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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简史-12(摘)关于宗教那些事儿

2017-05-01  本文已影响96人  左右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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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人唯一长期以来不愿接受的,只有属于一神信仰并坚持要传福音的基督教。

古罗马帝国并未要求基督徒放弃他们的信仰和仪式,只希望他们同时尊重帝国的守护神,并承认皇帝也有神性。这点可说是在政治上忠诚的声明。然而,基督徒强烈拒绝,并且完全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这对古罗马人来说就是个在政治上搞颠覆的举动,必须加以镇压。

但即使如此,这些镇压多半也只是表面形式。从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到古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这300多年间,古罗马皇帝所发起对基督徒的大型迫害不过四次。至于地方长官和总督也曾经另外发起一些反基督教的暴力行为。

然而事实证明,就算把这些迫害的所有受害者全部加起来,在这3个世纪间,多神教古罗马处决基督徒的人数不超过几千人。

但相对的是,在接下来的1500年间,虽然基督教号称主张爱与怜悯,但仅仅对信仰的诠释有些许差异,就引发基督徒自相残杀,死亡人数达到数百万。

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在16、17世纪间席卷欧洲的天主教与新教徒之战。所有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相信他关于爱和怜悯的福音,只是对于“爱”的本质意见不合。

新教徒认为,神如此爱着世人,所以让自己化为肉体,容许自己受到折磨、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赎了原罪,并对那些信他的人打开了天堂的大门。而天主教徒认为,虽然信仰是必要的,但光这样还不够。要进入天国,信徒还必须参加教堂礼拜,而且要多行善事。这点让新教徒无法接受,认为这样形同交易,对于神的爱和伟大是种贬抑。如果进不进天堂必须取决于自己的善行,岂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受的苦以及神对人类的爱都还不够?

这些神学争论愈演愈烈,最后在16、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红了眼,造成几十万人丧命。1572年8月23日,强调个人善行的法国天主教徒,袭击了强调上帝之爱的法国新教徒。这场攻击称为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St. 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短短24小时间,就有5000到10000个新教徒遭到屠杀。消息从法国传到古罗马的天主教教皇耳里,叫他满心欢喜,立刻安排举行庆典,还委托瓦萨里(GiorgioVasari)在梵蒂冈的一个房间里将这场大屠杀绘成壁画作为纪念(目前这个房间禁止游客参观)。

不过24小时,基督徒自相残杀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整个古罗马帝国曾经杀害的基督徒人数。


二元论宗教兴盛了千余年。

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到和公元前1000年之间,中亚有一位名叫琐罗亚斯德(又名查拉图斯特拉)的先知,相当活跃。

他的信念代代相传,最后形成了二元论宗教的代表:祆教(Zoroastrianism,又称拜火教)。祆教认为整个世界就是善神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和恶神安格拉·曼纽(Angra Mainyu)之间的战争,而在这场战争中,人类必须站在善神这方给予协助。

祆教在波斯第一帝国期间(Achaemenid Persian Empire,前550~前350)已经举足轻重,到了波斯第二帝国期间(Sassanid Persian Empire,224~651)更成为国教,几乎影响了所有后来在中东及中亚的宗教,并催生了许多其他二元论的宗教,例如诺斯替教和摩尼教。

在公元3世纪和4世纪,摩尼教教义涵盖了从中国到北非,还一度形势大好,似乎将取代基督教在古罗马帝国的地位。然而,摩尼教在古罗马输给了基督徒,祆教波斯第二帝国败给了一神论的穆斯林,于是二元论的波澜也逐渐退去。到现在,只剩下印度和中东还有少数人信奉着二元论的宗教。

然而,就算一神论势力看涨,二元论却未真正消失。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些一神论宗教吸收了大量的二元论信仰和习俗,许多我们以为是一神论的基本概念,都是出自二元论的本质和精神。

例如有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都相信有某个强大的邪恶力量(例如基督教的魔鬼或撒旦),他自行其事、与善神作对,兴风作浪不受神的控制。

