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痛乡土故事情感天地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2017-08-07  本文已影响779人  罕奇辣母
图片来自网络

我与丹春已有二十多年没见面了,他的许多故事,都是回老家的时候,听乡亲们说的。半年前母亲电话里说:“忘记告诉你一件事,丹春,你还记得他吧,他终于攒够了钱,动手术做回男儿身了。”

以前我们说起丹春,需要第三人称指代的时候,是把丹春当作女旁的她来看的。

丹春家有姐弟三人,他上面有个姐,下面有个弟。我们老家那里,大人们常说排行老二的孩子特别犟,人称“二别子”。人们提起慢慢长大的丹春总说,张家的二别子有股蛮劲。

那时,一个村里的孩子,上学放学都是一起。游戏时伙伴们常常嫌我爱哭,丹春不嫌弃我。我此时慢慢拾起点点时光碎片,努力回忆,我,有没有嫌弃过丹春呢?

小学校里,丹春去上男厕所,男孩子们起哄,把他轰出来;他上女厕所,女孩子们喊“流氓”。对男女性别之分还懵懵懂懂的我,从大人们闪烁其词的言谈中,大约知道了,丹春天生的在某些地方和我长的不同,和真正的男孩子们也不同。

丹春家里把他当女孩子养,我想,也许是为了接她姐姐的旧衣服穿方便。我弟弟有次穿着我的旧裤子上学,课上到一半,他气势汹汹地回家,对妈妈发脾气说,上厕所的时候,同学们笑话他,穿女式裤子,裤腰上的开口在侧边。妈说,家家户户的孩子都是这样,小的接大的旧衣服穿。弟弟说,可是,我是男的。丹春的姐姐特别瘦,她的旧衣服穿在壮实的丹春身上,说不出的奇怪。

农村的小学,同一个班的学生年龄可能差到四、五岁,我本来年龄上就比同学小很多,再加上家里大人管得严,醒事就晚。跟丹春一起玩的时候是模糊了性别这件事的。

丹春救过我的命。那是小学一年级,小姑结婚前一天的事儿。那天,家里大人们忙开了锅,没人管我。我偷偷的跑出去,跟村里的孩子们到远处的山上玩。

那山在小镇的后面,满山长着一丛一丛的灌木,上面结着晶莹剔透的小红果,我们老家叫它“胖胖腿”。

我曾数次在百度里寻找“胖胖腿”果子的图片,想知道它的学名,但一直没找到。回老家的时间大多是春节,“胖胖腿”落了叶子,只剩下光光的树杈,拍照下来,在百度搜图也不够典型。

终于知道了学名叫马桑果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吃“胖胖腿”的果子。丹春他们没想道,我从没吃过,竟不会吃,没有像他们一样吐掉那小酱果里面的籽。

等我自己发现不对的时候,那一粒粒小果子已让我意识有些模糊了。“丹春,我头疼”,我喊远处正在摘金银花的丹春,早上他说,他摘了金银花回去晒干,攒起来到镇上卖钱,好给家里买盐,买洗衣粉。

“是不是太阳晒的?”

“我还想吐,恶心。”

丹春跑过来,说我中毒了。

后面的故事都是二姑讲给我听的,因为我中毒越来越深,直至彻底失去意识了。

我慢慢的瘫下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小伙伴们吓坏了,围成一圈望着我,不知该怎么办。是谁开始哭了,我们回家吧,接着,小伙伴一个接一个哭起来。

某次,我看新闻里说,几个孩子一起去水库玩,一个同伴下水后不见了,余下的孩子丢下他,不声不响地回家。评论里说孩子们不善良,我知道,他们不是不善良,只是被那突发的情况吓傻了,做出了回家的反应,导致了后面越发展越不能挽回的后果。

要不是丹春,也许,从那时起,这世上就没我了。我虽小,当时体重也有六、七十斤,要一个孩子背我下山却很难,丹春求小伙伴和他一起抬我。早上,我偷偷从家里拿了喜糖分给小伙伴,丹春的糖本留着带回去分给家人的,他把喜糖全部拿出来分给大家。

