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 你喜欢她 就是故事全部
文by 梁YY
一
我从来不是一个记忆力特好的人,但距离那天快两年了,画面感依然清晰。
那是个暖阳温润的午后,他第一次在我公司楼下出现。穿着我最喜欢的格子恤衫,站在肯老爷爷门前。新染的栗色头发上闪动跳跃着阳光,在来往的人群中停留,俨然一副安静的美男子模样。我穿着他陪我去买的粉色外套,顶着一头及腰的黑长发慢慢走向他。阳光越发耀眼,晒得我有点头晕脑胀。
他很冷静的和我说,我告诉了家里人,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抿着嘴,努力把脸颊肌肉向两边伸展出去,扯成一个笑脸,努力掩盖嘴唇的微微发抖。然后用尽所有力气却只能发出沉闷的一声,嗯。
而后就是沉默,扭头转身,迈开步子,走出他的世界。世界这么小,我们居然能相遇。广州这么大,这一别,竟然再也没有相逢。
时至今日,回想起来,我最后悔的,就是没有和那些再也见不到的人,用力的告别。如果时光能重来,我还是会狠狠的给他一个拥抱,就像曾经他也死死拖住我不让我离开那样。可是后来双方都长吁一口气的谢谢各自的成全,与对方和解也不是坏事。
尽管以当时的情况,他很可能会用力挣扎再赏我个耳光凑成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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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说,我好怕有那么一天,和现实和解的自己,因为太累不得不放下心里背负着的你,独自前进。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我遇见了一个和我想象中的男神,一样的人。他在我大处女座力求完美的心中,就是完美得无人可比不可替代。再也找不到这么符合我所臆想出来标准严苛的人了吧。
我喜欢他的机智幽默,喜欢他的正义凛然,还有他的处事圆滑,还有还有他的执着死磕,喜欢他的一切一切。而他,正执着顽固的背负着他的前女友,不肯放下。
每次我看到治愈系的文字图片音乐,第一个都要给他发过去。看到他可能会喜欢的球衣书本乐器,第一个都要告诉他。后来我知道,这样的举动,只是感动了我自己,却不能打动你。一个偏执狂在仰视另一个偏执狂,听着你笑着说,你还忘不了她。我也笑着给你回应,没关系的,都会过去的。
心里一直在呐喊,如果你回头,我一直都在。可是,你终究还是没有回头,现在和我再也没有交集。
那天,我在ktv里玩手机,朋友问我在看什么有趣的吗。我说,我在看我的访客记录有没有他的名字,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他们说,这样感觉好卑微。
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就是故事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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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那天去看了法国策展团队带来的幸福失恋展,展出111件有各自故事的物品。
一双鞋子的故事我知道,很多人正享受着世上阳光明媚和风荡漾的甜蜜。也有人正经历着最狼狈不堪灰头土脸的黑暗。也有更多的人,纠结着两者之间欲断还休的痛心。
可是,放在时间轴上,我也不过是用了和甜蜜期几乎一样的时间长度去学会释怀,然后用比我们在一起还要更更更久远的时光,和他老死不相往来。
我留在幸福失恋展的话我们喜欢在别人的故事里印证自己的卑微自己的情愫。旁观别人的爱情,其实也都不外乎这样的轰烈和那样的执着,然后故事的最后最后,一定都会过去。如果没有过去,就是还没到最后而已。
人嘛,认了吧,终究还是得有与现实和解的一天,然后发现自己再也不流泪了。
对了,最近起床的第一个画面,终于不是他的笑容了,这是几个月以来的一点小进步呢。
给时间一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