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敬畏 以法为绳

2021-01-04  本文已影响0人  心语浅唱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通过本次培训,我深深感到,要对道德法则心怀敬畏。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一、学法知法,以法律己

    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张壬书记,胡光副院长讲话,两位领导介绍了学校、学院的基本情况,并对本次培训提出了中肯的建议。随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韦留柱教授进行了“《民法典》背景下中小学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的报告。韦教授曾任河师大法学院副院长,有着35年教龄,他如一位长者,对学员谆谆教诲,韦老师结合多个案例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浅出且生动的讲解。

    听了韦老师的报告,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更加重视对学生安全教育的意识。一旦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和教师在哪些情况下承担侵权责任,哪些情况下承担过错责任,哪些属于学校无责情形,这些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在《民法典》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文规定。因此,身为教师,我们有必要学习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用法律约束和保护自己。

    韦老师还讲了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对策

    (1)现场即时抢救,及时送医院。

    (2) 及时将真实情况通知家长,当然,这需要一点艺术性,有待于学校老师、领导细细揣摩。

    (3) 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如果是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以内,如果是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

    (4) 学校及时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警钟长鸣

    河南省内黄县教师进修学校王国芳老师的报告“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其预防”。王老师结合十个问题,讲了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十二种情形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 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诚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习法治思想,与法同行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庆生做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报告。

    在报告中,于庆生院长重点讲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着重做到“八个深刻把握”。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博大精深,由一个“总任务”、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所组成和体现。一个“总任务”,就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八个“明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涵,十四个“坚持”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于院长深入浅出、鞭辟入里的讲解,使我感受到政治、法治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的权利可以不行使,但是义务必须履行。有时我们或许过于关注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了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我也感受到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的培养要从小抓起,中小学法治德育教育任重道远。

    通过本次培训,我感到具有扎实专业的法律知识是当好法治教育工作者的首要条件。只有当我们对法律知识熟记于心的时候,我们才能够对现实生活当中的一些案例信手拈来,分析透彻,也才能更好地让学生信服,引领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因此,我觉得,身为教师,我们应该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熟知法律法规要求,从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做违法违纪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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