如果根据纯粹的一神论,怎么可能会相信这种二元的概念?(顺道一提,《圣经·旧约》里压根就找不到这些情节。)这在逻辑上根本不通。

真要合理的话,一来是相信确实有一个全能的神,二来就是要相信有两种对立的力量,而两者都并非全能。然而,尽管如此不合理,人类还是很能接受这种矛盾的概念。

因此,我们看到有几百万虔诚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能够相信既有全能的神,又有独立行事的魔鬼,倒也不用太过惊讶。更有甚者,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还能想象善神需要人类的协助,好与魔鬼对抗,由此再推导引发了圣战和十字军东征。

另一个关键的二元论概念(特别在诺斯替教和摩尼教),就是认为身体和灵魂、物质和精神是有清楚区隔的。

诺斯替教和摩尼教认为,善神创造了精神和灵魂,而恶神创造了物质和身体。根据这种观点,人就成了善的灵魂和恶的身体之间的战场。从一神论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何必要把身体和灵魂或物质与精神做这种区分?又为什么要说身体和物质是恶的呢?毕竟对一神论来说,善神创造一切,而一切都是好的。然而,正因为这种二元论的论点可以帮助他们解决恶的难题,所以一神论还是忍不住接受了这个概念。于是这种对立的概念最后也成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思想的基石。

此外,如果相信有天堂(善神的国度)和地狱(恶神的国度),这也是一种二元论的概念。《圣经·旧约》里从来没有提过这种概念,也从来没提到人的灵魂会在身体死去后继续存在。

从历史上来看,一神论就像是个万花筒,承继了一神论、二元论、多神论和泛神论,收纳在同一个神圣论述之下。

结果就是,基督徒大致上是信奉一神论的上帝,相信二元论的魔鬼,崇拜多神论的圣人,还相信泛神论的鬼魂。像这样同时有着不同甚至矛盾的思想,而又结合各种不同来源的仪式和做法,宗教学上有一个特别的名称:综摄(syncretism)。很有可能,综摄才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宗教。


在公元前1000年,亚非大陆开始出现全新的宗教及信仰类型。

这些新型宗教信仰包括印度的耆那教(Jainism)和佛教,中国的道教和儒教,以及地中海的犬儒主义(Cynicism)和享乐主义(Epicureanism),共同的特征就是崇拜的并非神祇。

这些信仰也认为有某种超人类秩序控制着这个世界,但它们所崇拜的这个秩序是自然法则,而不是什么神圣的意志。这些自然法则的宗教信仰虽然某些也相信有神祇存在,但认为神祇就和人类、动物和植物一样会受到自然法则的限制。虽然神祇可以说在这个生态系统中有其优势(就算是大象或豪猪,也各有优势),但他们也像大象一样,并无法改变自然的法则。里面典型的例子是佛教,这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古代自然法则宗教,而且到今天仍然兴盛。


释迦牟尼认为,人遇到事情通常就会产生欲念,而欲念总是会造成不满。遇到不喜欢的事,就想躲开;遇到喜欢的事,就想维持并增加这份愉快。但正因如此,人心就永远不满、永远不安。这点在碰上不悦的时候格外明显,像是感觉疼痛的时候,只要疼痛持续,我们就一直感到不满,用尽办法想要解决。然而,就算是遇上欢乐的事,我们也从不会真正满足,而是一直担心这种欢乐终将结束或是无法再持续或增强。

有些人多年来一直在寻找爱情,但等到真的找着了爱情,却还是不满足。有的开始整天担心对方可能会离开;有的又觉得自己太过屈就,应该再找更好的人。(而且,我们也都认识某些人,又担心别人离开,又觉得自己屈就)。

虽然上天可以赐雨,社会机制可以提供公平正义和卫生保健,有好的运气就可以变成百万富翁,但不论如何,我们的基本心态都不会改变。因此,就算是最伟大的国王也无法避免焦虑,得不断逃避着悲伤和痛苦,也总是想要追寻更多的快乐。

