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近在眼前的繁华,远过故乡的距离
《歌手》自开播以来,一直好看:林忆莲美轮美奂的礼服,谭晶变化多端的造型,林志炫骨子眼里的华丽,迪玛希天生丽质的嗓音。个个用歌声浓情泼染着这个舞台,像夜空中璀璨夺目的烟花。
看《歌手》,有时候会以为自己来到一个硝烟弥漫的战场,赵雷撤了,侧田开启了新的阵地。无数身影还在晃动,忆莲突破自我挑战的《蓝莲花》:
图片来自网络小迪哈萨克斯坦大爱的《Daididau》:
图片来自网络老林中国元素却请格莱美大牌伴奏的《御龙铭千古》:
图片来自网络抛开这些眼花缭乱,李健来了,带着自嘲来了。熟人相见,萧敬腾会夸健哥的眼袋很迷人,沈梦辰会问他的秋裤还在不在。
前年参加过《我是歌手》的健哥再次来到《歌手》,感觉穿越一样,就像大学毕业了,文凭却不好使,想再读一遍。可是他的段子依然那么有水平,金句频出。
当迪玛希唱完,他会连连叹息:这么年轻,“忧伤”的质量这么高。
看见沈梦辰站在屏幕里,他毫不吝啬自己对她的赞誉:梦辰还是成熟了,以前带个人,现在带团了都。
除了自嘲,李健这次带来了自己的作品《异乡人》:
图片来自网络他分享了十年前这首歌的创作背景,当时北京正刮飓风,下班时所有人都在跑,看到的那一瞬间他就在想,无论地位卑微或显赫,有钱或贫穷,其实都在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一个真正在异乡属于你的空间。
披星戴月地奔波
只为一扇窗
当你迷失在路上
能够看见那灯光
不知不觉把他乡
当作了故乡
只是偶尔难过时
不经意遥望远方
这是十年前的歌词,十年后他在原有的基础上添加了新的理解:
近在眼前的繁华
多少人着迷
当你走进
才发现
远过故乡的距离
不知不觉把他乡
当作了故乡
故乡却已成他乡
偶尔你才敢回望
我们有多大岁数,就度过多少个夜晚,有时短暂有时漫长。小时候接触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和“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就浓缩了异乡人的种种境遇和诉说。
异乡的夜晚格外冷清,一个人,一台电脑,一部手机。不曾寂寞,因为有寂寞陪着我。习惯独自旅行,只带一个简单的行李,怀揣一份美好的梦想,从清晨到日暮,从余暖到微凉,从曾经到远方。
度过一个又一个这样的夜晚后,不知不觉把他乡当作了故乡,曾经怀念的故乡,是不是早已成他乡?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在家时一直向往着远方。可远方的远方有多远?末了还不是惦记着家乡?新开的奶茶店不太熟悉,青涩稚嫩的服务员熟练操作着瓶瓶罐罐的设备。“李家米酒”的老板似曾相识,身旁的塑料板凳上,坐着一个扎着小辫的儿童。那个与小伙伴一起玩耍过的公园增加了体育设施,只是河对岸的垂柳老了,树皮开裂,自以为没有年轻的柳树匀称漂亮,低着头想把散乱的发丝捂住那满脸的皱褶。
以前朋友家办喜事,电话,短信,甚至亲自接你捧场,你会选择逃离。到了所谓的远方,吃饭AA制,人和人门对门却不相识,高楼大厦,城市繁华,心的距离,又在哪里?
李健和赵雷,两人都不迎合大众和潮流,不吵不闹不炫技,安静做自己。但他们又不太一样,赵雷是那种你大快朵颐吃过红烧肘子后上的一道风味独特的凉拌藕片,开胃爽口,清火润肺。李健的歌则是徐来的清风,在大大小小的船只中选择你出海,潜水,捕鱼,在某个小岛住上三天三夜,舒适,让你尽情放飞自我。
很有趣,王菲唱红了他的《传奇》,周深李维唱红了他的《贝加尔湖畔》,《风吹麦浪》这首歌,人们只记住了孙俪。有时候歌红人不红也很尴尬,李健却不这么认为,理由是:我的歌不好唱。
他的歌确实不好唱,看似娓娓道来,但游走于流行、民谣、民歌之间,除了技巧,没有一定生活历练的人,唱不出感觉。
《我是歌手》上他唱过一首《在水一方》。低喉位的同时开启了高位置共鸣,加上他特有的半声吟唱,强气力,柔情丝毫没减弱。如果说“秋裤男神”李健在生活中情商高,容易相处,那么,他的唱商也不逊色。
“文青翘楚,浪子班头”的高晓松说过:如果音乐不能当饭吃,当酒喝也挺好的。这话不太适用于李健,他不抽烟不喝酒,嗓子保护得很好。唱好歌写好歌,是对生活过滤后的感触和思考,他也不用喝酒,每首歌都能写出自己的态度和风格,实在令人佩服。
我觉得李健和胡歌有点像,风口浪尖,潮起潮落,始终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
《我是歌手》后他去国外走了一走,当时人气飙升,一时间风光无限。换做他人,也许就会迷失自己。他却说:娱乐圈这种幻象,它可能会给人造成很多错觉,因为灯光下,人们的目光下,那种灼热感,其实是让你感到无所适从。所以人在一个特别受关注的时候,应该去冷静远离人群。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正因为了解自己,知道根本,才有了进入知的境界。身居浮躁的环境,保持清醒的头脑,并时刻修正自身的品行,这个人就是歌手李健。
近在眼前的繁华,远在故乡的距离。也许,《当有一天老去》,你会不会觉得,这匆忙或短暂的一生,化成几个瞬间,总在某个夜晚悄悄来到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