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譯】社會理論二十講,導論
前陣子朋友跟我分享了最近好像網路上頗流行的「社会学经典著作100部」。看了一下,其實說穿了就是100本比較重要的中譯外文理論著作。
任何的翻譯工作都是非常偉大而又吃力不討好的。這些理論翻譯工作也嘉惠許多學子、甚至是研究者。不過看了一下這書單,有一個現象蠻有趣的:所謂的第一批,多半是教科書,之後幾批則是經典的原典著作。老實說,原典著作多半本身就很困難,就算譯得很好也常常很不好懂,更何況有一些老實說譯得真的不是那麼OK(比方有個分上下集的著作,我記得沒錯的話,目錄的部分「post-modernity」竟然譯成「郵政現代性」,這實在太幽默)。所以第一批的教科書就很重要,不論是對學生的學習還是對老師的教學而言都是。然而好玩的是,經典的理論著作絕大多數都是歐陸的著作,但教科書卻多半是英語系國家的作者寫的(除了R. Aron那本之外);而且其實都很舊了,再近一點的重要歐陸理論都沒有介紹。常聽到有人嘲笑說,美國人不懂理論;雖然我不太喜歡這種論調,但必須注意到的是,美國人畢竟母語不是德文或法文,對於許多歐陸理論的理解能力與程度不見得比中國人好多少,因此老靠這些很舊的美國人寫的理論教科書,也不是辦法。
所以這兩天,我決定自己來翻譯約阿斯(Hans Joas)的《社會理論二十講》(Sozialtheorie: Zwanzig einführende Vorlesungen)。
我本來是想說乾脆自己來寫一本教科書,但後來發現這本實在寫得太好了,我自己寫一時半刻也不可能比這本好,所以乾脆直接翻譯這本就好了。
這本其實也不新,初版是2002年,2009年有英譯本;但2011年原文版出了新的第三版,所以相對不舊。我目前根據第三版來翻譯。這一本有很多好處。首先,作者本身就是大師級的全球知名德國理論家,2015年甫獲得學術界極高榮譽的馬克斯-普朗克研究獎,所以學術能力無須贅言。第二,他是德國人,但定期在美國教學,也長期在德國柏林自由大學北美研究所工作,所以對於歐陸和英美的理論思想都有非常深厚的掌握,這不是隨便一般學者做得到的。第三,相對新。第四,這是他的課堂講稿,所以相當口語化、也相當好懂。我目前市面上國內外還真看不到比這本更好的社會理論教科書。所以要是可以把這本引進國內,一定對國內的理論教學與學習很有幫助。
我這個月才開始翻譯的,希望最慢用三年的時間譯完(畢竟五百多頁,很厚,總需要點時間XD)。但三年後這本也舊了,所以我計畫屆時再請Joas特地為中譯本增加個幾章新章節,比方Joas自己的理論,或是他很要好的後輩Honneth、Rosa,希望都能請他專門增加篇幅介紹一下。如果他沒空,我會乾脆在版權許可的情況下自己來寫幾章。而且這本書我會用全力譯得白話通暢,屆時還會直接請我助理幫我潤飾,以免簡繁用詞上的差異造成不好理解。下面我分享一下導論部分;關於全書,大家可以盡量期待。
P.S.:這本書我從德文譯的,偶爾參考英譯本。不過最近發現有時候我參考英譯本時,就直接譯下去,忘記我看的不是德文,等到查字典發現找不到單字,才發現我看錯版本了。回國後看英文文獻的情況大幅增加,發現自己兩種語言的文獻閱讀起來竟然開始可以無意識的無縫接軌了,看來英文閱讀能力似乎有緩慢提升中,不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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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理論二十講
Sozialtheorie: Zwanzig einführende Vorlesungen
約阿斯/克諾伯(Hans Joas/Wolfgang Knöbl)
譯者:Cehepar
Berlin:Suhrkamp
2011
目錄
導論
第一講什麼是理論?
