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绝味是什么
我说的“绝味”,并非红遍中国大江南北,到处是连锁的“绝味”。我说的,是那些盘踞在你的记忆深处,久久不肯散去的味道。
有时候,即使是同样的时令,同样的食材,同样的烹饪手法,我们也找不回记忆深处的那种味道。也许是做菜的人不同了,也许是吃菜的人心境变了,也许什么都没变,只是时光流逝,我们又怎么吃到同一道菜,同一种味道呢?
去超市买菜时发现已经有冬笋了,又到了吃笋的季节。冬笋鲜美,滋味肥厚,尤其是配上腊肉一起炒。
我工作了三年的乡镇在山区,山上有大片的竹林,每年的这个季节,许多村民闲时上山挖笋,逢圩拿到集市上卖。大多数人爱吃冬笋,我也爱吃,购者络绎不绝。
不过相对于冬笋,我更爱的是春笋。曾经和同事讨论过这两者究竟哪个更好吃,结果是只有我认为春笋味更佳。这不怪我,真的,谁让我第一次吃笋是在那样的时候,吃得又是春笋呢?
那是大四的下学期,三月份。学校的招聘会已经过了,我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正在惆怅迷惘时,朋友给我打了个电话,彼时她已不在学校,外地工作去了。知道了我的境况,她说:“过几天我要回家,要不你也来?”我正想逃离眼前的事,一口就答应了。
朋友住在县城,老家在山村,我跟着她一起去老家住了两天。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开门见山。老家的屋后便紧靠着一片山,山上翠竹森森,雨水丰沛,无数的竹笋从地上冒了起来 披着褐色的衣,直指天穹。我兴奋极了,从没见过这么美的景色!朋友说:我们去挖竹笋做午餐吧。于是我们扛着锄头,提个袋子出发。
满山的笋可不是能随便挖的,各家有自己的领地,自己的竹林,只能取食自家的。倘若自家山上实在“空无一物”,须得跟其他主人打个招呼,人家同意了可以去别人的山头挖两个尝尝鲜。
我跟朋友去了她家的领地,因为多年不住这里,无人打理,早荒芜了,要找笋还真不容易。那些冒得高的都不能吃,太老了,须得找那种刚冒出一点尖儿的,才鲜嫩可口。
我们好容易找到了两个。朋友用锄头扒开旁边的土,圆滚滚的笋就露出来了。我看得手痒,想挖一个试试,从朋友手里接过锄头,按她说的慢慢把旁边的土刨开,等整颗笋都露出来了,对着根部用力一挥锄,只听见咔嚓一声,脆脆的,闷闷的,这颗笋成功地被我弄断了,露出白玉的肉来。一颗笋大概只取出了一半,剩下的一截只好让它留在土里了。
我们带着成果回到家中,朋友用杂菜和笋做汤。所谓“杂菜”就是茄子、豆角、辣椒一类的蔬菜晒干,再用一些调料腌制出来的菜,风味十足。杂菜浓郁,颜色鲜亮;笋丝色如白玉,鲜美爽口,二者绝配。
后来,但凡见到春笋我就忍不住买,可惜一来没有了朋友家的杂菜,怎么做都不是那个味,二来我想即使食材皆全,也吃不出那个味道来了。那碗汤里,不仅是食物的滋味,还有忙里偷闲的乐趣,当时的心境和态度。一碗杂菜笋丝汤,成了我记忆中的绝味。
还有一道菜,一种味道,只能怀念,不能再见。
去年的国庆节我回家了。爸爸做了芋头烧肉。
那芋头是外婆自己种的,刚挖出来不久。爸爸认为芋头后再去皮味道就没那么鲜美了,所以是先去皮,然后直接下锅烧。芋头软糯鲜香,肉香而不腻,因为放了些许糖还带着淡淡的甜。正是我喜欢的口味。
只是如今,肉可以再买,爸爸的手艺还在,只有外婆不在了。芋头自然可以买,只恐每次吃这菜时,总还是会想起外婆。想着想着便觉得,还是外婆亲手种的菜最好,还是那道芋头烧肉最美味。
既是绝味,口味当然重要,不过真正让我们怀念的,是当时的心境,那样的时光和那些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