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剩余:买卖双方皆大欢喜
2018-11-09 本文已影响0人
自性光明
薛兆丰经济学讲义摘录(十二)
1.需求第一定律:当其他情况不变时,只要价格提高,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减少,价格降到一定程度,需求量就会增加。
2.正确理解需求量和需求,当需求变化时,需求曲线发生偏移,成为了另外的一条位置不同的曲线。
3.一个人对一个商品的个人估值,跟他对了得到这件商品所付出的的代价之间是有很大差距的。这个差距成为“剩余”。
4.日常生活中,消费各种各样的商品时所享受到的剩余是巨大的。
假设冰箱有各种食物,总价300元。突然停电了,没有电,食物就会坏掉。眼看300元付诸东流,有人说跟我提供电,我愿意付多少钱呢?
1元,10元,100元,200元,250元,只要电价不超过300元,我都愿意支付。但实际上,我们每天付的电费也就一两元。这一两元和300元之前的差价就是剩余。
5.同样,生产者和商品的提供者也享受很大的剩余。
发电厂买给我们一度电几毛钱,实际上价格如果更低一点,它们也愿意。它们也享受了它们对电价估值,与电实际价格的差价,享受了剩余。
6.“交易剩余”:只要有交易,买卖双方就都能够享受到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