第二講對古典進行綜合的嘗試:帕森斯
第三講帕森斯的邁向規範論功能主義之路
第四講帕森斯與規範論功能主義的進一步發展
第五講新功利主義
第六講詮釋取徑(1):象徵互動論
第七講詮釋取徑(2):常人方法論
第八講衝突社會學/衝突理論
第九講哈貝瑪斯與批判理論
第十講哈貝瑪斯的溝通行動理論
第十一講盧曼與功能論的極端化
第十二講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與英國新權力社會學
第十三講帕森斯主義的復興與現代化理論
第十四講結構主義與後結構主義
第十五講結構主義與實踐理論之間──布迪厄的文化社會學
第十六講法國反結構主義學者(卡斯托里亞迪斯,杜蘭,利科)
第十七講女性主義社會理論
第十八講現代性危機?新的診斷(貝克,鮑曼,貝拉,以及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之爭)
第十九講新實用主義
第二十講當代現狀
參考文獻
專有名詞索引
人名索引
導論
本書可以追溯到其中一位作者(約阿斯),最初為1985年以來在芝加哥大學擔任客座教授所開設、並且之後定期開設的講堂課,所準備的內容。授課對象首先是1980年代末期在愛爾蘭根-紐倫堡大學(Universität Erlangen-Nürnberg)的學生,然後有十多年的時間是柏林自由大學(Freie Universität Berlin)的學生,此外還有幾個學期的美國和歐洲各大學的學生。本書另一位較為年輕的作者(克諾伯)在他學術生涯的各個階段都參與了這個課程的進行,且持續改善這門課:在愛爾蘭根時是作為學生,在柏林和紐約時是助理,現在在哥廷根大學(Universität Göttingen)是同事。
無須贅言的是,這些課程內容的許多構想隨著時間的過去都有顯著的改變──這不只是因為這些內容當然有必要不斷更新,也是因為要回應聽眾的需求和理解問題,以及考量各個理論家的研究計畫的持續發展。不過,我們相信現在我們已經到了一個程度,讓我們課程裡的各種構想與理論概覽能夠走出教室、以閱讀出版品的形式呈現出來。我們希望,這本書可以滿足社會科學相關科系的學生的需求,甚至能滿足非相關科系、但對這方面有興趣的讀者的需求,讓大家能瞭解在約莫二戰之後,社會理論這塊領域在國際上的發展。
為了有助於理解,我們的行文方式維持了課堂上的口語化風格。我們的榜樣是像圖根哈特(Ernst Tugenhart)非常優秀的哲學著作《語言分析哲學導論課》,以及弗蘭克(Manfrd Frank)的《什麼是新結構主義?》。跟我們的主題領域比較相近的,則有亞歷山大(Jeffey Alexande)的《社會學二十講》。我們參考亞歷山大的地方,不只在於都將章節設為二十講,還有在於都將對科學理論本身的討論當作開篇第一章。我們(S.7-8)同意亞歷山大,將戰後的理論發展區分為三個大的階段:首先是由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著作、以及今天看來屬於傳統範疇的現代化理論所支配的時代。接下來的階段,則是第一階段開始沒落,分裂成百家爭鳴、甚至有部分在互相攻訐的各種政治道德辯論取徑,這個階段尤其是在1960年代末期、1970年代初期,以及從那時候開始的──如同亞歷山大所說的── “新理論運動”的發展,亦即各種富有野心的對理論進行綜合的工作開始蓬勃發展。這些發展部分奠基在各種相互競爭的取徑之上,部分來自於新的動機想法。
不過在這之後,我們就開始不認同亞歷山大的看法了。也是因為如此,這本書只有在前八章跟他的書在主題上有重疊。亞歷山大的著作完全是美國中心主義的,並且以類似於歷史學的方式為他自己嘗試進行的新帕森斯主義式的理論綜合來進行辯護(對此的批判,可以參閱Joas, Pragmatismusund Gesellschaftstheorie, p. 223-249,尤其是p. 246-248)。但是,因為1970年代開始理論領域的重心正好移向了歐洲,德國(哈貝瑪斯、盧曼)、法國(杜蘭、布迪厄)、英國(吉登斯、曼)都出現了非常有野心且豐碩的成果,因此從亞歷山大的著作的出版年份(1987)來看,他那本書的內容已經是不足的,而且今天更是如此。然而我們也希望我們這本書不要犯了跟亞歷山大的著作一樣、只是剛好反過來的歐洲中心主義毛病。所以可以發現本書同樣處理了現代化理論和帕森斯主義的修正與後續發展,並且也討論了實用主義的復興、社群主義的形成--這些部分顯然是北美思想的產物。
