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国作协除名作家刘信达
今天无意中翻到了刘信达的微博,并且在各种网页推送上看到一些刘信达发表的一些言论。带着好奇心笔者就去仔细的观察了刘信达的微博言论以及网友们对刘信达的态度等,经过一系列的了解,笔者想就此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刘信达,别名宋祖兴,为宋祖德堂弟。自诩为著名作家,目前已被中国作协除名。此人以经常抨击社会热点事件以及娱乐圈名人为大众熟知。
部分微博内容如下:
热门话题:吴京 战狼二 当红明星:肖战 当红明星:王一博
上述微博内容中显而易见,刘信达发表攻击性言论极具博人眼球,换取流量,从中获利的嫌疑。
1.作为作家没有潜心创作,反而通过恶意抨击他人博人眼球。
笔者特意去拜读刘信达先生的作品,具体内容如何,不敢妄加评判。其作品并未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但笔者可以确定其自诩为“当代鲁迅”名不副实。再者其微博言论皆是针对社会关注的中心,且多发表激烈言论引起众多网友抨击。其用心也应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2.言辞犀利尖锐,且真实性无从考量,对他人进行言语攻击。
互联网时代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刘信达的言论多为其一面之词,且其微博行文言论模式多为:某某某,你怎么能这样,成何体统,限你三个月之内滚出娱乐圈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语。诚然,公众人物的行为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能够使社会生态更加清明,但是舆论监督并不是造谣、诽谤与污蔑。因此,笔者认为其行为非君子所为。
3.将自己摆在道德的制高点,以有色眼镜看待并肆意指责他人。
不可否认,娱乐圈确实存在一些乱像。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完全否定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明星、偶像、爱豆这些人中也不乏依靠自己的拼搏与努力,才获得一定的成就。笔者认为,当我们在评判他人时,应该根据其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而并非个人的主观臆测,大放厥词无异于网络杀手,在逞自己一时之快时却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这个时代,有太多的键盘上的“侠客”,刘信达的微博看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大义凛然地抨击他人,实则刘先生的站位真正是公平与正义吗?未必吧!
以上是笔者在多次看到刘信达先生微博内容以及网站推送内容后的所思所感。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意见,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