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区分故障、不合格品和质量问题吗?

2022-02-08  本文已影响0人  赵渊博

在GJB9001C-2017标准中有三个容易混淆的概念:故障、不合格品和质量问题,很多人搞不清三者之间的关系,今天结合GJB571、GJB1405、GJB451、GJB5711和GJB841的要求,将三者的关系做一梳理,供大家参考。

一、定义和理解

1)不合格品

【定义】:不合格:未满足要求(来源于GJB1405、GB/T19000)

【标准】:GJB571《不合格品管理》

【目的】: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理解】:依据GJB571的内容,不合格品来源于采购/外包产品、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发现,未满足要求就是检验(含采购、过程和终检,下同)时发现产品不能满足检验依据文件的要求,所以,GJB571只适用于军工产品的研制和生产阶段(其他阶段没有检验)。从这个角度看,对于在测试、试验等其他过程中出现的不满足要求不属于不合格品的范畴。

2)故障

【定义】:

故障:产品或产品的一部分不能或将不能完成预定功能的事件或状态。注:对某些产品如电子元器件、弹药等称失效。(GJB1405)

故障:产品不能执行规定功能的状态。通常指功能故障。因预防性维修或其他计划性活动或缺乏外部资源造成不能执行规定功能的情况除外。(GJB451)

【标准】:GJB841《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

【目的】:防止产品故障再现,改善产品可靠性和维修性

【理解】:从GJB1405、GJB451的定义看,故障是针对不能完成规定“功能”的状态,对于其他指标超标(如尺寸、重量或其他不影响功能的参数等)的状态不属于故障范畴。

3)质量问题  

【定义】:质量问题是指质量特性未满足要求而产生或潜在产生的影响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的事件。按偏离规定要求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损失的大小通常分为三类: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GJB5711)

【标准】:GJB5711《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

【理解】:从定义看,质量问题关注因质量特性未满足要求造成的影响或损失,重点在影响或损失。但质量问题的定义相对模糊,什么情况才算产生影响,多少损失才算一定损失,没有统一的标准,都由企业自己定义,所以各单位质量问题定义的边界也不尽相同,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精细度相关。

二、相互关系

1)不合格品和故障

不合格品和故障是有交集的两个集合,其交集是指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产品功能不满足要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重量、尺寸或其他不影响功能的参数不满足要求属于不合格品,但不属于故障的范畴;在试验、测试等不属于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功能不符合要求属于故障,但不属于不合格品的范畴;在试验、测试等过程中出现的非功能不符合要求既不属于故障,也不属于不合格品的范畴。

2)不合格品和质量问题

不合格品和质量问题的关系取决于质量问题的定义,如质量问题的范围定义窄(如引起外部不良影响或造成外部损失的问题为质量问题),则两者之间就不存在交集;如质量问题的范围定义宽(如检验发现的问题均属于质量问题),则不合格品则是质量问题的一个子集。

3)故障和质量问题

故障和质量问题是有交集的两个集合,其交集是指产生影响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的故障,交集的大小受质量问题定义范围影响。未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也无潜在影响或可能造成损失的不满足要求的为故障(如研制阶段早期发现并容易解决的故障),不属于质量问题;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或损失但不涉及功能不满足要求的为质量问题(如尺寸超差返工造成整体进度拖期等),不属于故障。

三、管理思路

不合格品、故障和质量问题属于从不同维度提出的概念,管理的目的和方法也各有不同,下图给出了其管理的流程框图,仅供参考,有两点需要说明:

1)在出现不满足要求时,需要首先判断属于不合格品、故障、还是质量问题,再根据不满足类型按相应的流程进行处理。

2)某一项不满足可能同时属于两种类型(如不合格品和故障),需要同时满足两种类型的流程要求,这时候建议在流程和处理单据上做一合并,避免出现过多的管理路径,降低效率。

以终为始,在不合格品、故障、质量问题管理的过程中,千万不能为了管理而管理,必须从三种情况管理的最终目标出发,才能在不增加额外工作量的情况下,实现三者的有效管理。以上内容均为个人理解,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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