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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乾县】关于正月三十“燎花花”的补充

2019-03-06  本文已影响18人  行走在乾县

关于正月三十“燎花花”的补充

今天是正月三十,按照旧例是乾县城乡民众“燎花花”的日子。所以,作者就补充几点关于“燎花花”的传闻。这些传说和习俗可能和我们日常中所见所闻的有所差异,所以摘录出来供大家了解。另,其中有些是引用相关经典文集的文字,对此,乾州蕞娃采用楷体字,以表示郑重其事。有部分只是乡民口耳相传,仅仅作为见闻,摘抄与此,姑且听之,姑且看之,不能当真,信者有,不信则无。

一是范紫东《乾县新志》关于燎花花的说法。该书称之为“燎煌煌”而不是“燎花花”。正月晦日,甫昏,燔柴与大门,人争逾之,俗谓“燎煌煌”。按:礼,“燔柴于太坛,祭天也。”此殆其遗风欤!或曰:“庶人无祭天之礼。”盖古爆竹之习也。然必在晦日者,盖取除晦日之意。韩文公送穷,亦于岁中晦日也。

二是晦日送穷,晦日为正月三十。据南朝宗懔编著、杜公瞻注解的《荆楚岁时记》中关于“送穷日”的记载:按金谷园记云:高阳氏子瘦约,好衣敞衣食糜。人作新衣与之,即裂破以火烧穿着之,宫中号曰穷子。正月晦日巷死。今人作糜弃破衣,是日祀于巷,曰送穷鬼。这也许是我们看到比较早的关于“燎煌煌”的由来,至于何时由“送穷”变成了“燎煌煌”则不得而知。

三是乾县西乡临平一带有正月十五放火一说,其活动形式和乾县县城及东乡的“燎花花”一致。但究其缘由却又另有说法,是和唐末黄巢农民起义有关,放火就是他们约定起事的信号。民间传说未经考证。

另,西乡人在除夕下午请先人(祖宗),有一个细节很有趣,以前自己很少听到过。那就是祖宗请回来之前,门上不能贴门神,贴了门神先人就进不来了。再有,他们在请先人的时候还要燃放爆竹。他们认为有请先人,就有送先人,正月十五年过完了,就应该送先人。这在县城和东乡人很少耳闻。不过想来,这些都是极有道理的。

乾州蕞娃(刘立军,关中平原、女皇脚下、城乡结合部的一名初中语文教师,有爱心、有信心、有耐心,热爱教育事业中年男子。性木讷,爱文学,常著文章以自娱。俯仰天地间,不求闻达于诸侯,但求无愧于我心)是一家以个人原创为主的文学公众平台,以推广乾县乡土风俗文化为主,间或涉及教育、文学随笔、影评、图文故事等。

我还是原来那个乾州碎娃,只不过把“碎”换成了“蕞”(乾县人读作suì)。写文化散文,让散文具有生活化气息的同时,又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这是乾州蕞娃一直的追求。希望你在读乾州蕞娃文章的时候,既可以陶冶性情,又可以增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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