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说到朋友圈,今天“最反感的微信好友”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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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了一篇和微信朋友圈有关的文章《你的朋友圈还在更新吗?》,引起了一定程度的反响。有朋友表达了他们的矛盾和无奈,也有朋友表示不屑,因为他们早就不关心朋友圈了,更有朋友发微信给我叫我评价下他的行为。
巧的是,“最反感的微信好友”这一话题竟上了今天的新浪微薄热搜。干脆,接着这一话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微信这一话题受到广泛关注,这说明微信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确实,微信以其功能强大、易于安装和操作等优势,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并且已经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甚至连我家老头子父亲都在前年非要我教他微信的操作方法。
对于我来说,2011年就开始使用微信,当时便觉得很酷、很潮。慢慢地,随着它的功能日益强大,它已经取代了电话呼叫、短信、QQ、银行卡等,成为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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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的产生又是带有目的性的——就使用者的价值而言,是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因此是符合人们目的性的存在。但微信作为一种工具,它的存在本身是中性的。既然是中性的,就难以避免出现使用的偏差或因使用途径的不同而导致人们态度与评价的不同。
在一项网络投票中,许多网友认为遇到以下四种行为是不能忍受的:长语音、求点赞投票、“在吗”、要红包,除此以外,还有这些行为也让人反感:朋友圈刷屏、发广告、群发祝福语、滥发表情包、小程序、弹视频、借钱,等等。
因为每个人的境遇的差异,这些行为在每个人的词典里反感指数可能不一样。
就我而言,最反感的无疑是发表情、小程序和点赞投票了。因为工作的原因,每年接触的学生上千,为了方便管理,分门别类设置了若干微信群,每个群里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因此常受各种垃圾消息的骚扰。又不敢设置免骚扰,不然会漏掉一些比较重要的消息。
其次就是微商广告,但这个事情不便多说。记得有次谈到这个话题,我说我的朋友圈被微商给毁了,马上就有人跳出来反驳我(身边做微商的实在太多了)。倒也是,人家也不容易,也就只能尊重人家的自由吧。唯一能做的,就是屏蔽她的朋友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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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反感的微信行为有多种,总结起来无非三个方面。
第一,你的行为不应该给别人带来不便,这也是社会公德的体现。微信其实也是一个虚拟化了的公共社会生活领域,理应有它的活动准则规范。在我前面写的《为别人着想是人最基本的善良》一文中,我提到过一个观点:在公共生活中,要懂得设身处地、推己及人,顾及别人的利益和感受,你的行为不应该给别人带来不便。大段大段的发语音、刷朋友圈、乱发小程序等,都会给别人的生活带来骚扰。
第二,尊重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一原则在微信交往中依然适用。例如:平时不跟人联系,突然到处发微信借钱;跟你聊天时,你总是“嗯、哦、呵呵”的应付;冷不防给人弹个视频聊天等,都是不尊重别人的表现,能不让人反感才怪。
第三,良好的社会风尚需要大家一起努力维护。有些微信行为,本质上讲就是有悖于良好社会风尚的。例如,我反感投票点赞,因为以投票点赞来决输赢是有失公平公正的一种行为,不利于良好社会风尚的维系。记得我有次参加了某教育协会组织的书法比赛,但后来才知道要以投票来定名次,于是我果断弃赛。
让我们一起,做良好形象的微民吧,再不知道这些可能会被拉黑!