下了山,便是镇上的集市。来集市采买红纸的二姑看见了我们,当时丹春他们已精疲力竭,正一点一点往前拖我,几人合力抬起我的上身,我双腿则在地上耷拉着。

二姑赶紧把我送去镇上的卫生院,洗胃输液折腾了半天加一夜,我终于醒过来,正赶上小姑的婚礼。

婚礼上,亲戚朋友们都忘了去看新娘子,只围着我打趣:“走啊,去我那里,我屋后的山上到处都是‘胖胖腿’果子”。丹春躲在人群里,时时笑着对我做鬼脸:“好吃佬”。

丹春书念到五年级便中断了,那是1988的夏天,他十四岁。市里师范学院的学生来我们学校当实习老师。那年,市里大约流行一种叫作“柔姿纱”的面料,是一种薄而透类似雪纺的料子,多用来做衬衣,光听布名就引人遐想。

实习的女老师穿着粉色柔姿纱衬衣,板书的时候,那背对着我们的曼妙身姿引起一阵阵私语。

下课了,这隐隐的骚动演变成骚乱。班上年龄最大的男生,在女老师背后比划老师的内衣,引起一阵哄笑。女老师气哭了,惊动了校长,校长狠狠批评了那个男生。

原以为这件事平息了,第二节课,丹春没有来。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男生因为挨了校长的批,心里更加不服,说了女老师的下流话。丹春在旁边听见,跟他打起来,两人都挂了彩。校长气极,把他俩一起开除了。

写到这里,我猜测,女老师在青春萌动的丹春心里一定是女神般的存在,神圣到不可侵犯。是否,是从那一刻开始,丹春灵魂深处的男儿身觉醒了呢?

不上学的丹春,先是在家里帮忙打杂。他慢慢长成男子汉的身板了,就出去打工。丹春打工的事在家乡的闲谈里是一段空白,我知道,那一定是艰难到不可言说。

他从不和村里打工的人结伴同行,总是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有个乡邻说偶然地在南方某个城市见到过丹春,他把自己装扮成男人,找的事也是男人才能拿下的活。

丹春的爹去世得早,丹春打工期间姐姐结婚了。结婚后的姐姐因为想要再生一个男孩,反复流产,身体弄得很差,多半时间在娘家呆着。转眼,丹春的弟弟也到了要娶亲的时候,丹春的妈常哭自己命不好。

丹春打工很少回家,春节也不回,他每隔一段时间就寄一笔钱回来,说是给姐姐看病,给弟弟说个媳妇。

丹春的妈说,丹春已经在大城市里找医生看过,他只需一个手术就可以还原为真正的男儿身,但是手术需要一大笔钱。丹春的钱总是有各种用途,一直没攒够。

等到丹春的弟弟也成家后,手术的钱慢慢攒足了,人们恍然想起,丹春已经过了四十岁。

前日里,我带孩子回家乡,听说丹春也回来了,他是回来结婚的。我刚想着不知能不能见到他和他的新娘,就在村道的路口碰见了他们。

他俩像是刚从镇上采办新婚用品回来,我们站住了,丹春指着我笑得前仰后合,我疑惑自己脸上有什么惹得他笑,他说话了:“原来你把头发留长,烫了大波浪,也是个美女。”

我摸摸自己的头发,才知道,我在丹春眼里,也一直是个性别模糊的人。我说:“丹春,你是男子汉大丈夫了,真好。”丹春笑笑,搂搂他身边的女子,说:“嗯,好着呢。”

我们站着,明明百感交集,却又不知从哪儿说起,只能告别。望着丹春和他的新娘远去的背影,我默默地说,丹春,愿你们幸福,老天爷还差着你幸福的后半生呢。

我已加入“维权骑士”(rightknights.com)的版权保护计划。。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