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情感】如果再回到从前(7)提篮桥
爱情是什么?什么叫做爱情?我不知道。面对着目不暇接的爱情篇章,我只想说:如果再回到从前,只愿一生爱一人。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位于黄浦江畔长阳路147号,是由10余幢楼房组成的监狱,占地面积约4公顷,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旧时号称远东第一监狱的上海提篮桥监狱,是中国迄今仍在使用的历史最悠久的一座监狱。提篮桥监狱南面的正门位于虹口区长阳路147号,北面的围墙紧邻昆明路,西侧是舟山路,东面靠近保定路。四周多数是中下层市民聚居的民国初年建造的密集的石库门房屋。
所有的上海人,没有不知道提篮桥监狱的。提篮桥,三个字在上海滩就是监狱的代称,一如西宝兴路,四个字是火葬场的代称。上海人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侬迭种人就应该去提篮桥”,就是拐着弯骂人的话。阿根在此渡过了一千零一夜,彼时,汪伪政权的首脑汪精卫的夫人陈璧君也被关押在此。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上海一直处于落后的局面。1951年4月27日夜间,镇压反革命高潮中的上海市组织了一次全市大逮捕,当晚抓捕8359人,以后数天间又捕获600余名漏网者,三教九流无所不有。加上此前已经逮捕的2万余人,上海得以改变了镇反落后的局面。
全市大逮捕的同时,大规模的公开处决连番举行。历史资料显示4·27后的第三天,上海一举在三个刑场枪毙了285名犯人,六月和七月一共处决了1060人,以求完成中央政府关于"1951年上海要镇压反革命3000人,上半年要镇压反革命1500人左右"的指示。
阿根侥幸地躲过了从1951年四月到1952年年末,历时一年多的上海镇压反革命运动高潮。只是,他的好运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4月30日,坐落于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
成立初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整顿司法队伍、制订审判规章制度的同时,遵照军管会、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肃清残余敌人,建立革命秩序,保护人民自由,恢复生产”的指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华东惩治反革命条例》《华东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等民主改革运动,严厉惩处了一批土匪、恶霸、特务、间谍、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
这一次,阿根没有躲过去。酒后的“杀鹅拔毛”四个字把他送进了监牢,这一去就是几十年的大好光阴。
1955年5月23日,《解放日报》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依法分别判处反动会道门"中教"暴动案的道首朱邦元等31人以死刑、徒刑和管制的处分。
与此同时,阿根正在市公安局的看守所接受审讯。因为以前加入过军统的缘故,涉及“中教”反革命暴动案件的一些人与他是旧识故交。于是,阿根的前军统身份被高度重视,审讯人员希望从中打开突破口,再破大案。
他任职军统期间的所作所为,重庆醉酒肇事的案子,被匿名举报为军统潜伏特务的事件,全部打开档案重新调查。经过大量的外调取证,办案人员最终也没能找到置阿根于死地的证据,也找不到与阿根有关联的重特大反革命案子的线索。
为了响应镇压反革命的小高潮,结合相关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对组织反革命集团、散发反革命传单、张贴反革命标语、散布反革命谣言,妄图颠覆人民政权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管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的罪名,判处阿根无期徒刑。判决后,阿根即被送往提篮桥监狱服刑。
大半个世纪过去了,众多的"反革命"破碎的人生轨迹,保存在外滩档案馆收藏的上万份镇反决定书(判决书)缩微胶卷里。当事案犯,有些符合1951年2月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中规定的武装叛变、持械叛乱、间谍和潜伏活动等情形。但大多数,是有各种历史、出身问题或者行为失当的芸芸众生,在当时法律缺失的情形下,被统一归并在"反革命"的名目之下。
可以说阿根是幸运的,他保住了脑袋;他也是悲催的,刑期漫漫妻离子散。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