既然這本書特別表明講求完整度、平衡度、公平性,那麼我們當然會覺得將本書用於學術課堂教學上也很不錯。然而,這本書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教科書。本書並沒有以中立的形式來呈現確切的知識。跟哲學一樣,社會科學的理論當中沒有什麼是確切的,特別是當跨越出經驗解釋的時候,任何對確切性的追求都只會以失望告終。而且在(S.8-9)這個領域當中,中立性就只在於公平、廣泛地進行論證,而不在於放棄自己的理論觀點。所以我們絕不會害怕被批評或是被評價。相反的,我們知道這本書本身就是我們關於符合當代的、廣泛的社會理論的工作的一部份──不過在這樣的前提脈絡下,我們希望關於現有的成果、問題、任務的討論,可以得到理解與獲得共識。
我們並沒有像一般基礎課程那樣,把這本書命名為“現代社會學理論”(moderne soziologische Theorie / modernsociological theory)。“現代社會學理論”這個書名當然對社會學科系的課程來說非常合適,但是這樣的書名就會沒有辦法涵蓋到那些本質上不在社會學當中的相關思路和知識庫(比方結構主義和實用主義)。我們所關心的從來也不是要確切歸屬於哪一個學科領域,而是更重視對探討社會事物的理論(Theorie des Sozialen / theory of the social)能有一些貢獻。不過,由於在德語學圈──與在英語學圈不同──“社會理論” (Sozialtheorie / social theory)是一個新的詞彙概念,所以我們為什麼決定取這個書名,得交代理由。
我們沒有在英語世界當中“社會理論”這個概念使用的歷史資料。最晚在十九世紀末期,人們就開始不多加說明地使用了這個概念。一方面,就像“社會思想”這個概念一樣,人們在沒有明確界定的情況下,將“社會理論”這個概念用於後來稱為社會學的思想領域。這個概念是一種將社會相關事物以及社會生活規律性拉高成具有一般性的、普遍化的陳述方式。不過另一方面,這個概念既指涉社會學自己裡頭、也指涉其他領域當中的一種思想類型,這種思想類型旨在抨擊“個體主義”,或是想超越個體主義。以此而言,“社會理論”與盎格魯-撒克遜世界的經濟學、政治學、心理學思想的核心預設前提是相對立的;它隱含著一種看待文化進程和社會進程的特殊理論觀點。文化進程和社會進程當然無法一勞永逸地清楚闡釋,而是必須不斷進行理論思辯。這樣一種對個體主義的批判動力、以及這樣一種特殊的看待社會事態的方式,會在學科制度化的過程當中根本深刻地影響社會學。不過人們(S.9-10)可能一開始並沒有強烈感覺到這兩種不同的使用“社會理論”的方式之間是有張力的──亦即一方面,這是一個針對經驗對象的理論概念;另一方面,這是一個對社會現象有特殊理解形式、並以此為主題的概念。
但是隨著這個學科的建立和強烈的專業化,人們必須清楚認識到這個張力。從日益專業化和以經驗研究為導向的社會學的角度來看,理論首先指的是“經驗理論”,亦即一種提升到高度普遍性層面的解釋闡述形式(可以參閱第一講的進一步說明)。這種對理論的理解方式太過狹隘,把對規範立場的表述和提供方向的意義闡述都排擠掉了。但是,從一個更廣泛的意義來理解的社會理論,其企圖就算在由上述狹隘觀點所支配的當代,也從來沒有打過退堂鼓。從廣泛意義來理解的理論,至少有助於提供豐富的假設,也可以從歷史層面上為自己澄清自身學科的身份認同。本書即是致力於這種從廣泛意義來理解的理論。這麼做,有很多很好的理由。
因為,不只是各種科學當中這種對於理論的角色的理解方式,在近幾十年來一般都出現了顯著的變化(對此,以下第一講也同樣會進一步說明)。在一些鄰近領域當中,也出現了新的競爭。像是“政治理論”這個領域,旨在從規範的層面上探討在妥善規劃、良善、正義的政治體當中人類共同生活的問題。在這個領域當中的工作,時常必須考量到顯著的公眾關注度。還有在文化科學,“文化理論”雖然相當籠統,但是至少也作為一個討論領域而蓬勃發展了起來。當中,有著顯著規範旨趣的問題──比方性別關係、或是國際文化關係──同樣佔有一席之地。面對這些競爭時,還在堅守著純粹經驗解釋的社會學理論必然會處於落後地位。