释迦牟尼找到一种方法可以跳出这种恶性循环。在事物带来快乐或痛苦的时候,重点是要看清事物的本质,而不是着重在它带来的感受,

于是就能不再为此所困。虽然感受悲伤,但不要希望悲伤结束,于是虽然仍有悲伤,也能不再为此而困。即使仍然悲伤,也是一种丰硕的经验。虽然感受快乐,但不要希望快乐继续,于是虽然仍有快乐,也能不失去心中的平静。

但要怎样才能让心里接受事物的本质,而放下种种欲求,知道苦即为苦、乐即为乐?释迦牟尼制定一套冥想的技巧,能够训练心灵感受事物的本质而排除种种欲求。通过训练,心灵专注在“我现在是什么感受?”,而不是问:“为什么是我?”这种境界很难达到,但并非不可能。

释迦牟尼将冥想落实在各种道德规范上,好让信众更能专注在实际的感受,而不会落入各种欲求和幻想之中。他要求信众不杀生、不邪淫、不偷盗,因为这些作为一定会让欲望如野火燎原,而一心追求权力、感官享受或财富。等到这些火焰彻底扑灭,原本的欲求就换成了圆满和寂静,称为涅槃(梵文的原义就是“熄灭”)。达到涅槃,也就是解脱了所有苦痛,能够无比清晰地感受身边的现实,没有什么幻想和幻象。

虽然人们很有可能还是会遇到苦痛,但苦痛已经不再能影响他们。毕竟,无欲则无苦。

根据佛教经典,释迦牟尼本人就达到了涅槃,从痛苦中完全解脱。而在这之后他就被称为“佛陀”,意为“觉悟者”。接着,佛陀一生前往各地普传佛法,希望让所有人离苦得乐。佛陀的教诲一言以蔽之:痛苦来自欲望;要从痛苦中解脱,就要放下欲望;而要放下欲望,就必须训练心智,体验事物的本质。

对佛教徒来说,这条“佛法”就是举世皆同的自然法则,“痛苦来自欲望”这件事举世皆同,就像在现代物理里E总是等于MC2。所以,所谓的“佛教徒”,就是相信这条法则,将这条法则落实在一切日常活动中的人。另一方面,是不是信仰某个神灵,对他们来说就不是那么重要。

一神论宗教的最高原则是:唯一真神确实存在,那么他想从我这里要什么呢?佛教的最高原则,则是:痛苦确实存在,我该如何逃离呢?

佛教并不否认有神祇存在,认为他们有强大的神通,能够带来降雨和胜利,然而神祇对于“由欲得苦”这条法则并无能为力。如果能够无欲无求,任何神祇都无法让人感到痛苦。相对而言,如果人有了欲望,任何神祇也无法拯救他脱离痛苦。

但也如同一神论的宗教,佛教这种前现代的自然法则宗教还是无法摆脱神祇崇拜。佛教告诉信众,他们应该不断追求达到涅槃境界,不要为了名利停下脚步。

然而,99%的佛教徒都无法达到这个境界,而且就算他们一心希望最后能达到这个目标,日常生活里多半都还是追求着世俗的成就。

于是,佛教徒还是崇拜着各种神祇,像是在印度的佛教徒拜着印度的神,西藏的佛教徒拜着本教(Bon)的神,日本的佛教徒也拜着神道教的神。

此外,佛教的几个教派也随着时间发展出满天诸佛菩萨。诸佛菩萨是人也非人,他们已经能够达到涅槃、解脱痛苦,但为了解脱和帮助还在轮回中的芸芸众生,倒驾慈航重入世间。

所以,佛教徒崇拜的并不是神祇,而是这些已经开悟而尚未成佛的人,除了希望他们协助达到涅槃的境界,也希望他们帮忙处理一些世俗的问题。于是,我们就看到整个东亚有许多佛菩萨得负责降雨、医病,甚至还得保佑杀敌求胜,而信众也虔心祈祷,为他们焚香,献上各色鲜花、稻米和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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