,物品则更下一等,西洋中古时代基督教主教会议说女人没有灵魂,正是同样情形。
(1)中国从封建道德下所养成女性观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经过了多少年代,一直流传下来,不曾遇着什么抵抗,潜势力很大。过去出些贤哲,却只替统治阶级张目,结果是宋元以后因了理学反而加重对妇女的束缚。直到明季才有了一个李卓吾,发了些正论,在他《初潭集》里可读到。
(2)《诗经》里说“赫赫宗周,褒姒灭之。”汉朝有人批评赵飞燕说“祸水灭火”,但汉武帝并未亡国,反而立了些有益于后世的武功。由此可见破国败家的原因别有所在,并不一定在于女人,即使夏朝没有妹喜,吴国没有西施也是要败亡的。 (3)鲁迅借阿Q欺侮小尼姑的故事做过渡,引出他对于女人的感想,把士大夫的女性观暴露一番。他们的意见在表面上是两个,好的时候是泥美人似的玩物,说得不好是破家亡国的狐狸精,大抵前者多用于诗词,在做史论时都是后者一套论调了。鲁迅在阿Q身上写了出来,一面是轻蔑,一面又是追求。 美国福勒忒在《近代小说史论》中说:“关于政治宗教无论怎样的说也罢,在文学上这是一条公理,某种的破坏常常那是唯一可能的建设。讽刺在许多时代,如十八世纪的诗里,堕落到因袭的地位去了。但真正的讽刺实在是理想主义一种姿态,对于不可忍受恶习之正义的愤怒表示,” “对于在这混乱世界里因了邪曲腐败而起的各种侮辱损害之道德意识的自然的反应。......其方法或者是破坏的,但其精神却还在这些之上。” 讽刺是冷的,然而它仍能使我们为了比私利更大的缘故而憎,在嫌恶卑劣的事物里鼓励我们去要求高尚的事物。因此,摘发一种恶即是扶植相当的一种善。
(1)《阿Q正传》是一篇讽刺小说。它的笔法大多来源于外国小说,其中要数俄国的果戈里的《外套》和《狂人日记》与波兰的显克微支的《炭画》和《酋长》,以及日本夏目漱石的《我是猫》和森鸥外的《觉默之塔》影响最大。
(2)阿Q其人是中国一切“谱”的结晶,没有自己意志而以社会因袭惯例为其意志的人,所以在现社会里是不存在而又到处存在的。沈雁冰先生在《小说月报》上说:“阿Q这人要在社会中去实指出来,是办不到的,但是我读这篇小说时,总觉着阿Q这人很面熟,是呵,他是中国人品性的结晶呀!”
(3)果戈理小说《死灵魂》里的主人公契契珂夫也是如此,我们不能寻到一个旅行收买死农奴的契契珂夫,但在种种投机的实业家中间可以看到契契珂夫的影子。不过,其间有个差别,契契珂夫是个“不朽的国际类型”,而阿Q却是一个民族中的类型。
(4)周作人称,《正传》著者本意似乎是想把阿Q好好骂一顿,做到临了却使人觉得在未庄里阿Q还是唯一可爱的人物,比别人还要正直些,所以终于被“正法”了。正如托尔斯泰批评契诃夫小说《可爱的人》时所说,他想撞倒阿Q,将注意力集中于他,却反将他扶了起来了,这或者可以说是著者失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