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法院、看守所的日子
二零一四年的夏天,经同学介绍,在一家翻译公司做阿拉伯语口译的兼职,偶尔趁工作不忙的时候,请一天半天的假出去做个口译,报酬到不是主要的,更在意的是繁忙重复的工作中,有机会出去透口气,角色转换,结识不同的人,做不一样的事,另一个角度想,踏入互联网之后,和阿语八竿子打不着。心中又实在不舍得丢了这门折磨了四年语言,每次临时抱佛脚,各种准备词汇,找师弟师妹们指点,也算勉强可以应付口译。
签约的这家翻译公司,主要服务客户是市各级法院、检察院、警局等政府机关。于是便在半年时间内把这些地方都跑了个遍。原本遥远陌生,觉得这辈子都不会涉足的地方却突然变得那么真实靠近,频繁出入。
第一次踏进法院的时候,坐在候审走廊冰冷的座位上,看着来来回回穿梭的警察和押解的候审嫌疑人,观察到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或冷漠或无奈或焦急的眼神,如果说机场大厅是离别与重逢的集中演出,那么法院的候审走廊应该是生活中矛盾与争议的浓缩展示。当然,默默坐在角落的自己认真发誓,这辈子可要遵纪守法,做五好市民,向毛爷爷保证我是个好孩子,这辈子不因私事来这地儿。
等到进出次数多了,渐渐也就习惯了。在庭审大厅侧门口,看到疑犯家属面如死灰一般的等待,看到有看守所车押解疑犯来受审的警车开进来,一群人便哭喊着涌过去,发现不是自己家人的就擦干泪水,重新默默回来坐着等,就像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而是自己家人的,在警卫的阻拦与呵斥下也要冲过去,隔着警车厚厚的玻璃,望自己家人一眼,此时当真不知警车内的疑犯看到家人心中又是如何滋味。而后所有人带着眼泪继续回来坐着,恢复一片死寂。
还算幸运,出庭做翻译的三次案件都是经济纠纷,大家就是你一句我一句摆事实,讲道理,拼逻辑,找证据,不存在亲友闹场家属哭诉,只是苦了我,竖着两只耳朵认真听,生怕听错了一个数字造成翻译错误,最后给法官造成了误判,从此被法院拉黑,不得翻身。
其实这种简单的经济纠纷案对于见多了大世面的法官大人来说并不是什么棘手的难事,按照规章制度走流程,一审,二审,复审,宣判。偶尔在休庭时间,暂停录像监控的时候,会过来一起喝水聊天,还会问我,你觉得这俩人谁骗了谁钱啊,各说各的。慢慢地,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隔行如隔山,对于他们来说,这不过也只是他们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茶余时间就像产品吐槽程序员一样,他们也会八卦疑犯,只是性质不同而已。
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庭审是一宗特别简单的盗窃案,被告来自某阿拉伯国家的女疑犯盗取了原告的银行卡,证据确凿,案情简单,没有争议。其实这位女疑犯是可以讲英文的,但按照法院规定,还是需要其母语翻译在场,避免出现理解偏差。
开审前她一直低着头,穿着囚服带着手铐,就站在距离我不足2米的位置上。直到法官宣布开庭,介绍出庭双方及翻译,我张口用阿拉伯语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她猛然抬头望向我,红着眼看了许久又低下了头。其实我和法院书记员坐在一起,并不隶属于原被告任何一方,不为任何一方做辩护,单纯的交传翻译。我在当下理解为,可能她在异国他乡,违反法律被抓,锒铛入狱,这么久时间,第一次听到母语的亲切与熟悉吧。
随着双方陈述的开始,也渐渐的了解到案情,盗取金额人民币不足X万元,在消费不到2000元的时候就已经被抓,因为庭审进度等流程原因,已经被羁押了近5个月,这也是第二次庭审了。由于证据确凿,疑犯认罪,而后就直接宣判。我在未宣判前提前先拿到了判决书,直接翻去最后一页看最终结果,确认下这里的词汇翻译一定不能有任何差错。
“全体起立”。法官先用中文全称宣读判决,我注意到她一直死死的盯着法官,想从中读取什么,而后便将充满了期待又包含深深痛苦的眼神投向我,我的确在当下感受到了那种压力和心里的一些怜悯。最终判决的翻译我几乎是一个词一个词的读出来,每一句话说完后,都看着她重复第二次,确认是否清晰明白,也看到她眼神从最终的一点点期望到听到X个月有期徒刑时的死寂,再到听到五个月羁押时间可以抵消有期徒刑时有一点期望的燃起,以及整个过程中眼神里都伴随着的那种压抑沉默悔恨与伤心。
“宣判结束”。我的翻译任务也结束,常常的出一口气,坐在椅子上开始收拾庭审资料,书记员在整理庭审记录并打印给全部参与庭审人员签字并按手印存档,当我陪书记员一起去找她做最后签字的时候,带我第一次看到所谓的临时监狱,在庭审走廊旁的小房间里,厚厚铁栏杆内,来参加庭审的疑犯就会暂时被关押在这里候审,她就埋头蹲坐着角落,一时间内心感受到特别的压抑。
我叫她的名字,她猛抬头,眼神充满了惊恐,我告诉她没事,别担心,只是需要签字。她又看到书记员手里的纸和笔,整个人才从惊恐中淡定了下来,我顺手把纸和庭审记录递给她,她蹲下来签完字隔着铁栏递回给我的时候,红红的眼睛里还是一直噙着泪水,很认真的看着我用阿语说,谢谢,安拉保佑你。我一愣,还没来得及回答她时,她已经蹲回了那个冰冷的角落,低下头,直到我离开,再也没抬头过。这也是整个庭审过程中,除了回答法官问题,唯一一次她主动说的一句话。
她做错了事情,对,是真的错了。她违反了法律,对,是真的违反了法律。所以她理应承担后果,收到法律的惩处,我作为第三方,鉴证了法律挥发威力的全部过程。但同时,她作为一个人而存在,作为一个远在他乡,听不懂我们的语言,不理解我们的流程,缺乏亚太文化背景的弱者存在。在当下,我也同时作为一个帮助者,忍不住心存怜悯,希望在所有的陌生中给他一点点帮助,无关对错,仅关人性。
我是安先生,见字如面,愿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