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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恶的行为,是明哲保身还是疾恶如仇?

2022-08-01  本文已影响0人  土味南猫

小区里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一位年轻的妈妈领着两岁的孩子在路上走,孩子手中的玩具掉了,妈妈搂着孩子蹲下去捡玩具。这时过来一辆拐弯的车,擦着母子俩就开过去了,把年轻妈妈碰倒在地,膝盖擦伤了一大片。司机是个年轻的女孩子,觉察到撞人后,开出去四、五米停下了,大家都以为她得下车查看伤者的情况呢,结果竟然重新启动车开走了。

受伤的年轻妈妈拍了伤情照片后,和家人在物业调取了监控,然后报了警。

后来听邻居们说,女司机的爸爸去了后,一直嚷嚷那个地方是个视觉盲区,孩子开车没发现撞了人。被交警呵斥道:你先看看视频再说。在视频上明显的看出,虽然是道路拐弯处,但是视野很开阔,不存在盲区的问题。而且司机意识到自己撞人了,停车后犹豫了一下又开走的。

肇事司机的父亲无言以对,交警给出的处理意见:如果你能争取受害者的原谅,可以私了。如果对方不同意私了,那肇事司机属于肇事逃逸,终生吊销驾驶执照且罚款200到2千元。

现在被撞的伤者家属很气愤,并不同意私了,也不在乎赔偿的几千块钱。可是同一个小区住着,若这个肇事司机被终生吊销了驾驶执照,这个仇就算结下了,肇事的这家人看着也不像是善茬,恐怕以后被报复。

大家觉得这件事怎么样处理好呢?是做事留一线,还是坚决要求吊销她的驾驶执照,出了胸中这口恶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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