這種情況是必須要避免的,因為不然會造成兩個不好的後果。一來,對於理論過於狹隘(S.10-11)的理解方式,會讓社會學這個學科裡的理論工作和經驗工作彼此相孤立,彼此互相傷害、進而危害學科的團結。二來,從韋伯(Max Weber)、涂爾幹(Émile Durkheim)、米德(George H. Mead)以來的社會學傳統便已蘊含的巨大潛力,也可能會因此在面對廣大的公共領域、在與各學科對談時,被白白浪費掉了,錯失了認真架設起跨學科的拱頂、把文化面向和政治面向也涵蓋進來的機會。我們將本書取名為“社會理論”,當然想提出一個架設拱頂的崇高理想──但這不是說本書已經完全實現了這個理想。毋寧說,這是我們的目光所長遠望向之處,而不是一個確定了的結語詞。
由於“社會理論”在眾多學術領域交織網絡當中處於一個艱難的位置,因此近來有一種說法,認為要把社會理論當作一個獨立的領域來加以制度化。社會理論的知識已經足夠成熟到讓這個領域即將出現(關於這種說法,可以參閱Stephen Turner, “The maturity of social theory”)。完全相反的,我們並不同意這種觀點。我們認為,把社會理論整個脫離出來,會更強化社會理論和社會科學的經驗研究對彼此的無知;這樣是很危險的。若沒有經驗研究提供基礎和進行監督,社會理論會失去了讓自身能與哲學或純粹意見交流相區隔開來的差異。
我們著重於“社會理論”這個概念的原因還在於,我們對一個在英語裡面不常見、但在德語當中很普遍的概念,“探討社會的理論”(Gesellschaftstheorie / theory of society),感到不怎麼滿意。“探討社會的理論”這個概念通常被認為是左派的、“批判的”規範面向,與社會學的理論是相對立的。不過,就像我們在第十二講將會仔細探討到的那樣,“社會”這個概念很常隱諱地當作民族國家來理解,並且與根據地域領土所清楚劃分的秩序掛勾起來,使得這個概念一直都是充滿前提預設的;而且也因為這個前提預設相當顯而易見,所以這個概念最終到了今天也很有問題。用民族國家來理解社會的方式,跟所有對社會的理解方式一樣,也必須要在探討社會事物的理論當中打穩基礎。
本書根本上在處理(S.11-12)二戰結束之後的社會理論的發展。我們的出發點是在這個重大歷史事件前沒多久出版的一本著作,帕森斯在1937年出版的《社會行動的結構》。對於開頭提到的有重大潛力的古典社會學傳統,我們不仔細深入探討。想多瞭解古典社會學傳統的讀者,必須去閱讀別的書籍。但顯而易見的,古典社會學傳統的思路在這本書當中絕對不會完全忽視不顧。我們會持續提到這些傳統思路:在帕森斯的對古典社會學家進行綜合的工作當中、在後來的諸多學者的各式觀點當中都會有。這些古典學者也是經典學者,而之所以經典,就是因為他們的思想一直都相當豐富、取之不竭。但越是覺得這些古典學者或是他們作品中更多的要素是如此豐沛而取之不竭的,越反而不能凡事都直接往他們的思想去回溯。人們必須要對這些學者與今日情況頗有差異的歷史距離進行反思,並且把他們的思想引入今日的理論工作當中。處理當今的問題情況,以及以新的、創造性的方式來回溯過去的理論,會讓“社會理論”更有活力,我們也希望藉本書來呼籲這樣一種熱忱。
我們誠心感謝閱讀過本書手稿、並給予批評指教的所有朋友、同事。我們已試著盡力根據改善建議來進行修改。我們感謝Frank Adloff, Jens Beckert, Silbylle Kalupner,Christoph Liell, Nora Lindner, Katja Mertin, Gabriele Mordt, Florian vonOertzen, Hans-Joachim Schubert, Peter Wagner, Harald Wenzel, Patrick Wöhrle,Heinrich Yberg。當中要特別感謝埃爾福特大學的Bettina Hollstein,非常仔細挑出本書內部一些矛盾之處,並且因為她的建議而讓這些矛盾之處得以克服。(S.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