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弟弟二三事(二)
今天跳写一下到弟弟十二岁的时候,抱歉。
5.我常常想如果我生了一个宝宝,该是什么样的?第一胎最好是男孩,这样就可以照顾第二胎的妹妹了。
看了一眼已经是十二岁的弟弟,我笑了。仰头大笑三声:哈哈哈!
对妈妈施展了软磨硬泡神功,再加上摆事实讲道理,耗时三天,终于拿下决定弟弟衣服的大权。
虽然妈妈也很想打扮他的儿子,但是可爱的女儿撒娇神功可不容小觑!
鉴于本人超喜欢英国男人的绅士品格,第一目标造星计划启动。
①穿着:小西装,白衬衫,格子领结,黑皮鞋,贝雷帽。
②举止:微笑的面对女生,尊重每一位女性。吃饭时为女生拉开座椅,走路时在女生前方,随时保护女生。等等。
我满意的看着弟弟,感慨着当年的小屁孩如今长大了,时光过的好快。不开心的事情都消散在时光里。
不许脱!怒瞪小孩,我感觉我的眼睛要喷火了。
穿什么破洞牛仔,T恤也不行,运动鞋换回去。喂,说你呢!
姐。弟弟平静的看着我,指着手上嘻哈风的衣服说,我喜欢这些,这才是我啊。
可,好吧。你是你,你是自由的。
败给你了,我又不是不讲理的人。
最后在据理力争(撒娇流泪)之下,弟弟同意偶尔满足一下我的小愿望,穿上我喜欢的衣服陪我逛街吃饭。
虽然弟弟没有按我的目标来,但是从他为我开车门这件事来看,我的教育也蛮成功的嘛~
哼!说什么我们感情好,才不好呢,我烦死他了。
哈哈哈!
6.耳朵里放着歌,小孩蹭蹭跑过来,歪着头问我,姐,听什么歌呢。
我撇撇嘴,当然是医生的歌,我可是文艺少女。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后来的这个女孩听民谣会眼眶微红,听着不理解的英文日文德文的歌曲,只为寻求心中的宁静。
哦,你快听这个,我们班上都爱听。
耳朵里瞬间充斥着喊麦的声音。
如果说丽江是民谣的发源地,那我可以大言不惭的说,喊麦是我大东北的产物。
壮哉我大东北!
几乎粗暴的扯下耳机,爆了一句粗口。这是什么?
小孩懵了,一副暴殄天物的表情,小眼睛瞪的滴溜圆,难以置信的看着我,姐,你不喜欢!
不喜欢怎么了,怪了,我为什么喜欢。我随口哼哼了几句陈奕迅的歌,听着没,这才是我的品味。你。我摇摇手指,表示鄙视。
小孩失落的走了。
吃晚饭的时候,没看到小孩。我问妈妈,妈妈说也不知道,一直把自己关在屋里没出来。
难道是我伤害了小孩脆弱的内心?so what!
我炒了盘蛋炒饭端了上去,敲敲门。弟弟,你还好吧?
没事。小孩的声音闷闷的。
下午是我不对啊,我不该随意批评你喜欢的东西。
没事。我想过了,是我非要让你听的,你第一次听可能不接受,这是理所应当的,我不应该,不应该生气的。
弟弟,来,姐抱抱。
这么懂事,真是让人心疼啊。干嘛要这么懂事,你可以胡作非为,我罩着你。
亲爱的弟弟,从你来到这个世界 的第一秒开始,你就不在是孤单一个人。
我们的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脉,我保护你就像保护我自己一样,这是数以万年来人类得以生存的不二法则。
所以你永远不必不安,因为你的身后,我一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